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除「村霸」,搞好鄉村社會治理

新華社貴陽8月20日電題:拔除“村霸”,搞好鄉村社會治理

新華社記者齊健、汪軍

貴州紀檢監察機關近日通報多起典型案例,直指向扶貧資金伸手的“村霸”。其他一些省市在鄉村換屆選舉、經濟建設等環節也擰緊紀律“閥門”,將“村霸”拒之門外。在鄉村治理過程中,只有將“村霸”拔除掉,才能讓鄉村社會治理風清氣正。

鄉村幹部是鄉村振興的“主心骨”,為脫貧攻堅事業傾注了大量心血。然而在個別農村地區,“村霸”佔山為王、我行我素。他們中有的把持基層政權,啃食群眾切身利益;有的拉攏團伙,把鄉村社會生態攪得烏煙瘴氣;有的攀上權力後臺,與民爭利、無法無天。

懲治“村霸”需要多方合力。一方面要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讓村民自治有序運行,確保“村班子”公道行事;另一方面,要進行有效監管,對農村項目建設等嚴格把關,不給“村霸”留可乘之機;同時,還要斬斷“村霸”藉以維繫囂張氣焰的“根”。

鄉風文明、治理有效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兩個重要維度。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和公檢法要形成合力,以“眼中不容一粒沙子”的態度,用最有效的措施,對“村霸”進行強有力的打擊。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鄉村是國家治理的“神經末梢”,鄉村社會治理直接關係到農業發展、農村繁榮、農民富裕。營造清淨和諧的鄉村生活氛圍,既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所需,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所需。要瞄準靶心、下狠手、出實招,通過嚴懲“村霸”使國家治理向基層組織延伸,讓鄉村生活更加和諧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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