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致全县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广大人民群众: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破获了一批刑事案件,抓获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为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氛围,维护临猗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力量。我们郑重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一经核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已经吹响,序幕已经拉开,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绿色、和谐、智慧、美丽”新临猗做出贡献。

临猗县扫黑办地址:县公安局一楼扫黑办

举报电话:0359-4037002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临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8月6日

附: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临猗:致全县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策划:贾海洁

临猗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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