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犯罪守護平安公安機關手段日新月異

引言

從“八三黃”變成“藏青藍”,警服顏色和國際通用顏色接軌了,從清一色的平房辦公場所變成現代化警務指揮大廳,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的手段先進了……

伴隨著40年改革開放歷史進程,公安工作走過了一條極不平凡的發展道路。

這一切變化,要從1978年12月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說起,這次會議作出了改革開放這一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大決策。隨著全黨工作重心的轉移,公安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重心也迅速轉移到保衛和服務改革開放上來。

40年來,為適應改革開放不斷髮展的新要求,公安機關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加強和完善自己,對傳統的公安工作運行機制進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尤其在打擊違法犯罪、護航經濟發展上,公安機關建立110快速反應機制、提升案件偵破科技含量、實施信息主導警務戰略,為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經濟發展作出了卓越貢獻。

凌晨3點15分。報警電話突然響起,值班民警藺梅緊張而又興奮地抓起聽筒……

這不是普通的報警電話,這是廣州公安機關開通110報警服務檯後的第一個報警電話。

“當時的心情的確是又緊張又興奮。那是一起盜竊案,嫌疑人是男性,從酒店逃跑時被發現,報警的是位女服務員。”藺梅對三十多年前的情景記憶猶新。

1986年1月10日,全國首家110電話報警服務檯在廣州市公安局誕生,剛剛走出廣州市人民警察學校的藺梅,成為第一代接線員。

1987年,公安部將廣州經驗推向全國。10年後,中國大中城市已全部開通110報警服務電話。時至今日,在人民群眾心中,“110”已不是一個簡單數字,而是公安機關的代名詞。

適應形勢需要

建立110快速反應機制

上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帶來了全國性的人、財、物大流動,也使我國社會治安發生重大變化。

“打擊犯罪是在跟時間賽跑,110報警服務檯成立前,群眾只能跑到派出所報案,等公安機關趕到現場時往往錯過了最佳破案時機。”藺梅告訴記者,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大量流動人口湧入廣州,以飛車搶奪為代表的流竄犯罪急劇增加,靠腳力報警方式顯然落伍。

如何打造一個集報警、指揮、處警於一體的報警臺成為公安工作必須面對的課題。

1985年5月1日,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安裝110警用電話,由漳州市公安局巡邏中隊民警郭韶翔率先在110報警電話單一報警職能的基礎上,擴展報警求助警用範圍。

第二年,廣州市公安局建立了我國第一個110報警服務檯,正式開展110報警服務工作。

1987年6月,公安部下發了《關於大中城市公安局普遍建立110報警服務檯的通知》,要求各大中城市公安局在兩年內普遍建立110報警服務檯。

沿海和內地一些大中城市的公安機關,為適應改革開放發展的需要,提高公安機關接處警的快速反應能力,將原為群眾報警電話的110,逐步擴大職能,拓寬服務範圍,建立了110報警服務檯,展開110報警服務工作。努力做到接警快、趕赴現場快、現場處置快。

1996年7月,公安部在福建省漳州市召開全國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檯建設現場會,介紹並推廣漳州110的先進經驗,號召全國公安機關向福建省“漳州110”學習,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打擊犯罪。4個月後,全國大中城市全部開通110報警服務電話。

“有人持槍搶劫銀行,現場有兩名保安已經被打死。”電話中的報警人非常驚慌,已經有些吐字不清。

北京110報警服務檯接線員李長明反覆告訴自己要冷靜,他對報警人進行了安撫與引導,詢問了現場情況,立即通知到屬地民警。霎時間,眼前的接警電話全都亮了起來。一張緝兇大網迅速張開。

這是1996年,北京發生的轟動一時的“鹿憲洲搶劫銀行案”,這也是李長明接觸到的第一起真正意義上的大案。1996年北京市110報警服務檯開通,至今已有20多年,李長明也從二十幾歲到了不惑之年。

作為“過來人”,李長明見證了110快速反應機制的發展變化。他說,110報警服務檯最初只有4部電話、2個操作檯、1支筆的簡陋設備,如今,已建成擁有處理數萬警情、網絡傳輸、12110短信報警臺、“北京110”手機APP等高科技手段的綜合性平臺。現在,北京110報警服務檯日均接警量2萬餘個,全年接警電話700萬餘個,高峰時段每秒呼入3.5個。

“110報警服務平臺設立的初衷就是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高效打擊犯罪。”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學學院副院長王世卿教授說,改革開放以來,110接處警工作已經成為公安機關打擊犯罪、服務群眾的重要平臺和推手,是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一把利刃。

110快速反應機制的建立,只是公安運行機制創新的一個縮影。在40年的改革開放歷史進程中,公安機關機關始終擔負著打擊犯罪歷史重任並不斷創新機制和手段,為改革開放保駕護航。

改革刑偵工作

偵查破案不再單打獨鬥

蔡國棟,個子不高、皮膚黝黑,今年52歲的他看起來要比實際年齡大些。蔡國棟是江蘇省興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三級警長,作為一名便衣偵查員,他玩“傳奇”、懂“黑話”、擅“變臉”,曾經一天內抓獲3名命案在逃犯罪嫌疑人。

“打擊犯罪,是公安機關的主業。當刑警,最大的成就是破案。”幹刑偵近30年,老蔡和破案結下了不解之緣,也見證了打擊犯罪手段的不斷更新。

“過去,刑偵破案是‘老三樣’:一把手電筒、一個顯微鏡、一個勘查箱。當時辦案基本是看看足跡、刷刷指紋,主要依靠摸底勘查、排查、審查‘三板斧’,破案線索都是走街串巷,挨家挨戶問出來的。”蔡國棟說,改革開放40年來,刑偵工作取得的巨大變化,如今早已實現了用DNA等科技手段破案了,通過一根頭髮、一個菸頭就能鎖定犯罪嫌疑人。雖然,警服從“八三黃”變成了“藏青藍”,辦公場所從清一色的平房變成了設備先進的現代化警務指揮大廳,公安機關打擊犯罪、服務群眾的初心卻從未改變。

打擊犯罪偵破案件的變化,不僅體現在科技手段運用上,更體現在刑偵工作機制上。

改革開放後,隨著社會經濟飛速發展,刑事犯罪活動也發生了新變化,犯罪手段日趨多樣化,流動性、突發性日益明顯,偵查破案難度越來越大。

1997年,新的刑事訴訟法和刑法頒佈後,公安機關刑偵任務增多,辦案要求提高,刑偵體制改革已經到刻不容緩的地步。

這一年,公安部相繼召開全國公安派出所工作會議和全國刑事偵查工作會議,對派出所和刑偵工作改革進行了部署。建立責任區刑警隊,實行偵審合一,由刑偵部門承擔起破案和辦案的主要職責。派出所主要負責管理、防範,一打一防,力爭步入打防良性循環。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與反恐學院副院長畢惜茜教授說,通過改革,刑偵的運行機制發生了戰略性變化。為適應打擊犯罪的需要,全國建立了覆蓋社會面的責任區刑警隊,有利於刑警大隊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各刑偵力量,集中各種刑偵信息情報,使各區域之間能夠緊密配合,對犯罪形成有力打擊。

隨著改革的深入,刑偵工作由“從案到人”的單一偵查模式,向“從人到案”、“從案到案”、“從物到案”、“從人到人”相互結合的多元模式的轉變,從刑偵部門單獨作戰向與各警種合成作戰、整體作戰的轉變。

在這一背景下,蔡國棟萌生了一個新的想法:組建一個集實戰、培訓、科研於一體的專門“工作室”。

2011年,老蔡工作室正式成立,他從指揮中心、刑偵、網安等部門選拔骨幹,探索推出了圖偵、技偵、網偵、信息偵、傳統偵“五偵同步”技戰法。

“按照以往的偵破案件模式,刑偵部門先去現場勘驗、研究,再到技偵、網安、情報等部門提出申請,請求協助查案,辦審批手續就會延誤不少辦案時間。”蔡國棟說,工作室的成立整合了警務資源,打破了警種壁壘,減少了溝通環節,破案效率明顯提高。

如今,老蔡的工作室已成為合成作戰的標杆,每天來學習經驗的人不少,雖然比過去更忙了,但老蔡樂在其中。

加強信息化建設

從“汗水警務”走向“智慧警務”

2012年,已過不惑之年的方文強做了一個決定,離開摸爬滾打了21年的辦案一線,投身深圳經偵信息化建設戰場。

“我幹刑警11年,做經偵工作10年。我還記得剛參加工作的時候經常整天在外摸排線索,如今坐在電腦前點點鼠標就能破案。”說起信息化為打擊犯罪帶來的好處,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信息大隊大隊長方文強打開了話匣子:“過去定罪依賴口供,現在通過信息整合、數據分析,也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即便零口供也能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

公安信息化建設跨越式發展,還要從15年前說起,2003年,公安部組織召開全國“金盾”工程工作會議,包括視頻監控在內的公安信息化建設進入快車道。

此後,公安部先後出臺《關於大力推進基礎信息化建設的意見》、《關於推進公安信息化發展若干問題的意見》、《公安科技創新“十三五”專項規劃》等一系列文件,不斷健全完善公安科技信息化政策體系,為深入推進科技強警戰略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力保障。

浙江省溫州市地處東南沿海地區,改革開放40年間,一代代溫州人,以敢為人先、勇於創新的精神,創下了一個個溫州奇蹟。

在公安信息化建設方面,溫州也走在前列。溫州市公安局指揮大樓二樓,有個讓犯罪分子聞風喪膽的中心——溫州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

“雖然我們與詐騙分子相距千萬裡,但藉助大數據,一旦騙子有動作,我們就立即採取反制措施。”溫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柯海鷗說,依託“在線警務”和“大數據+”運用,溫州警方讓大數據主動開口說話,主動發現“潛在犯罪”的能力大大增強。

通過大數據分析,反詐中心每天能對300多個詐騙電話進行攔截,目前已回訪干預疑似“正在被詐騙”群眾10.7萬名,累計勸阻案件3521起,止付9230多萬元,止損2億餘元,返贓6000多萬元。

大數據也為命案偵破提供了有力抓手。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強化“大數據偵查”,拓展技術應用範圍和途徑,加大命案積案攻堅力度,整體破案水平大幅提高。

2006年2月22日,原上海南匯區惠南鎮的安寧在瞬間被打破。一理髮店內發生故意殺人案,2名女子死亡。

案發後,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牽頭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張貼《懸賞告示》、發放《警方協查》,但案件偵查還是陷入瓶頸。線索鏈中斷,案子成了積案。

“兩條無辜的生命永遠消逝了,沒能抓到兇手,是對死者的不公平,對法律的不尊重。”當年偵辦此案的刑警顧新華一直耿耿於懷。

死案、冷案、命案積案是民警心中永遠的痛。

今年5月,在刑偵科技新手段的支撐下,公安機關運用現代刑偵新技術進行深挖偵破,警方終於把案件“啃”了下來,嫌疑人落網,了卻老顧的一樁心事。

“不論是在命案積案偵破、打擊電信詐騙,還是打擊拐賣犯罪、盜搶騙犯罪,科技信息化在公安刑偵事業發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公安部刑偵局局長楊東說,公安機關將繼續深入實施科技強警戰略,實現對刑事犯罪的主動進攻、整體作戰、精確打擊。

正如楊東所言,改革開放後,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公安機關順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勢,深入實施科技強警戰略。從推動基礎業務大集成到強化頂層設計,從深化視頻監控網建設應用到大數據思維下警務實踐的探索,從微觀到宏觀、基層到頂層、技術研發到公安實踐,信息化浪潮風起雲湧,科技創新成果競相綻放,極大提升了公安機關精確打擊、快速反應、立體防控、精準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全國公安機關積極探索、勇於創新,結合實際擁抱新科技,不斷推出打擊犯罪新手段:廣東省公安廳將“數據文化”理念與打擊“盜搶騙”犯罪相結合,探索出一條打擊“盜搶騙”犯罪的新模式;山東公安機關在實現信息大融合、大共享的基礎上,深度應用“警務千度”、“雲搜索”,有效提升了破案打擊效能;湖北公安機關通過信息化技術的深度應用和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建立,各項破案數據不斷攀升,已位列全國“第一方陣”……

改革開放40年,公安機關實現了從“汗水警務”到“智慧警務”的質變,各警種密切協同,情報信息及時,會商研判精確,技術手段齊備,偵查破案的效能呈幾何數增長,大數據、雲計算正成為公安機關打防管控“撒手鐧”。(記者 劉子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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