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男子在客运站门口持刀捅人,只抢客?!

网友爆料:

8月18日上午,在建湖汽车站门口,两个电动三轮车因抢客问题而引起纠纷,穿蓝色上衣车主更甚至拿起刀就上去捅人!网友表示已报警,具体以警方通报为准!

拿刀捅人可能是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要看具体案情。(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盐城一男子在客运站门口持刀捅人,只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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