2017年度我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出台

一档140元/人·年 二档350元/人·年

永川网9月21日报道(永川日报记者 钟 梅)9月21日,记者从我区2017年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会上获悉,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6年9月——2017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副区长孔萍参加会议。

孔萍指出,居民医保是国家为城乡居民编织的医疗保障安全网,是一项涉及广大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她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责任感;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顺利完成。区人力社保局要具体负责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业务操作培训指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教委负责辖区2017年在永高校(含职业院校),中小学生、儿童参保的推动工作,确保辖区学校应保尽保,实现在校学生缴费参保率达到100%;区民政局负责通知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本人在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区卫计委负责落实在全区镇街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设立参保筹资工作站、点,协助镇街、村做好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参保筹资等工作。

会上,孔萍代表区政府与区教委、胜利路街道、来苏镇相关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目标责任书。区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了2016年全区居民医保总体运行情况,安排部署了2017年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中山路街道、五间镇、重大城科院相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