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公務被網上辱罵 交警去派出所報了案

違法停車被交警“貼單”後,男子為宣洩不滿情緒網上發帖辱罵交警。8月15日,太原公安迎澤分局向社會發布信息,涉事男子吳某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並罰款。

8月10日,駕駛人吳某在太原市雙塔南路一飯館門前黃線內違法停車,被交警小店二大隊下達違法停車告知單。之後,吳某為宣洩不良情緒,在社交網站發佈了一條“貼單”照片,並配以對警察的侮辱性詞語,造成了惡劣影響。事發後,相關交警大隊向轄區長風東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民警通過一系列的排查和證據收集工作,將違法嫌疑人吳某傳喚到案。經查,吳某去年曾因變造機動車號牌被太原交警迎澤一大隊處以行政拘留並罰款,8月13日,太原公安迎澤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將涉嫌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人吳某行政拘留。在此警方提示,民警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根據《人民警察法》第35條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當事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同樣不容侵犯。公民對警方執法如有異議,可向公安機關督察、紀檢等部門反映,甚至可提起行政訴訟,但像吳某這樣公然侮辱執法民警、挑戰法律權威的行為,必將遭到嚴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