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文 | 狐狸勋

“最好的朋友就在身边,最爱的人就在对面”。

毫不夸张的说,《爱情公寓》系列剧曾是90后一代人的集体记忆,尽管被一干网友诟病,控诉其抄袭了《老友记》《生活大爆炸》等美剧情景剧,但“爱情公寓”这个IP依旧有着强大的市场号召力。

《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截至昨天,电影《爱情公寓》在猫眼标注的想看人数已经达到143万人,突破猫眼想看人数的影史纪录,过亿的预售成绩也在新片中一马当先,遥遥领先于黄渤的《一出好戏》和郭达·斯坦森的《巨齿鲨》。

《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从目前的各项数据来看,《爱情公寓》无疑是继《我不是药神》《西虹市首富》之后,2018年暑期档又一大超级爆款,不过没想到的是,在影片即将上映之即却被自家人反咬了一口。

8月6日,微博ID“爱情公寓”突然发博称:《爱情公寓》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以下简称“联凡”)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控告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格”)及其公司法人汪远(爱情公寓编剧)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电影版本《爱情公寓》,勒令其停止上映计划。

《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3个小时后,影版《爱情公寓》官微也发布声明称:“高格”已经事先获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权与许可,依法拥有电影《爱情公寓》完整著作权,并保留对“联凡”进行诉讼乃至追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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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一出,民众哗然,立刻登顶微博话题榜第一,不少网友猜测,还有不到4天就上映,这时候才出来指控侵权,不是营销就是碰瓷吧。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仍未见公论,事件已然演化成了一桩“无头公案”。到底是真侵权还是被碰瓷?鹦鹉君来梳理一下前后逻辑,带大家吃个瓜。

《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控诉影版侵权的“爱情公寓”微博并非剧版《爱情公寓》的官方微博,而是一个女性交友社区,隶属上海尚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为林辉亮,

“联凡”是他的另一家公司,其微博简介称,“2008年,我们以公寓住户的故事为原型,投资拍摄了《爱情公寓》电视剧”。

《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目前剧版《爱情公寓》系列已经拍到了第四部,不过据资料显示,剧版《爱情公寓》一至四部系列中,无论是出品方、制作方、发行方,出现的始终是“上影集团”、“高格”以及“辛迪加影视”三家公司,均未见“联凡”这家公司的影子。

对此,新浪娱乐采访“联凡”方得到的回复是:“首先百度百科个人是可以编辑的,高格在编辑的时候没有把联凡加进去;其次,前两季的时候我们确实是委托了上影去进行备案,所以他们是名义上的出品方。”

从其发布的微博也可以看到“联凡”与”上影集团“、“高格”签订的就《爱情公寓》以及《爱情公寓2》两部作品的版权证明书与制作协议书。这一点也说得过去,毕竟“联凡”仅是一家互联网公司,并不具备开发影视作品的能力。

《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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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鹦鹉君注意到,“联凡”自始至终都把重点放在了《爱情公寓》系列的前两部作品上,始终闭口不谈后面的第三部和第四部。

通过影版出品方“高格”所提供的信息显示,“在《爱情公寓3》开拍之前, “联凡”面临经营困境,无力参与《爱情公寓》后续作品的投资和其他合作,于2011年2月11日,“联凡”永久授权“高格”《爱情公寓》系列后续影视剧集的制作、合作、发行、推广、开放等相关事宜,至今有效。”

并晒出双方签署的续集开发授权声明。

《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与此同时,“联凡”发布的另一份签署的续集开发声明中也显示,“联凡”在后续作品开发中将继续享有主要出品方权益,并对此拥有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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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公寓3》开机发布会上,“联凡”CEO还曾到场庆贺,可见当时双方合作还算愉快。不过到了2015年6月18日,“联凡”就“高格”《爱情公寓3》《爱情公寓4》的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后“联凡”又以案件情况发生变化为由,在2016年4月8日主动撤诉。

当时“联凡”诉讼请求是,想要其主出品人权益,据“联凡”表示,版权方按照交易习惯,主要出品人应该有5%到10%的版权收益,而“高格”只是在《爱情公寓》3、4部的字幕中加上了“联凡”老板的名字,并没有给与所谓的金额收益。

而这也是此次“联凡”控诉“高格”的原因,没有得到任何的主要出品人权益,也没有任何最终决定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联凡”在授予“高格”《爱情公寓》后续续集的相关权益时,并没有明确究竟是电视剧的续集,还是以电影或其他形式,这一点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

其次,在之前的联合摄制合同中也没明确规定其剧本的归属,编剧汪远同样也可以注册,

2016年11月,高格创始人、编剧汪远在国家版权局登记了《爱情公寓》1—4季的电视剧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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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可以看出,“联凡”一直强调的是电视剧《爱情公寓》的版权,称“《爱情公寓》是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而“高格”则强调的是《爱情公寓》剧本的著作权,称“依法拥有电影《爱情公寓》完整著作权,并已事先获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权与许可。”

电视剧版权和剧本版权一个是影视作品,一个是文字作品,并不是一个概念。通常情况下,影视作品和文字作品的创作者不会是同一主体,但可以通过授权转让的形式对人身属性以外的财产性权利进行转让。

假设汪远的剧本版权在剧版《爱情公寓》开拍时只是授权给联凡制作情景连续剧,其余财产性权利仍在其控制之内或者转让给高格制作电影作品,高格是有权拍摄影版《爱情公寓》的,但是具体还要看汪远和联凡之间签订的剧本版权协议。

就目前双方发布的有限信息来看,还无法明确判断影版是否侵权剧版,最终还是得等法院根据所有材料证据做出判断。

另外,

更有网友扒出所谓《爱情公寓》电影版实际上是电影《新次元冒险家》移花接木的手段,与剧版剧情关系不大。

《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为了验证其说法的真实性,鹦鹉君也做了一些调查。首先,在广电总局电影立项官方网站上,确实能搜到一部名为《新次元冒险家》冒险玄幻的盗墓电影。

《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并且在网络上搜索,也能看到《新次元冒险家》的消息,陈赫、李佳航、娄艺潇、刘天佐等人主演,甚至被网友误以为是《爱情公寓5》。

《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而通过电影《爱情公寓》放出的预告片来看,电影也确实讲述的是一个冒险玄幻的盗墓故事。因此可以看出,《新次元冒险家》无论是演员,还是公司、编剧基本与电影《爱情公寓》一模一样。

更奇怪的是,虽然该电影极早就启动了宣发攻势,利用 《爱情公寓》情怀的话题一波接一波,但与之形成强烈对照的却是极少的宣传物料,仅有一条与电影本身相关的预告片,盗墓探险元素明眼可见,与剧版关联甚微,其余视频基本都是主演的采访以及剧版《爱情公寓》的片段剪辑,营造出青春怀旧的气氛。

《爱情公寓》临上映爆出版权纠纷,是侵权还是碰瓷?

诸多不正常的因素让人不得不怀疑电影《爱情公寓》是一部“换皮”电影,不过到底内容如何还得等影片上映后才能一探究竟。据该电影的出品方之一腾讯影业品牌负责人表示,

这些纠纷问题不会影响电影《爱情公寓》正常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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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投人【公众号ID:movie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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