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邯鄲開展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爲專項行動

重磅!邯鄲開展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

邯鄲市公安局

邯鄲市司法局

關於開展依法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的通告

為全面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有力打擊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決定從2018年8月初開始至2019年7月底,在全市開展依法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專項行動,依法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現通告如下:

一、依法重點打擊下列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一)以房地產開發建設、預售房屋、返本銷售、售後包租或利用互聯網平臺開展以房地產金融業務為名等形式非法集資,構成犯罪的;

(二)在房地產開發、銷售過程中,捏造、散佈虛假信息,隱瞞真相,騙取當事人財物,構成違法犯罪的;

(三)房地產開發商、代理銷售商以私下內部認籌、排號等方式蓄客,通過集中選房、網上選房或者發佈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捏造、散佈開盤售罄、封盤漲價、地王樓王、政策變化等不實信息以及僱傭人員製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構成違法犯罪的;

(四)在房地產開發、銷售等環節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犯罪的;

(五)房地產企業私自收取預收款,不按規定將預售資金交至監管賬戶,挪用商品房預售資金,不用與工程建設,構成違法犯罪的;

(六)房地產企業收取群眾房款但未開具發票,偷逃稅款5萬元以上且佔當期應納稅款10%以上,構成犯罪的;

(七)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執業人員在開展中介業務時,炒賣房號,在代理過程中賺取差價、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違規交易,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發佈虛假信息和未經核實的信息,代收代管甚至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構成違法犯罪的;

(八)在房地產開發、銷售、宣傳等活動中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構成違法犯罪的;

(九)在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活動中,煽動、串聯他人圍堵機關、尋釁滋事、違法信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或者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構成違法犯罪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房地產領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二、房地產開發商、經銷商、中介商、廣告商和相關人員要立即停止並主動糾正惡意炒作、哄抬房價、違法銷售、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涉嫌違法犯罪人員在2018年8月31日前投案自首,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消除影響、挽回損失的,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否則,將依法從嚴懲處。

三、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房地產領域各類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視情況予以獎勵。各級政法機關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

舉報電話:0310-2075072

郵箱:[email protected]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

邯鄲市公安局 邯鄲市司法局

2018年7月3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