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饶恕的平庸之恶与必须伸张的公平正义,《艾希曼在耶路撒冷》

不可饶恕的平庸之恶与必须伸张的公平正义,《艾希曼在耶路撒冷》

艾希曼是二战法西斯德国犹太人灭绝计划的重要参与和执行者,整个疯狂战争体系中既特殊又普通的一员。说他特殊,虽然没有亲手杀过一个人,但经他的手送进死亡集中营的犹太人数以百万计;说他普通,因为在那个几乎所有德国人都良心泯灭的疯狂年代,他似乎也就是一片随波逐流的落叶,只不过恰好承担了这份工作而已。正如作者在书的副标题所列并贯穿于全书的——在她看来这是一种平庸的恶。

我理解,这本书无非是想表达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在国家意志下,在全体民众都被绑架到一个犯罪体系时,个人很难保持人性的善,即便恶行累累,也是可宽恕的,至少也有值得同情的一面。第二层意思,无论纽伦堡审判还是东京审判,作为胜利者的审判,多多少少在程序正义上是有瑕疵的,耶路撒冷审判更是如此。

对于平庸的恶的定义,我不知道这有多少价值,恶的平庸与否,仅仅取决于作恶者的动机、他的价值取向以及他在体系中扮演的角色,却丝毫没有顾及到受害者被侵害的结果。无论艾希曼是否曾经内心挣扎过,抑或是否还怀有对犹太人境遇的些许同情,这又有什么关系?心怀愧疚地杀死上百万人和痛快淋漓地杀死上百万人,对那些死难者难道会有一丝丝区别?我注意到,作为被判极刑的日本甲级战犯中唯一文官的广田弘毅,也曾以很多决定因为自己被军部控制不得已而为之做借口,试图减轻自己的罪责,那惨死在日军屠刀下的数百万中华同胞怎会答应。因此,研究魔鬼如何成为魔鬼,只能是为了防止第二个魔鬼的诞生,却决计不是为了给魔鬼寻求司法正义,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行为的结果负责,罪有应得,这是对受害者最好的抚慰。

对于程序的公平,我也曾经倍加推崇。记得大学里曾经花了好几天的伙食买了艾伦·德肖维茨的《最好的辩护》,作为辛普森杀妻案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德肖维茨在辛普森被判无罪后曾略怀歉疚地说他认为辛普森很可能就是杀害妻子的凶手,但因为警察取证中犯下致命错误,导致案件反转,他并不后悔为辛普森辩护,因为他的职责是让美国的法律更加公平正义,为了所有美国人对法律的敬畏,哪怕付出放过一个坏人的代价。当时年轻的我对此也深表赞同,和树立起法律的严肃性、让所有人都能得到法律的公平对待相比,一些个案的牺牲是必须付出的代价,因为这是为了体系的更加完美。

然而我现在却并不这么认为,尤其是在如何看待耶路撒冷审判这件事上,我并不认同西方人权卫士和那些有程序洁癖的法律学者的观点,无论以色列在抓捕、审判过程中有多少违规违法或者适用法律偏颇之处,他们都需要这场审判,因为这是告慰亡灵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方式。正如作者观察到的,时任以色列总理的本-古里安从一开始就准备把这场审判变成一场秀,但作为灾难深重的犹太人,用这场秀来揭露纳粹的罪恶,让世人了解犹太人的苦难,让重生的以色列人斗志昂扬地建设起一个不再被人欺凌的强大国家,这有什么可厚非?

但是,令人心痛的是,重生后的以色列却似乎在走向相反的一面,他们正越来越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人。面对手里只有石块的巴勒斯坦人,那些以色列士兵正在用平庸的恶滥杀无辜,面对成百上千的人倒在他们枪口之下,他们脸上写满的是得意的笑,只因为那些是他们讨厌的阿拉伯人,一如80多年前德国人讨厌的犹太人。

恶就是恶,不管是恶得平庸还是恶到惊世骇俗,作恶的人都要为恶的受害者受到惩罚、得到报应,平庸与否不能成为是否允许自己作恶的评判标准。如果体系让我们不得不作恶,那么脱离这种罪恶的体制,保持自己人性的善,哪怕失去所有,也要留下一身清白。总有一天,我们会发现,不辨是非、随波逐流、助纣为虐的那些人将和他忠于的发号施令者一同被审判。

正义终究会来临,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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