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單方辭退員工的法律責任?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姚志鬥律師解答:

公司單方辭退員工的法律責任?

公司單方辭退員工的法律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對用人單位非法辭退行為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公司單方辭退員工的法律責任?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也就是說,賠償金其實就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那經濟補償金又是怎樣一個標準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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