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城关镇辉城港湾社区失信被执行人穆学安,进行曝光!

辉县市城关镇辉城港湾社区失信被执行人穆学安,进行曝光!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穆学安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辉县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8日作出调解,穆学安同意偿还新乡市大北农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00000元,逾期未履行。申请人新乡市大北农农牧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立案执行,辉县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穆学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失信风险告知书、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穆学安长期规避执行,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穆学安

性别:男,47岁,户籍地辉县市城关镇辉城港湾社区C13号楼附18号。

立案时间:2017年3月28日

身份证号码:4107231962XXXX0139

执行法院:辉县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7)豫0782执93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辉县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6)豫0782民初3657号民事调解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给付申请人新乡市大北农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0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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