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交警处置一起货车自燃事故

2018年6月13日下午, 瓜州交警大队柳园中队辖区国道312线3227公里处发生一起半挂牵引车(宁E63520)自燃事故.

15时20分,柳园中队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国道312线3227KM处,一辆半挂牵引车(宁E63520)发生自燃,请出警。接到警后,我中队迅速赶到现场,现场一辆半挂车挂车内所载货物(纸板)和车头正在燃烧,民警向大队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后,在国道312线3224KM和3232KM处临时交通管制,并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清理,防止因车辆爆燃引发其他意外。

因货物易燃、火势较大,瓜州县消防大队的两辆消防车同时灭火在水即将耗尽的情况下未能有效控制火势,消防队负责人询问现场民警附近是否有消防栓对消防车加水,民警马上联系柳园镇政府了解情况,并积极联系附近正在施工的装载机和洒水车,积极协助消防队人员控制火势。经过现场人员的共同努力,大火最终被扑灭,中队立即采取单向通行的方式,在控制车速的情况下引导车辆缓慢通行。

19时50分许,施救公司将事故车辆移至道路外,民警与路政大队人员清理道路残留物后恢复正常交通。经过中队民警及辅警近四个小时的辛苦努力,有效处置了警情,未发生长时间的交通堵塞和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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