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都是二婚,婚後女方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費,你認爲合理嗎?

星佳園裝飾


兩個人都是二婚,婚後女方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費,你認為合理嗎?

這個問題我認為合理,一個男人如果不能賺錢養家餬口,你娶老婆幹什麼?女人為什麼會嫁給你。俗話說“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就是說男人有這個責任和義務,不能養活老婆孩子,你還是什麼男人。現在的婚姻很不穩定,離婚率這麼高,有3000萬光棍找不到老婆,都與陰盛陽衰這種現象有關。現在的年輕人有很多男人,娘裡娘氣,缺乏陽剛之氣,遇事沒有主意,不能吃苦賺錢養家。一個男人一定要撐起這個家,賺錢養活自己養活老婆孩子。


老哥jl



如果單就月交1200元生活費來說,很合理,甚至有點少,畢竟,男方是在女方家居住。但問題,遠沒這麼簡單:


第一,女方看不起男方,兩人相處很勉強。從題主的描述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出,女方不大瞧得起男方:大老粗、沒有安全感、擔心分房產不願意男方的孩子與其父親一同住在女方家裡……等等。大老粗,本身就是一種蔑稱;沒有安全感,顯然是暗指男方配不上自己;不讓男方孩子住家裡,也是明顯沒把男方當家里人……至於索要生活費,不過是把“住店錢”說的好聽了一點。這也為日後隨時請男方走人,留下了伏筆!


第二、女方處處設防,將為第二段婚姻留下隱患

。女方的各種顧慮,固然有其不可言喻的苦衷,比如,再婚恐懼。但言談之中對此段婚姻沒有把握的意味,還是非常濃重,有走一步看一步的思想。或者說的更直接一些,女方很可能壓根就沒打算將第二段婚

姻維持到底!有過生活經歷的人都知道,一個女人如果真心想把自己認真負責的交給一個可以託付的男人時,她絕不會不用心經營自己的婚姻,比如,絕不會不接受對的方孩子,至少不會像題主筆下的女人那樣決絕——盡

管後媽的確不好當!要知道,但凡是有一點點起碼責任心的父親,寧肯自己受苦受累,都絕不會讓自己的兒子遭人白眼!血緣自不待說,僅僅就面子一條,也不容許男人這麼做,除非他不打算今後在別人面前抬頭做人了!女方一開始就在孩子問題上為難男方,顯然是對能不能和男方走到一起持無所謂態度。再說,即便是二位有一天領了結婚證,兩個人的心不在一起,路,怎麼可能走到底?


第三、如果上述分析是真的,本人還是勸女方,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

。沒錯,婚姻,是兩個人搭伴過日子,但日子中最重要的內容,卻是心境。心苦了,再殷實的日子也只能是味同嚼蠟!何況,內心不踏實的日子,肯定走不遠!如果本人的分析是錯誤的(但願是笑笑叔想多了),那就請按照你們自己的設想繼續走下去,並衷心祝願你們幸福長久!


笑笑叔


我也是二婚,婚後老公的工錢直接打我銀行卡里,我們很幸福,生活過日子一條心,出門逛街一條線,你認為你娶老婆了還得出生活費不舒服,我建議你不要結婚,自己賺自己花,不要想有女人給你睡給你洗衣服給你管家裡你還連生活費都捨不得給,是個女人都不會要你這種人。還有,娶老婆沒有房子住女方家,你不想出一個月1200,我建議你搬出去,不要想白吃白住還有人給你帶孩子,1200不是天文數字,對一個女人來說,只夠買件防寒服,真不知道怎麼會有你這種不要臉的男人。我建議你出房租出你兒子的保姆費,女人陪你你必須給她你應付出的,你給個喝稀飯的錢就不服,最好帶著你兒子滾出女方家。


燕子3328934148322


第一男方及孩子都住女方家,出生活費很正常啊,租房還要給房租呢?其次,既然結婚了男方就應該承擔養妻兒的義務,不論是不是自己親生的,如果接受不了當初就不應該找個有孩子的,找了就是有這個心理準備的。那麼1200一家四口又住房子又吃飯,還有水電氣,真的不夠呢。

第二女方說男孩不好管想男方送回老家就是女方不對了。既然結婚了就是共同的孩子了,好不好管都不能推給老人,不好管就讓你老公管,不能說男人的全部責任就是賺錢,也要盡父親的義務,照顧輔導孩子。

第三,這種情況下買一套房都困難,你們還想買兩套?與其想這些不如多花錢在兩個孩子的教育上,讓他們掌握自力更生的技能,自己買房,你們買一套自己住就行了。到時候兒女結婚平等對待,兩邊給一樣的錢就可以了。


A閔莎


肯定合理啊。這不是正常嘛。不明白為什麼都這麼看不起二婚。要是各人顧各人就不要在結婚。二婚不是搭夥過日子。也是要認真對待的。我二婚。從來不管錢。賺了。就扔給老婆管理。她也是二婚。不覺得存在這種問題。我們過的很幸福。。


風中羽翼57038899


我覺得得女方提出的條件挺合理的,(本人女)我們可以看一下兩個人的條件:都是二婚,都各自有一個小孩,男方的孩子是男孩,女方的孩子是女孩,因為女方父母家在城市周邊,男方的家在農村,男方帶著兒子住在女方家,給出的理由是方便女方照顧自己的父母,而女方的父母還腿腳利索,開銷都是男女雙方負擔。我能說男方這樣住在女方是佔了女方的便宜嗎。女方父母根本不需要女方照顧,反過來還給女方洗衣做飯,給女方減輕負擔。人家那樣做,是因為女方是他們的女兒心疼。男方如果對他們女兒好,他們也心甘情願對男方和他的孩子好。但是男方和女方都是二婚 ,都有婚史,在信任感這方面更慎重。更何況,男方女方還沒登記呢。女方提出這樣的條件很合理。

還有一點就是男方女方的工作沒交待。如果說男方工作高點,給點錢也沒什麼大不了,如果是男方的工資比女方還低,那是一定得給的,你是有多好運,在離婚,帶著個兒子,還可以找到一個條件比你好,工資比你高的老婆。

說句實話,如果男方這樣的要求都不答應,趁著沒領證,分了吧,為了自己的女兒也好,為了自己也好。既然找到一個男人又靠不到他,還要加中重自己的負擔,還不如獨自帶好女兒,還有父母幫忙,日子不會太難受的。


歲月靜好兩小無猜


這樣的生活方式說明女方不相信男方,男方大老粗,不怎麼管自己的孩子,其實這個男人還是不錯的,畢竟家裡有岳父母打理家務,他幹好工作掙錢養家就可以了,不致於因為家務事發生矛盾。兩人剛在一起就打算以後給兩個孩子買倆套房子,這個公平合理,但是以你們現在的經濟實力能達到嗎?房價這麼高。女方不想管男方孩子,這個怎麼可以呢?怕以後買了房子給男方孩子做婚房,我要是男方就領上孩子走了,沒有信任沒有愛怎麼過日子?二婚不容易,各自有孩子,應該做到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關愛,成天算計對方想想都可怕。女方有房子住還是自己和孩子過吧,你們過不到一起的。何苦為難自己為難別人。個人觀點。


地主婆兒dt323


我感覺很合理。住女方家,女方父母幫你操持家務。自己掙得錢自己拿著。你出生活費。感覺很合理呀!要不去你家,讓你父母操持家務,幫襯家裡,女方出生活費?

那些說女的防著男的的,還有良心嗎?二婚女的這麼做很可以了。


細跟涼鞋


二婚也是婚姻,兩人接合在一起也是緣份,女方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費是合理的,這根本就不需要女方提出來,做為男人也是丈夫要主動給老婆生活費,男人是一個家庭的頂樑柱,要擔起家庭的責任,俗話說,男人負責賺錢養家,女人負責愛美如花。


懂得才會在乎


兩個人二婚,男方兒子跟前妻,女方兩個小孩都自立,男方二婚前租房,女方有房子,兩個人在一起後,男方住到女方家裡,一切開銷都是女方支出,女方開始對待男方好像做客那樣子,任何付出都不計較,還為他購置衣物等常用品,可是,幾年過去了,男方一如既往的接受這種生活方式,女方現在心裡有了波動,情感上,希望跟他一起生活到老,情理上,覺得男方一點沒付出,是在利用她,心裡很不痛快!現在不知道咋麼處理兩人關係,大家可否談談看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