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奪冠後穿個人代言品牌登領獎台,這種做法合適嗎?

心靜如瀋水


個人極為看不慣這種伎倆。你是奧運冠軍,是中國代表團的頭牌人物,但並不意味著就可以為所欲為,踐踏合同。


實際上,在運動裝備贊助方面,歷來就有各種爭議存在,比如當年美國隊的贊助商,在美國男籃奪得奧運會冠軍後,包括喬丹在內的所有球員,還是穿著美國隊贊助商的運動裝備登臺領獎,不過喬丹們用美國國旗,將美國奧運隊的贊助商標誌遮擋。


從這一點來看,喬丹們的做法雖然也有不妥,但對得起美國奧運代表團的贊助商,同時又給了籃球隊贊助商的面子。畢竟在這種方面,兩大品牌誰也沒有佔到便宜,都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而目前最糾結的就是尤文球員C羅,眾所周知,C羅是耐克旗下的頭牌,而無論C羅此前效力的皇馬,還是目前效力的尤文,都是阿迪贊助的球隊。個人贊助商和球隊贊助商衝突,這讓C羅可能有些難辦,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現阿迪和耐克為了C羅大打口水戰的新聞。對於兩大讚助商,C羅按照規定遵守,既不讓自己的球隊贊助商為難,又給個人贊助商保住了面子,這種做法值得太多人學習。


孫楊奪得第一塊金牌時,無視合同直接穿著個人或者說游泳隊的贊助商服裝領獎,他是代表中國軍團領獎,按照合同規定,中國代表團的贊助商是安踏,而不是361度。很顯然,孫楊是在踐踏合同。而第2次登上領獎臺,孫楊就學習喬丹們當年的做法,用中國國旗遮擋了安踏的商標。


儘管孫楊的成績斐然,但個人極為不喜歡這樣的運動員,有太多的負面,難以傳播正能量。


菱鏡頭


孫楊的這種做法肯定是值得商榷的,畢竟安踏可是中國雅加達亞運會的指定贊助商,所以孫楊獨自穿361度的個人品牌服裝肯定是要受到處罰的。

在昨晚舉行的雅加達亞運會男子200米自由泳的比賽頒獎典禮上,身為冠軍的孫楊意外的穿了361度的品牌服裝登臺亮相,而他的隊友季新傑則穿了件安踏的服裝,按照中國代表團的官方說法,安踏的服裝才是本屆亞運會中國運動員指定的的領獎服,所以很顯然孫楊的做法有違國家體育總局的規則。

孫楊穿著的個人品牌服裝登臺領獎,在賽後引發了很多人的爭議,對於他的粉絲以及觀眾來說,這點小事確實算不上什麼。可是無規矩不成方圓,既然孫楊作為中國運動員的其中一個,就要服從中國國家代表團的命令,要知道這麼多運動員,孫楊總不能獨自享有特權吧!對此體育產業專家王琪就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質疑孫楊的做法,他寫道:

“體育,維護規則最重要,包括商業規則。中國代表團的統一領獎服是白紅色安踏,而只有孫楊領獎時穿黃色361度,這是明顯違規。”
對此安踏方面更是對孫楊事件做出了積極的回應,安踏用嚴厲的口氣發出聲明:

“統一領獎服是契約和運動員形象統一要求。是一個國家的聲譽、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孫楊的行為是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在世界體育史上史無前例,對於中國的國家形象有重大影響。底線不容辱沒,相信中國代表團將會有公正的嚴肅的處理。”


由於孫楊的做法確實有違國家體育總局的規則,所以在今天晚上孫楊在自由泳800米奪冠之後,他還是老實的穿了安踏的服裝,只不過這次他巧妙的用國旗披在了自己的身上。而且封蓋的嚴嚴實實,已經把安踏的logo以服裝的顏色都遮掩住了。這算是孫楊的一次聰明的做法吧。畢竟作為國家隊 的一員,規則還是要遵循的,儘管孫楊是隊裡的標誌性人物,但是無論怎麼樣這種做法確實有點欠妥而已了。
實際上像亞運會這樣的大型賽事,每個國家代表團都會有指定的贊助商為他們準備服裝。就像cba聯賽一樣,聯賽的球員都得指定穿李寧的服裝,就算有幾個特准的球員,比如易建聯雖然穿的是耐克,但是必須把鞋子上的logo遮擋住。要是在國家隊打球,這些球員都得指定穿國家隊的球星,所以估計本次男籃比賽就只能穿安踏的球鞋了。

總之對於孫楊來說,穿著非中國代表團指定的服裝登上領獎臺,這個事情暫時還不知道怎麼處理。由於此前孫楊就有違背中國代表團的前科,比如此前的“伊利”代言事件,也是受到了國家體育總局的嚴厲警告。所以孫楊本次自己單方面的做法確實傷害了贊助商安踏的經濟利益,這也是安踏為什麼如此憤怒的原因,要知道361度就是安踏的競爭對手,所以預期在亞運會之後,體育總局還會有進一步的處理方式的。當然一碼歸一碼,我們還是要為孫楊拿下金牌,為國家增光喝彩這個事情感到高興,最後還是祝賀孫楊以及中國游泳代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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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科比布萊恩特


孫楊這事兒吧,沒什麼好掰扯的,孫楊的錯!凡事講特立獨行搞個性要分場合,講規則,原本整齊劃一的中國代表團,混進來這麼套衣服怎麼看怎麼彆扭。
這事兒的矛盾焦點在於孫楊該遵守哪份契約。有人講孫楊代言361就該遵守自己的代言合同,但是永遠不要忘了,他現在是中國代表團的一員,是這個整體中的一部分。人家安踏花了大價錢代言中國隊,也投入了大量精力設計領獎服,為的是擴大品牌影響力,結果這流量最大的孫楊卻穿了對手品牌的衣服,心裡能好受嗎?大家想一想,在一片安踏裡,冒出來一件361,大家注意力肯定都在361上了,這廣告效應可是槓槓的,那麼安踏就成了為別人出錢出力的傻小子,他們措辭嚴厲一點兒完全可以理解啊。


後面孫楊估計
感受到了壓力,用國旗遮擋領獎服。這事兒吧,在國內外體育圈兒比較常見,我看NBA比較多,耐克和阿迪旗下的運動員在參加國家隊比賽時或多或少都會做一些遮擋,這就是在邊界地帶做的一些變通,大家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問題是孫楊這事兒是在受到壓力之後的變通,這就顯得十分刻意了,甚至是有故意對抗的成分了。個人覺得他的處理方式實在是欠妥當,如果是在一開始就採取這個方式也不會有那麼大的爭議,現在再這樣做會使這個話題繼續炒作。我們姑且不論361和安踏之間誰的損失大,孫楊自己的形象也受損啊,說好聽點兒叫個性,說不好聽點兒是刺頭。

這張圖片安踏的logo又被遮擋了。隨著國家體育事業的蓬勃發展,運動員
的經濟收入呈多元化發展的趨勢。大牌明星的主要收入不再是獎金和國家隊工資,而是代言合同和其他一些商業合同。這事兒從根子上講是孫楊身上這塊廣告牌經濟利益的歸屬權問題。支持孫楊的朋友會講了,孫楊自己身上自己說了不算麼?這是他的自由。但問題是亞運會這個平臺是國家隊搭起來的,孫楊在為國爭光的同時,也把自己的價值最大化了,他是亞運會的受益者,是國家隊的受益者。現在他模糊國家隊給他帶來的巨大利益,刻意強調自己的品牌價值,是不是越界了?不能什麼好事兒都是你佔了吧!

有些道理孫楊團隊不會不懂,他們之所以敢在這麼大的比賽中搞事情,無非是仰仗自己的絕對實力,覺得國家隊是求著我來比賽的,只要我拿好成績,搞點特權你國家隊也不敢拿我怎麼樣。但是我想說的是,我們國家已經過了靠金牌宣示民族形象的階段了,別說亞運會了,就是奧運會,少那麼一兩塊金牌也不算什麼事兒吧。

孫楊這事兒自己幹得不聰明,你已經那麼成功了,有那麼多的支持者。這回爭金,協調重放國歌更是吸粉無數,怎麼還在領獎服這件事兒上犯糊塗啊!有拿捏國家隊的本事,不如搞搞贊助商,即便不弄這麼極端的事情也讓贊助商乖乖拿錢,這才是名利雙收。

我一直不願意把這件事兒往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上靠,一直想從商業角度來解讀它。但是所有著名運動員都不要忘卻一個事實,你的成功有個人努力的成分,更有國家和國人強大支持的功勞。凡事要把握一個度,努力塑造好個人的公眾形象。


看看球聊聊天


1.不合適,因為孫楊違規了。所有中國代表團在參加頒獎典禮時,必須穿著代表團指定贊助商頒獎服裝。千萬不要以孫楊和某品牌有個人代言,所以孫楊不得不這麼做為開脫理由。C羅的個人贊助商是耐克,但是皇馬的隊服贊助商是阿迪達斯,C羅在參加任何皇馬頒獎典禮的時候,都是穿著阿迪達斯品牌的皇馬隊服。納達爾的個人贊助商是耐克,但他代表耐克參加北京奧運會的時候,不管入場還是頒獎,穿的都是西班牙代表團官方合作伙伴李寧的服裝。


2.孫楊是中國游泳隊隊長,這麼做更不合適,向小隊員傳播了不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規則。


3.如果中國游泳隊嚴格要求、統一管理尺度就應該將孫楊開除出隊。參考寧澤濤即可。當年寧澤濤也是因為個人代言與游泳隊官方贊助商有衝突,最終寧澤濤被開除出隊。


4.這件事必須上綱上線。一方面,安踏是中國代表團官方贊助商,拿出了幾千萬美元的贊助費支持中國體育事業。可以說,各個國家隊的訓練比賽費用,多多少少都來自安踏。如果贊助商的權益不能被保護,那以後誰還贊助國家隊?沒人贊助,我們的運動員培養體系怎麼繼續下去?另一方面,代表團選擇贊助商除了考慮贊助費用,還要考慮設計樣式、材料,力圖通過官方服裝展現代表團的精神風貌。孫楊穿著非統一服裝,顯然是置集體形象和國家體育體制的利益於不顧。因此安踏官方聲明上綱上線沒毛病。再說,很多人為孫楊開脫的理由,不就是孫楊為國爭得了榮譽云云,你們憑什麼這麼說他。為國爭光這種說法就已經是上綱上線了,我們很多人不需要孫楊替我們、替這個國家用這種方式爭光,他只是運動員只是幹了自己應乾的工作,請別為他的成績如此上綱上線。


5.我們現在一直強調要從體育大國變成體育強國,怎麼變?最先變的就是觀點——體育不止是勝負,體育還有很多其他功能。很多人的論調是,孫楊拿金牌了,你們至於因為贊助商和服裝這點事,為難金牌選手麼?這種唯金牌論的觀點,恰恰是阻礙我們成為體育強國的一道坎,我們現在必須邁過這道坎。金牌當然重要,但如果為了金牌可以不擇手段,拿了金牌就可以不守規矩,這樣的體育明星傳達的價值觀是片面的、不正確的,是我們不需要的。中國現在缺金牌麼?不缺。現在我們缺的是體育精神。而遵守規矩也是一種重要的體育精神!


小狼聊體育


首先!要肯定孫楊作為公民對國家的忠誠!作為運動員對國家的貢獻!

此次所謂贊助商之爭不應該給優秀的國民運動員的人生蒙上薄紗!

孫楊是中國最優秀的泳壇名將,其為國爭光所獲得的榮譽不容玷汙抹黑!其愛國熱情絕不是那些贊助商就能比擬的!贊助商,用錢能買到運動員身體上的廣告位,把他們變成品牌博弈的活廣告牌,可你能買來實實在在的成績嗎?所謂贊助運動員全方位起居訓練,出了錢就一定能看到成績嗎?看看國足能不能?出成績還是要結合運動員自身的條件、刻苦程度、遠大目標、愛國熱情等等!如果被裹挾成為商品經濟中的一顆棋子,那一切都將毀於一旦!

孫楊的性格特點國家隊不可能不瞭解,如此放任各方批評指責勢必影響大白楊的競技狀態,對於十幾億人只能選出的唯一一個為國征戰能出成績的大孩子不保護卻還推波助瀾,這像話嗎?尤其是大賽之中,這種不合情理的行為必然讓運動員心寒!

所謂“漢奸”就是以種種方式出賣民族榮譽、國家利益,現在對國家最優秀的運動員利用拙劣的道德綁架使其不能正常發揮為國爭光也是實在的漢奸行為!對此種人應該嗤之以鼻,而非跟風吃屁助長不良反應對國家英雄產生負面影響!

補充一句,有人用學校做比較,很有心思!好吧,沒統一著裝是錯誤,是對集體的蔑視,違反校規,理應受到處罰!這沒得話說!但是,糾正並處罰這行為的應該是校方還是校服的供應商?大白楊確實做的不妥,但他屬於國家隊這個集體,他的錯誤做法自有國家隊負責,你一個做品牌的為了維護自己片面的品牌效益在大賽當前惡意炒作,推波助瀾的這種行為是對國家利益最大的損害!




舊時光啊你好


不是合不合適的問題,是孫楊合不合規矩的問題。

孫楊,不可否認是一名優秀的運動員,為國家掙得至高榮譽,但是作為一個明星運動員,背後也肯定要有這個團隊來服務它的,為他打理訓練比賽以外的事情的!但是孫楊再第一次奪冠上臺領獎的時候,肯定沒有充分考慮到事情的嚴重性。361是他個人的贊助商,但是安踏又是組織團隊的贊助商,能發生這樣的事情,證明他們之間是排他性的!

參加比賽,孫楊是以代表國家團隊來參賽的!你沒有代表你個人!也就是說你在參賽中的行為都是代表這國家!這個大家能理解吧!既然你是代表國家,經國家和個人雙方都是同意的!那就要遵守國家隊的各項規定,國家隊也沒有報道過,要給孫楊特殊待遇吧😄。這是不爭的事實吧!

所以,孫楊的這種行為,不僅僅沒有契約精神,也違反組織的相關規定!受罰是應該的,而且是要重罰!但是功過不能相抵,為國家掙得榮譽要獎勵,嚴重違反規定必須受到懲罰!如果不這樣,隊伍不就亂套了麼!

但是孫楊第二次奪冠是上臺領獎,就聰明多了,穿著安踏,但是借用國旗來遮擋商標,以前就有先例了(喬丹是始作俑者哈),利用雙方合同的漏洞而做出的折中的辦法!但是違不違規還無從知道!

希望大家別上綱上線,愛不愛國什麼,那都扯遠了!說白了,就是孫楊有點任性,做事欠考慮,有組織無紀律!都是錢惹的禍哈😄

最後一句~守規矩打勝仗!


太平間小硬人LT


首先,在國家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係上,個人服從國家是無條件的,這是幼兒園的孩子都應該懂得並要努力踐行的。作為一名運動員,這是必須明白的道理,尤其是優秀運動員更要帶頭維護國家利益。

作為國家來講,首先要講信譽,沒有信譽,就難以服眾,就難以立足於世界民族之林,在國際上的形象就是個小丑。國家與安踏是有協約的,國家必須全部履行協約的規定。顯然,在出席運動場頒獎典禮時,運動員的行為不是純粹的個人行為,而是代表國家。運動員穿安踏運動服,這是協約所規定的,運動員必須無條件地穿安踏運動服。如果不穿,國家就違反了協約。而且,這時國家的信譽被巨大的傷害了。

運動員取得優異成績,是為國家掙得了榮譽,但是從某種意義上,國家信譽是比金牌更為重要的。國家沒有取得金牌,不影響國家形象,而國家沒有信譽,則直接影響了國家形象,因此,維護國家信譽是比金牌更為重要的。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在任何地方都有規則,沒有規則,就會天下大亂。如果每個運動員都和孫楊一樣,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因為成績就置個人利益於國家信譽之上,那麼賽場就會成為戰場。

孫楊作為一名優秀運動員,在成績上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頒獎典禮上的行為是一種極端自私的個人行為,是應該受到嚴厲打擊和制裁的。

建國初期,為革命出生入死的劉青山、張子善違法犯罪,照樣被槍斃。許多為國家作出貢獻的人物違法犯罪,照樣受到懲罰。否則,國將不國。同樣,孫楊取得優秀成績,不是逃避處理的理由。

運動員在賽場上一舉一動,已經不是個人行為,而是代表國家,因此,每一個運動員時刻維護國家利益、榮譽和信譽,這是運動員的天職,沒有討論的餘地。


夜半聽雨看風雲


從國家層面看,穿著什麼衣服都可以完成上臺領獎盃,參加奏國歌升國旗的儀式。不能說沒穿你安踏的服裝就是不愛國,有點兒言過其詞了,只能說孫楊的行為,沒有把安踏品牌展示,錯過一次廣告機會罷了,氣憤的說法。安踏就能代表國家嗎?!安踏投訴可以,不要用愛國精神來壓人!

從孫楊個人來說,確實個人有點任性,屬於違背協議了!作為他所屬的團隊勢必會懲罰他,一定嚴懲不貸,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更嚴重地說,會讓更多的人對孫楊產生誤解,你孫楊在國內游泳界是頂尖高手,無人替代,就可以恃才傲物,就可以肆意妄為,不顧後果做出奇的事嗎?是否狂妄自大了?希望孫楊以此為戒,注重一下自己形象!




lxw良苦用心


如果孫揚是以個人名義參賽的那麼他穿什麼由他自己決定。無人過問,但孫揚參加亞運會是以國家名義參加的,做為一名優秀運動員無論成績多好都應服從管理,以國家利益至上。孫揚的做法不是一個高素質運動員應有的素質。是利益所使。


手機用戶55119924693


原本並沒有過多的關注贊助商是誰,結果安踏自己把自己搞火了,竟然是用了這個方法,當事情發生的時候我很緊張,我擔心的並不是誰贊助的問題,而且當時的輿論會不會影響大白楊之後的表現,而大白楊還好爭氣後續表現可以,不然大白楊一定會被網友們噴的體無完膚不為過。其次我個人認為大白楊這件事做的並無不妥,第一他本身代言了其他品牌,第二國家隊裡面領導眾多,如果上面任何一位領導不允許那大白楊也不可能穿出來,第三就是國家隊有了解所有運動員的代言資料特別像大白楊這種,所以難道不是默認?最後說契約精神,國家隊簽約是契約難道361的就不是契約了麼,這種事情不是一兩個運動員發生過了,如果這樣當初體育局那邊就可以直接禁止大白楊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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