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拿到1000多萬補償款,業主羣卻吵翻天·····這情況湖南也有!

今天,一網友發帖稱,最近他們小區內貼出了一則公告。因為這個公告,業主在業委會工作群裡吵得不可開交……

小区拿到1000多万补偿款,业主群却吵翻天·····这情况湖南也有!

從公告內容中可以得知,因工程項目的建設,小區一期業主得到了1100多萬元的補償款。

小區業委會協商後認為,該補償款為一期業主共同所有,但考慮到小區後續設備設施的更新維修,該款項將以保本保息的形式存入銀行,利息用於一期業主福利和彌補維修改造費用,本金支配則需要經一期全體業主同意。

公告一出,業主群就炸開了鍋……

業委會對於這筆錢的處置方式,部分業主很不滿。他們認為,每年交的物業費中,已經包含了設備維修等費用。他們希望能把補償款直接進行分配。

小区拿到1000多万补偿款,业主群却吵翻天·····这情况湖南也有!

除了這筆鉅款,還有第二點爭執:小區廣告收入的公示及處置方式。

有業主發現,最近小區電梯間忽然多了很多廣告。

廣告位的出租價格是多少?租賃週期有多長?租金收入是多少?是否經過招標?這些問題,不少業主表示不知情。

小区拿到1000多万补偿款,业主群却吵翻天·····这情况湖南也有!

因為這些問題,目前爭論似乎還在繼續……

不少網友表示,自己小區也有過類似的情況。

小區經營性收入的歸屬問題

產生過很多案例或事例

位於杭州西湖區文新街道的蘭桂花園,一直是杭州業主們心中羨慕的「明星小區」。因為,小區業委會不僅把小區管得好,而且每年有逾百萬元的經營性收入反哺業主。

這筆「鉅款」來自哪裡?盤活小區資源,是業委會創收主要來源。據瞭解,蘭桂花園地處城西核心地帶,周邊商業發達,靠出租門面房、會所就有一筆不菲的經營性收入。

小區治理中,蘭桂花園業委會堅持一個原則,就是「堅決不碰錢」。多年來,蘭桂花園業主共有收支一直都存放在物業公司的賬戶中。每年年底,業委會還聘請專業的會計公司進行審計。

小区拿到1000多万补偿款,业主群却吵翻天·····这情况湖南也有!

小區補償款項及廣告收入等

應該如何處置?

最新版《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物權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小區建築區劃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入樓梯間、電梯間、戶外牆面和綠地等,屬於業主共有。

根據《物權法》,小區業主的共有財產收益、公共場地的收益,都應該屬於小區所有業主的公共收益,應該由業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這其中包括小區的外牆廣告收益、停車費、公共地出租的租金、共有房屋出租的租金,也包括電梯廣告收入等。

賬務要及時公開,這點最重要!

你們覺得這筆補償款要怎麼處理?

認為公平分給業主最合適的,點贊表示……

來源丨合肥論壇、蕭內網蕭山論壇、浙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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