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國外生態保護經驗談

他山之石・国外生态保护经验谈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是國際生態治理的起步階段,隨著《寂靜的春天》、《增長的極限》的出版發表,國際社會普遍認識到以工業發展、財富積累為目的的人類活動已經給自身的生態環境帶來了嚴峻的危機。此後,各發達國家紛紛把生態治理提上了重要日程。

1972年6月5日,聯合國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了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會議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並提出將每年的6月5日定為“世界環境日”。次年1月,正式成立了聯合國在生態環境治理領域的核心機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至此,國際環境治理體系開始建立。

德國:以整體性生態理念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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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曾經是上世紀環境汙染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存在著萊茵河汙染嚴重、魯爾區衰落而帶來的大氣汙染等一系列生態問題。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德國的生態環境已大大改善,其生態治理經驗如今已成為多國學習借鑑的對象。

首先,為了恢復魯爾區的活力,德國政府把土地修復作為出發點和著眼點,全面解決老礦區遺留下來的土地破壞和環境汙染問題。在礦山治理方面建立起比較完備的法律體系,如《德國經濟補償法》《德國礦產資源法》等,保證煤炭開採補償有法可依。州政府設立土地基金,購地後對汙染嚴重地區進行修復處理後再出讓給新企業。其次,實現產業升級,關、停那些生產成本高、機械化水平低、生產效率低的煤礦,將採煤業集中到盈利多和機械化水平高的大型企業中。

對於萊茵河的生態治理,德國主要是以整體性生態理念推進。首先是展開國際間的合作,成立了由德國、法國、瑞士、荷蘭、盧森堡等國家共同組成的“保護萊茵河國際委員會”,進行跨國治理。其中,其秘書長永久性由生活在萊茵河下游的荷蘭人擔任,以便於其全力監督上游各國的汙染問題;其次是實施整體性生態規劃,注重萊茵河大生態系統治理的理念,對城市、農村和社區以及森林、湖泊的協同治理,大力投入資金進行動植物保護棲息地建設,針對河流中的城市生活藥品殘留物進行監測、過濾,改變工業化時期對河道截彎取直等反生態改造,恢復其自然彎曲原貌等。

瑞典:建立高標準保護森林生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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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森林工業在國民經濟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世界上也處於領先地位。瑞典林業屬於出口導向型,每年外貿出口收入中森林工業佔了很高的比例。瑞典2015年森林覆蓋率為68.7%。由於嚴格執行《森林法》,控制採伐量,重視林業教育和科研工作,進行科學育林的經營,瑞典森林總蓄積量和總生長量總體在不斷提高。瑞典制定了非常嚴苛的砍伐標準,近十年中保持著大約每年1億立方米的林木種植總量,而同時每年的採伐量維持在0.8億立方米。

瑞典在1993年的新森林法中明確了環境目標和生產目標必須放置於同等地位。瑞典只佔有世界上1%的商業用林面積,但是卻為全世界提供了10%的鋸材、生活用紙等產品。由於木材可以吸收二氧化碳釋放氧氣,有效緩解溫室效應,2004年瑞典開始推行一項政策,即鼓勵大型建築物、公共場所建築採用木質結構,近幾年木質結構的建築物數量也在逐年遞增。

另外,相較於許多發達國家,瑞典還有著很高的紙張回收量,未經加工的廢木材和殘渣也能用於可再生能源的生產。瑞典高度發達的技術體系,森林工業也能為生物質能的研發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瑞典對於森工企業各項生產指標都有著嚴格的標準,同時企業也都非常積極地履行著社會責任。例如瑞典著名的利樂包裝,其所有包裝產品都可以回收再利用,做成文具、桌椅、建築材料等等,使它們在完成包裝的功能後,能夠“廢而不棄”。

瑞典非常重視森林生態的科研投資,這其中國家撥款佔38%,私人投入佔60%。瑞典在高標準保護森林生態系統的同時,還能使森林發揮其經濟價值。在各項保護實踐中,發揮突出作用的是保護森林生物多樣性以及處理各方利益關係的各類機構,比如政府機構、民間組織等。

英國:大範圍地劃定煙塵控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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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12月的“倫敦煙霧事件”震驚世界,而今日的倫敦,空氣已經有了極大的改善。20世紀50年代的英國和本世紀初的中國有很多相似之處:經濟增長主要靠大量能源與資源的消耗,過度依賴煤炭等化石燃料。倫敦煙霧事件的成因與我國霧霾成因類似,倫敦主要汙染物為二氧化硫,我國城市霧霾主要汙染物為PM2.5。而其共同點是煤炭燃燒為主要汙染源。因此,倫敦煙霧事件對於大氣汙染物控制的經驗可供我國參考借鑑。

從1958年到1978年的20年間,倫敦的顆粒物年均濃度降幅超過90%,二氧化硫年均濃度降幅超過80%。在改善空氣質量的20年間,倫敦政府採取的一項核心措施就是大範圍地劃定煙塵控制區,並在區域內進行壁爐的煤改氣、燃煤鍋爐的環保改造,同時禁止高汙染燃料在控制區內銷售。

煙塵控制區措施在1956年的《清潔空氣法》中被提出。法案規定地方政府負責煙塵控制區的劃分和相應汙染控制措施的實施,以控制由非工業煤炭燃燒所產生的黑煙和二氧化硫的汙染。由於“倫敦煙霧事件”的主犯是來自城區的家庭燃煤,因而在城區通過設立和擴大煙塵控制區,就可以有效控制城區煙塵的產生和排放。該規定要求在控制區內所有的燃煤壁爐須改造成燃油或燃氣壁爐,如果實在不能改造,則須使用無煙燃料。為了能夠快速推行壁爐改造,政府會提供至少70%的改造成本,而對於未按要求執行的個人將會被處以10英鎊、100英鎊的罰款乃至最高3個月的監禁。

美國:環境執法與立法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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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整治的概念被正式引入法律制度,始於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美國。美國目前已經形成涵蓋幾乎所有生態領域的、較完善的環境法律體系格局。美國環境法律體系是一個由多立法主體、多層級的複雜體系。美國生態環境治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六個來源:憲法、立法機(國會)、行政命令(總統或內閣)、司法(法院解釋或判例)、行政部門法規(國會或法律授權)和國際法。不同立法主體制定的立法成果會以不同的形式編輯成典,分類明細。

環境立法與執法息息相關,環境執法一直是美國環保局的中心工作,也是2014至2018年戰略規劃的重點內容。美國環境執法主要分大氣執法,水執法,廢物、化學品的清理活動執法和刑事執法。當有證據證明這些社區、企業或個人未能嚴格遵守環境法,當局就將啟動環境執法,通過民事、刑事與行政手段相結合來確保公眾健康與環境得到保護。

美國環保局於1982年設立了刑事執法項目,其對象是有意或故意的嚴重違法行為,手段主要有刑事罰款和監禁。另外,美國還會通過信息披露來管控生態環境問題,這是從20世紀90年代互聯網蓬勃發展就開始逐步實施的,通過公開企業或產品的信息,利用各方市場來對製造汙染、超標的企業不斷施加壓力,以達到管控目標。(來源:人民論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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