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制度的弊端表现

一、评定职称制度不公平

以教师为例:三四十年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时期,这时候一些政策导致了各省各地区大力举办重点中小学。导致政策往往把重点中小学都往城市倾斜,政策也倾向于城市教师,导致保存教师中、高级职称有限额且大部分城市的重点中小学校倾斜。那个时候评定职称有的农村小学连一个高级教师名额都没有,小编就是农村出来的也深有体会,农村教师一部分都是在一线岗位教书二三十年,教学经验丰富,但是就是没有职称资格,导致待遇都比不上城市教师。有的学校有也仅一、二个而已,所占比例实在是少之又少,让很多农村教师感到很失望,教书没有前景。自从职称政策开展以来,由于到城里,到重点学校容易评上高级职称,所以大家就一窝蜂地挖掘各种关系,采取各种正当的和不正当的手段,拼命往城里挤,往重点中小学钻,一些好点的老师就被调到终点小学了,导致学校教师资源分配不合理。结果造成大量活的优质教育资源——教师,迅速集中到城里,偏远地方,乡镇学校严重缺编,那么就出现了我们经常听说的代课老师。结果荒废了农村教育,造成了城乡教育严重不公。而且各地又实行教师职称编制管理,根据各地编制管理的文件精神,不仅继续维持这种现状,而且更有所加剧。长此以往不仅城乡教育严重失衡,连城里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大。教育活动的主导者是教师,对教师都不公平了,还谈什么教育公平。如此发展下去,教育公平就会成为仅仅说说而已的空话,成为与时俱进的五颜六色的肥皂泡。

二、评定职称的制度降低了有效性

职称分高、中、低,按照职称获得的工资待遇当然也有高、中、低之分了。各行业工作者也都是食人间烟火,当然也要讲求物质利益,人人都希望获得自己应得的物质利益,才会心甘情愿地为工作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应该而没有评上相应职称的人,难免会大失所望、伤心、泄气,从而降低广大工作者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同事之间经过了职称的不正当竞争,难免会离心离德,甚至相互嫉恨和拆台。例如:老师们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教师的教育能力和教学效果并不与职称成正比,能力低资历浅业绩差而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评上高级职称的并不是个别现象。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能力资历深业绩突出而没有评上高级职称的也不在少数。这种状况,广大教师非常清楚,我们的一些教育管理的官员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的,职称确实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光环。现在又来培训各级骨干教师,被培训的骨干也与职称、年龄等条件挂钩。有的被学校推荐上去的骨干原本既不是学那个专业,也没有教那门学科,仅仅是有必备条件的职称和年龄恰当,外加其自愿报名以及学校领导的青睐就获得了各级骨干教师的资格而参加培训,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那个学科的骨干教师了。如此一来,教师被职称和骨干分成了三、六、九等,哪里还能形成什么“教育合力”,哪里还会有什么教育效果呢?

三、评定职称容易造成腐败

很多想要评上职称,就必须参加各种继续教育,这些继续教育报名费+相关的资料费或者其他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一些当权者会利用这一项目大肆敛财,成了有关部门创收敛财的渠道。一般来讲评定职称的名额是有限的,每年到了评定职称的时候,各位有条件上的参评人员,都使尽浑身解数,送礼送红包交钱过关也有人在,争取把职称捞到手。扭曲了心灵,我想也不是职称制度的初衷。

小编说这些并不是否认职称这个东西不好,只是觉得职称制度还应该不断的改革,比如现在的职称评审权利的下方也是好的,全国视情况取消了计算机以及英语考试等等,希望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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