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頑童一晚打賞主播竟花去了3萬多元!這錢能否退回還頗傷腦筋

年僅十歲的賈心(化名)在8月12日晚用母親朋友嚴女士的手機觀看直播,他瘋狂充值奇豆打賞主播,卻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用了3萬多元!

十歲頑童一晚打賞主播竟花去了3萬多元!這錢能否退回還頗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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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

賈心和家人一起從南充到成都玩,當天在嚴女士的家中拿著手機玩,不願回家。當天晚上,嚴女士一直在書房看書,賈心中途還跑過來,一臉好奇地詢問嚴女士丈夫的名字。“問完他又問我父親的名字,我居然還把其中一個字寫出來,擔心他不知道怎麼寫。” 嚴女士並不知道,賈心已經用自己的微信登錄了愛奇藝,將錢打賞給主播,而這些信息,正是嚴女士支付平臺的驗證信息答案!藉此,賈心可以修改其支付密碼。一直到了凌晨兩點鐘,嚴女士上廁所的時候,她發現賈心手上的手機屏幕還發著光,這才上前制止,讓他去睡覺。

8月13日

這天上午8點,嚴女士拿出了手機看新聞,但彈出來的短信提醒就慌了:上面顯示“你正在修改支付密碼,驗證碼是***。” 嚴女士趕緊點開了支付軟件的消費賬單,發現最新消費內容全是充值“奇豆”,刷了一屏都沒有刷完。這項支出共計36000多元,其中單筆最貴的消費是“充值1000000奇豆”,共花費了一萬元!

這時嚴女士才意識到原來前一晚是賈心用她的手機看直播,充值奇豆來打賞主播,錢也這樣子“散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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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3萬多元是否能夠退還?

根據《民法總則》第十九條規定,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10歲的賈心打賞主播3萬多元,其實施的行為已經超出了他的民事行為能力範圍,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因此該行為可以撤銷。

當然,從法律上是可以要求愛奇藝網站退還嚴女士那些打賞的費用,但同時,也需要有相關的證據,如手機支付的憑證、小孩子的身份證明、打賞主播的記錄,最重要的是證明該操作行為是小孩子操作的證據,但是要證明其操作行為是賈心所為比較難。現在賈心的母親李女士與愛奇藝公司也正在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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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我們仍需留意,賈心怎麼知道如何破解支付密碼?他說,自己平時喜歡玩“迷你世界”(遊戲),主播在直播打遊戲的時候可以教大家怎麼玩耍,至於怎麼破解支付密碼,他表示只需要有驗證碼,安全提示時要用到爺爺(嚴女士的父親)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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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發展迅速,觀看直播視頻的人群也呈現低齡化,網絡平臺要避免裡面的內容對他們成長和價值觀形成誤導,關鍵還是家長要意識到網絡平臺的重要性,妥善保管手機,及時制止孩子的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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