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故意傷害 臨猗這個惡勢力團伙被打掉

尋釁滋事、故意傷害 臨猗這個惡勢力團伙被打掉

近期,運城公安推出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典型案例專欄,直擊全市各地打擊處理的涉黑案件,讓大家熟知掃黑除惡相關法律政策。

2018年5月4日,運城市臨猗縣公安局打掉一個以段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9人,破獲刑事案件4起,治安案件8起。

案件

經過

2018年1月31日

臨猗縣公安局接到移交的周某等人毆打他人一案時,在辦案民警深入調查中,發現了以段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9名成員,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毆打他人等多起違法犯罪案件。經臨猗警方初步調查,發現該犯罪團伙涉嫌尋釁滋事案件多起。

2014年1月25日

高某、滑某、黃某斌、楊某等人在某KTV唱歌,後因付錢問題和老闆段某發生爭執,隨後KTV保安胡某帶領王某達、閆某祥等多人持洋鎬把對高某進行毆打,在滑某、黃某斌、楊某三人阻攔時,胡某等人又對該三人進行毆打。

2015年2月17日

凌晨0時許,荊某及其家人在某KTV唱完歌后,因結賬問題和KTV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後雙方發生打架。

2016年2月23日

零時許,王某、王某國、趙某翔、江某、曹某、王某鵬在某KTV唱完歌因結賬問題與工作人員發生口角,後雙方發生廝打,致王某鵬、王某受傷。

2017年3月4日

凌晨,閆某波和朋友在某KTV唱歌,因結賬問題和經理發生爭執,後KTV經理等人持洋鎬把對閆某波進行毆打,又將其駕駛的車輛玻璃砸碎。

2017年11月4日

杜某及家人在某KTV唱完歌出門叫車時,與KTV工作人員發生誤會,雙方因此廝打,後杜某被打傷。

2018年1月21日

凌晨1時許,被害人陳某軒、李某等人在臨猗縣某KTV唱歌時,因“買酒先付錢、後付錢”與工作人員周某發生爭執。在陳某軒、李某等人離開時,KTV老闆段某指使王某達、盧某強、王某、靳某澤、周某等人在該KTV大廳內用木棍、拳腳對多名被害人進行毆打。同時,警方發現該團伙還涉嫌毆打他人案和故意傷害案。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警方提示

尋釁滋事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依據法律規定,滿足以下任一情形就可以立案追訴。

(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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