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率逐年走低,丁克家庭該不該受「懲罰」

2018年第一季度全國的結婚人數301.7萬對,同比下降5.7%,經濟發達地區結婚率普遍較低。如果與5年前同期結婚人數的高位428.2萬對相比,2018年一季度已經下降了29.54%。

生育率逐年走低,丁克家庭該不該受“懲罰”

從2001年以來,我國離婚率持續上升。2001年離婚對數為125萬對,離婚率為0.98‰。2017年,我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437.4萬對,比2016年增長5.2%;離婚率為3.2‰。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370.4萬對,法院判決、調解離婚66.9萬對。

生育率逐年走低,丁克家庭該不該受“懲罰”

城市化的推進和不斷髮展的經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當代年輕人的婚姻選擇。大量人口湧入城市,在帶動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推動了生活成本,加劇了市場競爭。經濟發展水平提高,結婚率反而走低。在低結婚率、高離婚率、低生育意願的情況下,實際生育率大幅走低。

2018年8月14日,《新華日報》刊發了南京大學教授劉志彪、張曄聯合撰寫的文章《提高生育率: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但該文還建議: “設立生育基金制度,40歲以下公民不論男女,每年必須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基金,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時,可申請取出並領取生育補貼,如未生育二孩,賬戶資金則待退休時再行取出”。

針對這一建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胡繼曄在接受國富智庫專訪時表示,未來不僅可以設立生育基金制度來鼓勵生育,還要對丁克家庭徵收“社會撫養稅”。

生育率逐年走低,丁克家庭該不該受“懲罰”

為了鼓勵生育,是否可以徵收“丁克稅”、“社會撫養稅”?依靠徵稅來促進生育是否合理?在思考這個問題的同時,我們更應該瞭解以下幾點:

1、中國生育率在下降的問題,已經不是因為有生育限制,而是因為人們不願意生孩子了。

2、即使全面放開生育,中國的生育率今後幾年還會往下走,但對這個趨勢也沒有必要過分擔心,因為根據西方發達國家歷史經驗,在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生育率還是會回升的。

3、生育不完全是個人的事情。西方國家也有生育政策,但沒有對生育的懲罰,有的是對生育的鼓勵。多生不應該罰款,少生更不應該罰款。

4、生育問題的核心不是生,而是照料。政府要鼓勵生育,最好的辦法是把整個嬰幼兒的照顧體系做好。

生育率逐年走低,丁克家庭該不該受“懲罰”

也有專家說:人們有多生的權利,也有不生的權利。我們現在應該通過獎而不是罰來解決嚴峻的低生育率問題。當然獎也是財富的再分配,但是這種再分配要不失公平性。這種再分配不是零和遊戲,因為更多的孩子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真正合理的生育政策是讓民眾完全自主決定生育數量和間隔。在超低生育率趨勢嚴重威脅民族的正常繁衍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下,政府則有責任鼓勵生育,也就是創造各種條件,讓普通家庭能夠更長遠地規劃自己的未來,並順利地實現自己生育和養育願望。

對此大家怎麼認為呢?期待你們的場所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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