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小看“隔夜酒”,否则追悔莫及

2018年8月13日早,七里河大队百泉中队在快速路武家庄路口组织联查,严查酒驾、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约7点50分左右,民警查获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号牌为冀EY6*88小型轿车,驾驶员浑身酒气,经呼气时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每百毫升竟达到63毫克(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不要小看“隔夜酒”,否则追悔莫及

经询问,驾驶员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会饮酒了,以为过了一晚就没事了,这才开车上路,没想到还是因为酒驾被民警逮个正着。面对酒精检测结果,驾驶员表示无异议。最终,驾驶员姚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行政处罚。没想到一夜过去了,隔夜酒还能被测出来,面对处罚,姚某追悔莫及。

交警七里河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这是典型的“隔夜酒”,很多司机往往会忽略,或者抱有一丝侥幸。凡是次日要驾车外出的,头天晚上最好不要喝酒,特别是不能过量酗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