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国家征地修路会怎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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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的土地和房屋的征收,农村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而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具体来说,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其原则为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而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011年最高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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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多少钱一个平方?

农村的土地,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多少钱一亩地?

农民朋友在签字之前,最好了解农村“房屋与土地”的补偿是多少?

一、耕地补偿是多少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实施的征地补偿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应按此要求尽快调整修订。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下文有部分地区省政府制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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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是多少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指出: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按当地规定的征地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如果有条件的还有农用建设用地可以置换同等面积的宅基地。

三、宅基地上房屋补偿是多少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指出: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

四、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是多少?

农村房屋拆迁项目,如果是以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名义的话,说明此地块已经纳入在城市规划区内,那么此地块的价值商业价值很高。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指出: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河南省:《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豫政[2016] 48号,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郑州市城区最高达到22.5万元一亩地,全省最低补偿是4.1万一亩地。

山东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江西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低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青山湖区最高达到18.01万一亩地。

河北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北京周边如大厂8.9万一亩地,固安12万一亩地,香河10万一亩地,三河及高碑店最高达到11.5万一亩地。

广东省:《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共分10个地类,最高12.05万一亩地,最低9667元一亩地。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


农村国家征地修路怎样补偿?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进程,现在农村的交通是越来越方便。村村通水泥路已经覆盖百分之八十的农村,许多农民朋友的农村特产走出了家门,走向了社会,正是由于这“路”带动了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真的是“要想富先修路”啊!



农村修路对农民朋友来说的确是一件好事情,不过修路有时需要征用农民的土地,土地是农民朋友的生命,所以征用土地肯定要有补偿金。至此,农民朋友们肯定很想知道修路征地该如何补偿,现在我就依据相关规定,给农民朋友一个解答。

一、村里村民们自行商量决定修的村路,各大队开会讨论后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这些路如果占用农民土地是没有补偿金的。修这些路往往需要村民自费,不过需要筹备的金额不多,大部分都是国家出资。

二、国家统一规划的农村公路。如果农民朋友村里所修的公路是国家统一规划的,那就有补偿金了。确定你是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后,相关部门会按照规定发放征地补偿金。具体补偿金的多少,需要向土地管理资源局了解。



此外,关于补偿标准,国家也有相关政策规定。国家土地管理法提出:“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由于中国地大物博,所以不同的地方征地补偿标准就不一样。具体怎样实施,还要根据各省市各自的规定来。不过国家被征用土地的一般补偿规定是48000元每亩地,荒地是8171元每亩地,建设用地是16000元每亩地。



我们都知道,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随着经济的发展,有关政策规定每年都有可能会变化,具体农村被征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多少我们需要实时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以不变应万变才是万全之策!

如何补偿呢?这才是农民朋友最最关心的问题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土地征收的安置费用是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和青苗补助费等。确定好一切事宜后,补偿金都是一次性发放的。



农村修路可以说是造福了千万家,带动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我们作为农民朋友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征地工作,配合修路工作,争取早日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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