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提示

目前,已進入高溫炎熱時節,單位、家庭用電量劇增,易燃易爆企業生產經營火災風險加大。消防知識宣傳,呼籲社會各界關注家庭、單位消防安全,居安思危、防患未燃:

嚴格明火管理

(一)嚴禁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動用明火。

(二)嚴禁在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動用明火施工作業。

(三)嚴禁在公共娛樂場所的演出、放映場所觀眾廳內動用明火。

(四)嚴禁在庫房內動用明火。

(五)嚴禁在地下室生產、儲存甲乙類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嚴禁明火作業人員超過規定時間和範圍動用明火。

(七)嚴禁明火作業人員無證操作或違反操作規程。

(八)餐廳等場所使用明火期間必須明確看護人員,落實看護措施,嚴禁用火期間人員離開。

嚴格用電管理

(一)嚴禁拆改金屬配電箱,嚴禁在配電箱周圍堆放可燃物和其他雜物。

(二)嚴禁電氣線路使用麻花線,應使用銅芯電纜或護套軟線。

(三)嚴禁電氣線路鉸接,應使用壓接法連接。

(四)嚴禁將移動式插座、充電寶電池等放置在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蓋,嚴禁串接、超負荷使用。

(五)嚴禁將電線未經穿管保護直接穿過或敷設在可燃物上,空調等功率較大的電氣設備應該單獨供電,電線獨立敷設。

(六)嚴禁在營業場所、廠房車間、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子、電熱毯、電熨斗、熱得快等)。

(七)嚴禁安裝大於60瓦的白熾燈、滷鎢燈、高壓鈉燈、金屬滷燈光源、熒光高壓汞燈(包括電感鎮流器)等高溫照明燈具。

(八)嚴禁超過額定功率超負荷安裝使用電氣設備。

嚴格用氣管理

(一)嚴禁將液化石油氣鋼瓶存放在住人的房間、辦公室和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嚴禁液化氣鋼瓶與其他火源同室佈置。

(二)液化石油氣鋼瓶與單臺燃氣灶具之間應使用耐油橡膠軟管連接,長度應控制在1.2米至2米之間,且不應有接口。

(三)多臺燃氣灶具、供氣距離超過2米時,應採用硬管連接。

(四)液化石油氣不得設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風不良的場所。

(五)氣瓶總重量超過100公斤的,應設置獨立的氣瓶間。

(六)氣瓶間建築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高度不應低於2.2米,地面材料應採用不發生火花材料,不得與廚房有連通的門、窗、洞口。且應設通風面積不應小於300平方釐米/平方米的下通風式通風口。

(七)氣瓶間應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應使用防爆型電器設備,開關應安裝在室外。應按標準配足乾粉滅火器並保持完好有效。

(八)燃氣管道應明設,位置應遠離熱源,灶前管與燃氣灶具的水平淨距不得小於0.5米,且嚴禁敷設在灶具正上方。

為了您的安全請務必提高自身防範意識和能力:

(一)嚴禁在居民樓內公共區域、人員密集場所內為電動車或電瓶充電;不宜在三合一場所、居民樓客廳/陽臺為電動車/電瓶充電,特別是夜晚睡覺期間。

(二)不宜將充電器放置在床頭(或床上)使用。

(三)電器使用後務必斷電:下班前、出門離家前、夜晚臨睡前,請務必關閉電器電源,防止電器故障自燃引燃周圍可燃物。

(四)燃氣使用完畢後,務必關閉灶前閥:防止燃氣膠管老化造成洩漏,引發燃爆。

(五)宜加強兒童消防安全教育。

(六)家庭成員應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學習消防知識,制定應急預案。

(七)居民室內宜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器: 火災發生時,叫醒你的應該是它, 千萬不要是高溫跟濃煙。

(八)三合一場所忌超規模留宿人員,宜採用防火隔牆、防火門進行防火分隔,設置第2緊急逃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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