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方面有什么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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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大家探讨一下对于棚户区改造,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原地回迁吗?


  • 现在棚户区改造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开展着,相对于拆迁方的热情来讲,很多被拆迁人就没那么高兴了,因为他们好好的房子被列入了棚户区改造不说,改造完了这块地也就不是他们的了,他们将被安置到比较偏僻的地方,虽然安置房的面积可能比以前大了点,但是周边生活设施很不方便,就医和上学等都成了问题。按理说国家的棚户区改造是为了改善本地居民的生活水平,怎么搞成了把本地人赶走,在当地搞高档住宅或者商业开发了呢?很多被拆迁人经常问律师,按照国家法律到底被拆迁人在棚户区拆迁后,到底可不可以要求原地回迁呢?


在解答这个问题以前,我们还是先来看一个案例。

  • 家住河南商丘吴先生,是世世代代居住于此的回族群众,此地还是众多回民群众的聚居区,一百年以前,就建设了清真寺,供回民开展宗教活动使用。他们形成了固定的生活环境和习俗。此区域的房屋都是拆迁方统一规划建设的,成排成列,非常整齐,而且大部分房屋翻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有的甚至只有几年的房龄。就是这样的区域,被列入了棚户区改造。更让人不能被接受的是,这些回民群众被拆迁后被安置到了据此地几公里之外的偏远区域,那里没有清真寺和小学,也没有回民餐饮一条街。因此,吴先生他们要求原地回迁,保留清真寺。当征收方说了,此地规划没有住宅用地,因此不能回迁,一口回绝了吴先生等人的正当要求。在此无奈的情况下,吴先生等联系多名被拆迁群众委托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 我们代理后,发现了很多违法点,比如这个地块根本不是棚户区,不属于可以强制征收拆迁的法定条件,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只有异地安置不能回迁,明显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方提出因规划原因不能回迁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首先规划是可以修改的,如果真的在当地要棚户区改造,那就必须规划出一块土地用于安置被拆迁人,更何况据吴先生了解,当地的规划文件里有住宅用地,只是用于出让商业开发。为此,我们向法院提起了针对征收决定的诉讼,虽然现在还没有最终结果,但相信法院对这些违法问题不会坐视不管的。


  • 现在回到本期的主题,对于棚户区改造,被拆迁人是否有权利要求原地回迁?答案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有权利,即便不能原地回迁,也可以要求就近回迁。因为对于被拆迁人的此项权利,在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拆迁方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由此可见,对于棚户区改造的被拆迁人可以光明正大的要求原地或者就近回迁,可以大胆的对异地安置说不,必要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如果您还有其他拆迁问题,可以随时私信我,我都会言无不尽知无不言。我是李顺华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李顺华征地拆迁律师


您好,首先,很荣幸能回答您的问题。以下京平律师结合国开行官网回应以及棚改拆迁相关补偿进行具体分析。

国开行官网上,在新闻中心—媒体聚焦下有一篇题目为《新华社:国开行称棚改融资工作正有序开展》的文章,内容为:

针对国开行收紧棚改融资的市场传闻,国开行回应称,今年以来,开发银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棚改政策,在国务院相关部委指导下,配合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开展棚改融资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据国开行介绍,截至5月末,开行今年发放棚改贷款4369亿元,有力支持了棚改续建及2018年580万套新开工项目建设。

1首先之前坊间流传的一刀切棚改实物安置等,也就是坊间流传,最多是一种或然性猜测,而不是必然性政策。请注意,国开行,全称国家开发银行,是政策性银行之一,也就是说,是金融机构银行的回应,不是行政机关作出的。银行做出的回应自然是从银行角度,本文主要是通过银行和金融圈的一些信号,做一些拆迁方面的预计和分析。棚改拆迁补偿安置原来的基本原则没有变。对被拆迁户而言关键的补偿安置问题还是合理到位。大家大可不必过于紧张。

2棚改补偿安置大原则不变,合理补偿,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长久生计有保障。权利受损,及时主张合法权益。

3拆迁补偿主要是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法律赋予了被拆迁户选择权。然而,实践中对法律和相关政策并不熟知的被拆迁户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房子拆迁,到底要钱好,还是要房好?”,事实上两种方式无论哪一种,都应当确保被拆迁户在拆迁后“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

4但落实到具体的补偿安置中,两种方式的效果却有不同。

在棚改货币化安置为主时,被拆迁户经历完长久的拆迁后,拿到的补偿款完全跟不上瞬息万变的房产市场,原来的房子没有了,拿到的补偿款根本买不起新房子。当然补偿不足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拆迁中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

5如果今后在棚改实物安置的方式下,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拆迁后买不起房”的困境,那对广大被拆迁人是利好的。同时在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拆迁中,以实物安置方式进行的,需要优先就近安置。因此,新趋势下的就近实物安置方式,能最大程度保障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和今后长远生计有保障。可以说,

这一信号对于被拆迁户来说并非坏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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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律师事务所


导读:棚户区改造年年是攻坚战,年年都在开展工作,每个地方都在响应号召,然而很多咨询的老百姓一直说项目是棚户区改造,但是补偿只允许货币补偿,那么,我们要有疑问了,既然是棚户区改造,为什么只能是货币补偿?为什么没有产权置换?不难想象,这很明显以棚户区改造名义拆迁,进而商业开发用地。那么,到底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具体流程又是什么?补偿尺度又是什么?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说一说!

一、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t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严格意义上讲棚户区属于政策并不是法律规定,\t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年久失修房屋集中区,小区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均,斜路、死路、交叉路太多,房屋结构简陋,抗震、防火、防洪性很差,居住严重拥挤,配套功能差、小区环境差、道路泥泞、无任何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集中居住地。从以上我们不难看出棚户区特点:居住容积率大、配套功能差、小区环境差、房屋年久失修。这也是我们判断我们的房屋是否属于棚户区改造的定义。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指出: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是公益事业的定义。

二、什么是棚户区改造的具体流程

1、国有房屋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b jybcp

(1)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2)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3)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对于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实地调查;

(5)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7)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

(8)房屋评估;

(9)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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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体土地上房屋

依据《土地管理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及各部委最高院司法解释相结合的方式

(1)公布拟征地公告;

实施单位:区县级主管部门;内容:拟征地项目、四至范围、补偿方法、安置途径、评估机构的选择等等。

(2)入户调查

调查:土地及房屋权属、面积、地上附着物、装修等等。调查后签字确认人手一份。

(3)听证会

红线范围之内的权属人参加,并经过三分之二同意签字摁手印(报批征地批准必备手续)。

(4)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

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5)做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内容: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装修补偿费等事项。

(6)开听证会

内容:讨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并经过三分之二同意签字摁手印上报市县区政府,并报省或者国务院备案。

(7)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

三、棚户区改造补偿尺度

1、国有房屋

货币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产权置换: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与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棚户区改造优先原地回迁,并拆一换一,即拆你一平米还给你一平米。

2、集体土地房屋

货币补偿:

因棚户区的特点,说明集体土地房屋已纳入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价值高,假如按照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房地分开补偿的话,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水平。并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二款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依据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即宅基地补偿费。因此,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参照周边类似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均价)计算。

产权置换:

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原地回迁1:1。

棚户区改造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法律制定的流程和补偿尺度是一种约束力。老百姓不懂法律不要紧,莫要盲目去任从,听之任之,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做到心中有数。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在此忠告大家:

强拆的非是房子,是你的权益和尊严;

罪恶内心没有光明,不要奢望它会善待;

补偿就在塔尖上,需要方法才能触摸;

信访就像求平安,等待老天爷的开恩;

不惧他们的违法行径,所惧我们内心的懦弱;

天下没有做不成的事,只有做不成事的人。(字字珠心)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最近一则针对“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将收紧棚户区改造融资”等市场传闻在房间广泛流传,最终国开行发布澄清声明称,从未授权任何人员代表该行发表相关言论。虽然该传言被澄清,但棚户区改造再次步入大众视野。下面小编将以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并从实际情况为大家解析一下何为棚户区,棚户区改造的法定程序,以及法律规定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首先,何为棚户区?其实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看,没有棚户区这个词,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棚户区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是在实践中人们对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的统称。棚户区的主要特征就是虽处于城市中心地区,但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要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也是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棚户区改造的显著特点就是公益性,即不得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商业开发。

其次,对于棚户区改造的法定程序,因棚户区所在区域的土地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的程序。对于集体土地上所形成的棚户区的征收程序小编在《法律规定的农村征地拆迁程序及补偿标准,缺少一个就是违法征地!》一文中有详细的解析,在此就不做过多赘述。

对于在国有土地上形成的棚户区改造的法定程序,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主要有:征收部门对于此次征收的公益性以及征收的必要性召开论证会进行论证。征收部门对于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实地调查。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组织论证,并向公众征求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作评估报告。落实征收补偿费用,在讨论房屋征收决定时该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最后,对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也因棚户区所在区域的土地性质又有所差异。对于在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同时依照该条例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由于棚户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对于在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如果完全按照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话,可能会大大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因此,在实践中,对于在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即可以参考周边的市场房地产价格,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总的来说,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实体和程序进行规范,棚户区改造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才会得到应有的保障。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棚户区改造有什么新政策?刚看《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前一段时间说的棚改全国叫停,棚改一刀切,国开行收回棚改审批手续,房源紧张引起的房地产股市大跌,包括很多知名的房地产股市市值缩水几百亿。

七月份上级部门召开的棚改工作会议,根据当地的情况因地制宜,房源紧缺的城市需要调整棚改政策,更多先建安置房的方式进行,房子库存多的地方还是按照货币补偿方案安置,消化房屋库存。

2018年国家投放棚改资金8000亿,上半年已经完成4300亿,下半年继续投放棚改资金3700亿用于棚改。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

棚改开始后采取货币安置,从一线城市二线城市蔓延到三四线城市,货币补偿安置后,农民手里有钱了,购房量也大了,导致三四线城市房源不足,房子价格上涨严重。下半年开始,房源紧张的城市货币安置将会收紧。

2018年下半年开始,将对棚改资金严格审查,对房源多的地方还是以货币安置,

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棚改货币安置,消化了库存房,但目前很多房源不足,导致三四线城市房价上涨,下半年将会收紧货币安置,进行实物安置,一定保证老百姓有房子住。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也欢迎你和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棚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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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政府拆迁,会给拆迁户一套或多套安置房,这叫做“实物安置”;而现在政府拆迁,更多的是给拆迁户一笔安置款,由原来的安置房变成了现金,这叫做“货币安置”,拆迁户可以拿着这笔钱去买房。这就是所谓的棚改货币化安置。

以乌鲁木齐为例,乌鲁木齐市2010年开始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棚户区改造6万户,2016年完成棚户区改造1.5万户,2017年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52708户。

过去六年棚户改共计7.5万户,而2017年一年棚户改共计达到5万多户,大量需求的出现,以及拆迁款项的发放,刺激着乌市房价的上涨。2017年年底,各大开发商陆续进疆拿地,都为赚个盆满钵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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