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违法案例」违反规划条件

某市规划局对一房地产项目进行规划许可过程中,在明知规划条件确定的绿地率不小于35%的情况下,局领导收受开发商好处,授意经办人员按开发商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方案为了增加地面停车位数量,缩减了原方案中小区中央绿地面积,并将绿地率减少为20%。业主入住后,发展小区绿地面积远远小于当初公布方案,引起业主强烈抗议。鉴于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按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应追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城乡规划违法案例」违反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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