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舒史涉及安徽多個城市,舒城名列其中

西周春秋時期,群舒作為安徽古方國中葷葷大者,立國五六百年,對江淮地區早期文明開化,尤有不沒之功。本文擬依據文獻的零星記載,益以甲骨卜辭、金文等文物考古資料,對群舒的族源、遷徙、地望、軍事諸問題,進行初步的考論。

群舒史涉及安徽多個城市,舒城名列其中

據《世本·氏姓》及《左傳》文公十二年杜注,群舒為偃姓,皋陶後裔。皋陶是繼太皥、少皥之後的東夷首領,生活於傳說中之舜禹時代,清人雷學淇《世本校輯》對此有博洽的考證。皋陶之後有英、六、群舒等,皆建國於江淮之間,然其始居地卻在今山東曲阜一帶, 《帝王世紀》曰:“皋陶生於曲阜。曲阜偃地,故帝因之而以賜姓曰偃。”而曲阜本是“少皥之虛”,少皥為嬴姓,按段玉裁的說法,“偃、嬴,語之轉耳”,兩姓血緣相近,皋陶偃姓部落群,即由少皥嬴姓部落群分支而出。又少皥文化,唐蘭先生認為,與大汶口文化意義一致,大汶口文化主要分佈在今魯中,魯西南和蘇北一帶,這裡也正是夏商以來東夷族繁衍生息之地;從古史記載看,少皥、皋陶後裔莒、郯、奄、徐等均居住於此,則群舒發源地亦應不出這一範圍。再考《左傳》哀公二十七年.齊陳成子救鄭“及留舒,違穀七里,穀人不知”。留舒,《詩·車攻》鄭箋及《水經·濟水注》引作柳舒,當今山東東阿縣舊治東阿鎮東北,所謂“留舒”,當即舒人遷離故地,表示留戀之意,如果推測不誤,則舒人始居地就在今山東東阿縣一帶。宋人鄭樵撰《通志·氏族略》,認為舒姓“望出鉅鹿”,秦漢鉅鹿郡轄地即當東阿稍西北。舒人遷離故地的時間,大概是西周初年。當商朝滅亡後,周王室及其所封東境諸侯對商的與國徐、奄等的反叛,屢次大規模征伐。奄即指偃姓部族建立的國家,徵奄的記載,見於《左傳》、《尚書·多士》、《多方》、《孟子·滕文公》及臨沂漢簡《孫殯兵法》等多篇,奄人失敗後,其遺民被劃歸伯禽管轄。奄人不甘周民族的統治與兼併,乃大部分遷離宗邦,以求外展其勢。當時,奄人西面有蔡、陳、宋、郜、曹諸國,北面乃郕、魯、齊、滕諸國,均為周封,這使得奄人只有南遷,其路線大致是渡古汶水、泗水,隨後折向西南,跨過淮水,進入淮南。在此過程中,奄姓的一支—一舒人,即在淮南組成為舒國。同期南遷淮泗的,還有徐人(立國於今安徽泗縣一帶)、萊人(於今安徽鳳台建立州來國)、終黎人(建鍾離國於今安徽鳳陽)等。周初的這次東方民族遷徙,規模頗大,在安徽發展史上,實在是關鍵性的一期。

關於西周時舒國史蹟,先秦古籍無載,但可從甲骨與金文中窺其蹤影。舒,甲骨、金文作“ ”,記的甲骨與銅器有:周原甲骨H11·232號,傳世宗周器宮鼎、錄簋、遇()甗、侯之孫鼎,近年出土器叔鼎、簋、叔簋等,這些器物的時代都屬西周,以中晚期為多,從其銘文看,時服時叛,是周朝在南淮夷中的一支勁敵,周穆王時,曾命錄伯“博戎”即征伐國,取得勝利(簋);鼎、甗等載.周王派戍周八師駐守於古(今霍邱、固始界境),以防淮夷內侵,主帥白雍父派遺“事子侯”,還親自“省道,至於”:又叔簋銘“叔姬作伯愧滕簋”,叔之妻既稱姬,乃周族姬姓之女,可知國貴族與周王朝貴族間存在聯姻關係。入春秋以來,文獻記載中的舒,已由周之侯國分衍成許多小邦國,即所謂“群舒”。

群舒,《左傳》宣公八年又作眾舒,是指舒人建立的若干邦國,非指一國。《春秋釋例·土地名》謂群舒有“舒龍、舒、舒寥、舒庸、舒鳩五名”,《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則認為舒、群舒、舒蓼、舒庸,舒鳩是“一國而有五名”,皆謬。然群舒究竟包括哪些國家,文獻上亦無明確記載。今考覆《春秋》、《左傳》、杜預《集解》及《世本·氏姓》等,得群舒之屬凡九,即舒、舒庸、舒鳩、舒蓼、舒龍、舒鮑、舒龔、宗、巢。今考其地望及興滅如下:

舒:《左傳》文公十二年(前615年),“(楚)子孔執舒子平”,按《春秋》於所謂蠻夷之君多以“子”稱之,“平”即為舒子名,舒國自此滅於楚。又《春秋》僖公三年“徐人取舒”,《詩·瓠葉》序“荊舒不至”,《詩·閟宮》“荊舒是懲”等,這裡的“舒”乃是泛指群舒(詳後),不可與舒國相混淆。舒國地望,據《史記·項羽本紀·正義》引《括地誌》稱,“今廬江之故舒城是也”。又《讀史方輿紀要》卷26“舒城條載:“古舒國。漢置舒縣,為廬江郡治”,後廢,唐開元中“分合肥、廬江二縣地,於故舒城置,屬廬州”云云。則舒國地望可定在今安徽廬江縣西南舒城故城。

群舒史涉及安徽多個城市,舒城名列其中

舒蓼:(《穀梁傳》作舒鄝);《世本·氏姓》:“楚東境小國也”,當今安徽舒城縣西。《左傳》宣公八年(前601年),“(楚)伐舒蓼;滅之”,杜注:“舒、蓼,二國名”,今人多從之。按杜注誤,舒、舒蓼、蓼三者應嚴格區分開來。舒如上述;蓼,一指已姓飂國(今河南唐河縣西南),詳清人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卷13,一指姬姓蓼國(今河南固始縣西南),前622年滅於楚,詳《世本校輯·氏姓》;而宣公八年經傳所記之“舒蓼”,則為群舒之一,首先,《左傳》記載,宣公八年,“楚為眾舒叛,故伐舒蓼,滅之,楚子疆之,及滑汭,盟吳越而還”;又文公十四年,“子孔、潘崇將襲群舒,使公子燮與子儀守,而伐舒蓼”云云,文意甚是明燎;次之,舒、蓼已分別於文公十二年、文公五年為楚所滅,自不能又得二國而滅之。唐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雖指出“二國名,蓋轉寫誤,當雲一國名”,卻又沿杜說而曲為之解:“蓋蓼滅後更復,故楚今更滅之”,清人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卷48認為“杜誤,孔更誤”,曰“蓼與舒蓼自是二國。楚自穆王滅蓼,而莊王嗣興,至此年僅隔二十二年,正當暴涙吞併之時,豈能復封樹小國,待莊王更滅?”又曰宣公八年“楚人滅舒蓼,杜無注,……若以為即文五年所滅之蓼,杜明注在安豐,與吳越地懸隔,如何下文雲盟吳越而還乎?”顧氏辨駁明晰,當從之。

群舒史涉及安徽多個城市,舒城名列其中

舒庸、舒鳩:《左傳》文公十二年,“群舒叛楚”,杜注:“群舒……舒庸、舒鳩之屬”。二國分別於前574年,前547年為楚所滅。其地望,據《讀史方輿紀要》卷)26舒城條:“即今縣治”,《太平寰宇記》卷126亦曰:“(舒鳩)城在(舒城)縣城內”,舒庸城也在縣城內,《大清一統志》卷86同謂二國在今舒城縣境。方以智《通雅》卷14雲舒鳩在巢縣,誤。

舒龍、舒鮑、舒龔:當今舒城縣境,《漢書·地理志》廬江郡有龍舒縣,應劭曰:“群舒之邑”;《太平寰宇記》卷126雲:“龍舒城,在(舒城)縣西一百里,龍舒水西”,又南宋羅泌《路史·國名紀》謂:“今舒城西有龍舒故城,去(廬州)三百(裡)而舒城,懷寧皆有龍舒鄉,大小龍山,日龍以別群舒,然境以龍稱水,城在龍舒水西南”,依此則今舒城縣西南的龍河口,為舒龍故地,而南宋時懷寧先後治今潛山及懷寧,則舒龍散佈,南及長江。舒鮑,據《太平寰宇記》卷126,謂在“(舒城)縣西一百里龍舒水南”。

宗、巢《左傳》文公十二年杜注:“宗、巢二國,群舒之屬”,《水經·河水注》亦云:“巢,群舒國也”。

宗國,前615年為楚所滅。其地望,杜注未言,《春秋大事表》卷4以為在今舒城與廬江之間,亦無確證。今按《漢書·地理志》廬江郡有樅陽縣(今樅陽縣治),即戰國鄂君啟節銘之松陽。松、樅同在古韻東部,宗在冬部,而自有古音學以來,都是東冬合韻,至孔廣森始分二部,但可通用,又依高本漢《古音字類表》,宗、松古音並屬平聲端系,差異甚微,則松(樅)陽即得名於境內古宗國。光緒《安徽通志》卷44亦曰:“宗,國名,群舒之屬,即樅陽也。”

巢,舊說前518年滅於吳。考《春秋》昭公二十四年(前518年):“冬,吳滅巢”,杜注. “楚邑也·書滅,用大師”,可知“吳滅巢”是說吳佔了楚之巢邑,並非指巢國為吳所滅。再考《左傳》成公七年(前584年),“吳始伐楚、伐巢、伐徐”。此“巢”指巢國,及成公十七年(前574年),“吳人圍巢、伐駕、圍釐提地”,杜注:“巢……楚小邑”,據此,巢國乃滅於楚,時間大約在前584至574年之間。巢國地望,傳統以為古巢國及漢晉居巢縣在今安徽巢縣東北,志書並認在縣東北五里,此說實誤。據《春秋》文公十二年杜注:“巢,吳楚間小國。廬江六縣東有居巢城。”按杜預西晉人,漢晉廬江郡皆領有居巢縣,縣置於秦,《史記·項羽本紀》謂居鄲?人范增“往說項梁”即是,《漢書·地理志》廬江郡居巢縣下應劭注云:“《春秋》楚人圍巢’。巢,國也”。又韋昭注《國語·魯語》、高誘注《淮南子·本經訓》亦稱巢伯之國,“今廬江居巢縣是也”,依此古巢國即漢晉居巢縣,居巢縣之名即得之於境內古巢國,居巢之“居”乃吳越系方言發語詞,居巢即巢,《左傳》所書“巢”,《史記》統作“居巢”。這樣,只要考明漢晉居巢縣所在,就可判定古巢國地望。細讀《漢書·地理志》,巢湖水域及今巢縣均在九江郡內,而九江郡所領十五縣中,並無巢縣或居巢,反之,九江郡西南的廬江郡卻領有居巢縣。顯然,漢居巢在巢湖以西,與今巢縣遠不相涉。今巢縣西晉時地屬淮南郡,東晉置薪縣,隋改襄安,唐武德中改為巢縣,本與漢晉居巢縣無關,由於《通典·州郡部》、公舊唐書·地理志》等誤將之與漢晉居巢縣混而為一,後人遂徑以古巢國當今巢縣。再按杜注云“廬江六縣東”有居巢城(古巢國),六縣故城在今六安縣北,則巢國及居巢縣當在六安東北,而今巢縣反在六安東南,且西北去六縣故城達一百七十里,西北距合肥故城(漢屬九江郡,西晉屬淮南郡)才四十里,如果古巢國及漢晉居巢縣在今巢縣附近,依照注近參照物之原則,杜注當作“巢……淮南郡合肥東南有居巢城”,而不應注在“廬江(郡)六縣東”。又考《左傳》有關文字,知巢國與鍾離、州來相距不遠,滅於楚以後,巢邑成為楚淮河南岸防線之重鎮(詳後),則巢國也不當遠在今巢縣。其實,杜注古巢國地望,在當時尚有居巢故城為證,民國時曾發現漢居巢劉君冢,出土有?石及石羊題字,墓地正當今六安縣東北,與杜注相合。這樣,將古巢國及漢晉居巢縣定點在今六安縣東北,看來無可置疑。

群舒史涉及安徽多個城市,舒城名列其中

由上所考,可知群舒散居與活動之地北抵淮河,南及長江,西限霍山山脈,東達巢湖西岸。這一區域正處江淮襟要之間,所謂“淮右襟喉,江南唇齒”,山深水衍,利於戰守,南控大江,順流而下則可制江表,且易於出奇走險,“西向申、蔡,北向徐、壽,而爭勝於中原”,故歷來為兵家“不可以緩圖”之要地。當春秋時代,群舒在徐、楚、吳紛爭中更佔有重要的戰略地位。茲分兩期以申論之。

第一期,前657年至601年,是徐、楚對群舒的爭奪。

徐國,在東夷諸國中最為強大,曾率眾西伐宗周。春秋之世,其國勢已由盛轉衰。它的北面是齊、魯、宋等大國,徐無法擴大地盤,乃南向觀兵於群舒。《春秋》僖公三年(前657年),“徐人取舒”,杜注:“勝國而不用大師,亦曰取”。《左傳》襄公十三年傳例:“凡書取,言易也”。徐一舉征服群舒,以同族同宗的緣故,對之並未滅國毀社,而只是強迫舒人歸附齊徐聯盟,齊又聯合了江、黃、道、柏等國,這給楚國以很大的壓力,楚不得不暫緩爭戰中原,掉兵東向,在相繼滅弦、滅黃、滅英後,逼近群舒。當時,楚成王的戰略目標並不在于徐,而在於爭奪受徐控制的群舒之地,以擴大東部版圖。(前632年)城濮大敗後,楚意識到規取中原無望,穆王、莊王更以全力經營東方,沿淮水及其支流向東推進。徐自非強楚對手,齊又遠隔北方,霸業漸衰,楚遂得志於淮南,據《左傳》記載:文公五年前622年,楚滅六、滅蓼,文公十二年(前615年),“群舒叛楚”,楚迅即出兵滅舒、宗二國,“圍巢”。既言“叛楚”,可知早在此年之前,群舒已歸在強楚控制之下,有服方有叛。對於不肯就範之蓼,楚又兩示兵威。文公十四年(前613年),“伐舒蓼”,以公子燮與子儀的叛亂,“不克而還”,及宣公八年,又“伐舒蓼,滅之。楚子疆之”。所謂“楚子疆之”,據杜注,即整理群舒的疆界。至此,局面頓然改觀.徐人已悄然退出淮南,楚東與吳越修盟,北向構兵中原,以爭霸主地位。

第二期,自前584年至547年,是吳、楚爭奪群舒。

楚對東方的控制,是非常不穩定的,在淮南舞臺上,吳代替徐,成為與楚爭鋒的主角。吳國採取巫臣晉吳聯合以夾擊楚的計謀,積極西進,因掌握了射御、乘車、戰陣陸戰技術,吳用兵“常棄舟楫之用,而爭車乘之利”,從東北以出楚之不意。這樣,對於楚來說,固守鍾離——州來——群舒弧形防線,即顯得十分重要,吳楚爭戰九十年,前後數百戰,此線戰事幾佔泰半,就是明證。而群舒正處交爭之要衝,從當時形勢看,若楚控制群舒,一可切斷吳與中原、特別是與晉國的聯繫,打開南下江淮、通往江東吳地之直接而便利的道路,二得長江直下之勢,高屋建瓴,易於取勝,三則屏障內地,且作為經營全淮之根據地;相應地,吳若征服了群舒,可作為進戰退守之資,直接意義是打擊了楚在淮南的勢力,間接地,則能由陸路取道豫章,北可上通中原、聯合反楚的力量,西可阻淮為國,扼住楚兵東向的咽喉,且下撲江漢,兵窺楚之腹心。正因群舒具有如此重要的戰略地位與交通價值,故吳楚雙方在這一帶輾轉拉鋸,爭奪得尤為激烈:其間群舒諸國的態度,基本上是畏楚而親吳,但隨著吳楚強弱形勢的變化,也是迭為向背,以求自存。此段史實頗為繁雜,今據《左傳》所載,列關乎興亡數事如下:

成公七年前584年,“吳始伐楚、伐巢、伐徐……入州來”,楚師為之奔命,“蠻夷屬於楚者,吳盡取之,是以始大,通吳於上國。

成公十七年前574年,“舒庸人以楚師之敗也,道吳人圍巢、伐駕、圍釐、虺,遂恃吳而不設備。楚公子豪?襲舒庸,滅之”。

襄公二十四年前548年,“吳人為楚舟師之役故,召舒鳩人。舒鳩人叛楚。楚子師於?浦(今舒城縣東南),使沈尹壽與師祁犁讓之。舒鴻子敬逆二子,而告無之,且請受盟。二子覆命,王欲伐之,道子曰‘不可。…….姑歸息民,以待其卒。卒而不貳(反覆),吾又何求?若猶叛我,(彼)無辭,(我)有庸(成功)。’乃還。”次年,“舒鳩人卒叛楚。

令尹子木伐之,及離城(今舒城縣西)。吳人救之。……吳師大敗,遂圍舒鳩,舒鴻潰,八月,楚滅舒鳩”。

至此,群舒為楚翦滅殆盡,被建為邊防要邑。由於吳國不斷向江淮地區滲透,吳楚爭逐的重心由皖北而皖中、皖東南,群舒之地的重要性,亦因之日漸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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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左傳》定公四年及杜注。虛即部落聯盟的中心地。

《說文解字段注》12篇下女部嬴字注。

《大汶口文化討論文集》(齊魯書社)

左傳》昭公二年、定公四年。

唐蘭、馬承源等認為?即胡國,此據郭沫若《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卷二、《兩週金文辭大系考釋》殷滌非《青銅器研究與安徽古代史》《江淮論壇》83.1兩家考。

殷滌非《青銅器研究與安徽古代史》。

1982年懷寧金拱公社出土一批器物,研究者認為是舒器,此亦有助於判定舒人活動之區域。

《左傳》文公十二年:“子孔執舒子平及宗子”。宗子為宗國

之君,宗為國名,在《春秋》及三《傳》中僅此一相。

譚其驤《鄂君啟節銘文釋地》(《中華文史論叢》第2輯)。

王力《漢語音韻學》第五章《古音》、瑞典高本漢《中國音韻學研究》第三章《古音字類表.韻母表》。

如《太平寰宇記》卷126、《讀史方輿紀要》卷26、《大清一統志》卷85、《春秋大事表》卷6中、《春秋地名考略》卷14、乾隆《江南通志》卷35、道光《巢縣誌》等及近人論著。

《隋書.地理志》、《舊唐書.地理志》。

黃盛瓊《關於鄂君啟節地理考證與交通路線的復原問題》《中華文史論叢》第5輯。

《讀史方輿紀要》卷26。

《春秋》《左傳》僖公五年、十二年及《史記.楚世家》。

《春秋大事表》卷33《吳楚交兵表》、卷4《楚疆域論》。

春秋時,豫章指北起淮水,南到巢湖,包括今壽縣、合肥這一地段之總稱(陳懷荃《豫章考》),載《合肥師院學報》1962年2期。

上國即中原諸國,《史記.吳太伯世家》作“吳於是始通於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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