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靖江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公布!看看你家在哪上!

2018年靖江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服务区范围

第一实验幼儿园

以骥江路与渔婆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

第一实验幼儿园中虹分园

以姜八路与江阳路交界为起点,沿姜八路向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江阳路,沿江阳路向西至姜八路。

第一实验幼儿园前进分园

1.以姜八路与阳光大道交界为起点,沿姜八路向南至热电路(金秋竹公司北侧),沿热电路向东至老十圩港,沿老十圩港向北至富阳路,沿富阳路向西至人民路,沿人民路向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西至姜八路。

2.十圩村。

第一实验幼儿园新世纪壹号崇文分园

新世纪壹号小区。

城北幼儿园

以骥江路与江华街交界为起点,沿江华街向北至江山路,沿江山路向东至东兴街,沿东兴街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江华街。

城北幼儿园新佳分园

以渔婆路与北环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二环路,沿北二环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渔婆路。

骥江幼儿园

以骥江路与人民路交界为起点,沿骥江路向西至西环,沿西环江平路向东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横港南路,沿横港南路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东南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江阳路,沿江阳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横港南路,沿横港南路向西至人民路,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

地中海幼儿园

1.以江平路与渔婆南路交界处为起点,沿江平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南至横港北路,沿横港北路向东至渔婆南路,沿渔婆南路向北至江平路。

2.靖城街道办友仁村、龙王村、进步村。

建新幼儿园

以西环路与横港南路交界为起点,沿横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北至横港南路。

佳佳幼儿园

1.以骥江路与江华街交界为起点,沿江华街向北至江山路,沿江山路向东至东兴街,沿东兴街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横港北路,沿横港北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江华街。

2.靖城街道办东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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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教育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依法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的原则。

3.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

4.根据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办园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确定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是确定其服务区的主要依据。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城区公办幼儿园(第一实验幼儿园、第一实验幼儿园中虹分园、第一实验幼儿园前进分园、第一实验幼儿园新世纪壹号崇文分园、城北幼儿园、城北幼儿园新佳分园、骥江幼儿园、地中海幼儿园、建新幼儿园、佳佳幼儿园)统一按指定区域招生(见附件《2018年靖江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服务区范围》)。

(二)滨江新城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招生

滨江新城区(阳光幼儿园、越江幼儿园、御水湾幼儿园)和各镇(街道、办事处)的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镇中心校负责。参照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划定相应的服务区,制定相应的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办法报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四)其它

1.新市民、进城务工及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房的,其子女已到入园年龄,可凭户口簿、暂住证、身份证、用工合同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到真武、合兴、建新、虹桥、柏木、越江等公办幼儿园登记。

2.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港澳台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园,由教育局基教科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幼儿园就读。

3.自2018年起,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不支持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的住宅类不动产的部分产权作为就近入园依据。

四、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或用途为住宅的购房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8年7月31日,7月31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五、工作纪律

1.认真审核材料。各幼儿园要对照文件要求,拟定招生简章,把好幼儿报名登记关,审核材料要细致、慎重、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2.严格控制班额。各幼儿园应严格控制班级规模,不能随意跨服务区招生。

3.完善监督机制。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依法查处招生过程中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凡擅自提前招生、跨区招生、招收不足龄幼儿及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将对幼儿园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幼儿监护人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入园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教育部门将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用虚假材料骗取的入园资格,教育部门将视情核销,统筹安排幼儿园就读。

5.规范学籍管理。按照省教育厅基教处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2018年各幼儿园不得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幼儿须年满3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同时做好新生入园后的学籍建立准备工作。

2018年公办幼儿园

小班招生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8月2日 市教育局发布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

8月23日(周三) 各公办幼儿园发布小班招生通告

8月26—27日(周日—周一) 各公办幼儿园登记符合条件的小班幼儿

8月31日(周五) 各公办幼儿园公示小班幼儿录取名单

9月1日(周六) 小班幼儿报名、缴费

9月3日(周一) 小、中、大班幼儿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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