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少女夏薇非正常死亡之謎

寄宿少女夏薇非正常死亡之謎

夏薇生前留影,臉部已作馬賽克處理

16歲的花季少女夏薇赤身裸體昏倒在浴室裡——這是房東高英英對第一現場的描述:早晨5點左右,她上衛生間打不開門,而夏薇並不在房間內,她讓同居的男友撬開衛生間的門,發現夏薇在地上昏迷不醒,而夏薇並沒有洗澡的跡象,煤氣、水龍頭都沒有開。兩個小時後,夏薇被送入醫院,但她一直處於深度昏迷狀態,15天后不治身亡。先後有3家醫院接治夏薇,第三家醫院的出院記錄診斷其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此後,啟東市公安局法醫鑑定亦認為,夏薇系一氧化碳中毒後多臟器衰竭死亡。2011年3月,江蘇啟東市法院以高英英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判決賠償夏薇的父母56萬餘元。高英英服判,沒有上訴。但夏薇的母親餘南哲認為,女兒更有可能死於故意傷害或者謀殺。她不相信“一氧化碳中毒”的診斷,理由是:接治夏薇的前兩家醫院並沒有查出她有一氧化碳中毒症狀,均診斷為“昏迷原因待查”。在女兒去世8年後,餘南哲仍在努力撥開那團揮之不去縈繞心頭的迷霧,她發現更多疑點和指向夏薇並非死於一氧化碳的證據,試圖撬動案件再審,讓真相浮出水面。

寄宿少女夏薇非正常死亡之謎

浴室的窗戶常年敞開,夏薇的母親認為不可能是“一氧化碳中毒”導致女兒昏迷

祼身昏迷的少女

夏薇出事時,父母都不在她的身邊。在她兩歲的時候,父母就離異了。母親餘南哲再婚後住在河北農村,父親夏軍則長期在上海工作。夏薇自幼跟母生活,在她上初一的時候,為了讓她受到更好的教育,夏軍和餘南哲商量後,於2008年初將她接到夏軍的老家江蘇省啟東市。

夏軍把女兒安排寄宿在朋友介紹的高英英家裡,每月付給高英英1200元的房租。高英英是房主,住在這間房裡的還有高的男友夏林林。

在高英英家,夏薇前後住了兩年。出事的前一天,夏薇剛剛結束了初三上學期的期末考試。還有12天就是農曆春節除夕,夏軍和女兒約好,次日(2010年2月2日)就去啟東接她。夏薇出事,恰恰就是那天。

2月2日早上6時左右,夏軍接到高英英電話。高英英告訴他,夏薇赤裸躺在衛生間內昏迷不醒。

除了高英英和夏林林,高英英兩歲的外甥女也在高家。高英英在筆錄中稱,2月1日晚10點30分左右,高英英準備帶外甥女睡覺,夏薇還在看電視,她對高英英說:“阿姨,我剛考完試你讓我放鬆放鬆。”凌晨1點左右,夏林林打完牌回家看到,夏薇仍在客廳看電視未睡覺。

早上5點左右,高英英起床上衛生間的時候發現廁所門打不開,且夏薇不在房間內,便讓夏林林撬開衛生間門,看到夏薇赤身裸體躺在衛生間地上。高英英事後稱:“我和夏林林一起把夏薇搬到她的床上。我推喊她,她還是一直不醒。我就從家裡取出取暖器和熱水袋給夏薇取暖。”安置好後,6點左右,高英英給夏軍打了電話。

高英英後來在法庭上說:“夏薇根本沒有洗澡跡象,煤氣、水龍頭都沒有開……沒有聞到異味,我進去時候查看液化氣鋼瓶時那液化氣閥門是關著的。”

夏林林也在筆錄說:“衛生間內地面上都沒有洗澡時留下的沫或水,夏薇身上也是乾的,所以夏薇應該沒有洗澡。”

夏薇為何昏倒在衛生間裡?高英英猜測:“還以為是夏薇前段時間讀書太疲勞了,十幾天都沒有好好睡覺,因為疲勞過度而暈倒了。”

夏軍接到通知後,立即聯繫了夏薇的表姐毛玉華。半小時後, 毛玉華趕到高英英家。

毛玉華看到的情況卻與高英英、夏林林不一致: “我發現夏薇穿的褲子是溼的,並且她的上下棉被很溼很溼的……頭髮好像是剛洗過”。

高英英家安裝的是傳統的熱水器,使用罐裝的液化氣燒水。換送液化氣罐的送氣員在筆錄中稱:“我之前多次提醒他們,這個熱水器沒安裝排氣管道,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但高英英一直沒有進行改裝。”

基於此,夏薇的親屬起初都認為,夏薇昏迷是洗澡時一氧化碳中毒導致的。

夏薇生前留影,臉部已作馬賽克處理

存疑的“一氧化碳中毒”

蹊蹺的是,夏薇送醫後,醫院起初並沒有查出她是一氧化碳中毒。

在臨床醫學中,“一氧化碳中毒”的鑑定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在8小時內查體,中毒者的皮膚、黏膜有櫻桃紅色改變,另一種是抽血檢驗碳氧血紅蛋白(HBCO)成分。

案發當天早上7點左右,夏薇被送至啟東市人民醫院。在其昏迷兩小時後的初診病歷中,查體未檢出皮膚、黏膜呈櫻桃紅色,抽動脈血化驗亦未檢出碳氧血紅蛋白,初步診斷結果是“昏迷原因待查”。2個半小時後,夏薇被轉送至啟東市中醫院進行高壓氧治療。在該醫院的入院、出院記錄中診斷均為“昏迷待查”, 仍未得出明確結論。病歷中記載,“患者神志昏迷,小便失禁,呼吸不規則,未進食”。

案發次日下午1時25分,夏薇被送至南通大學附屬醫院,此時夏薇已昏迷30小時。該醫院的血液檢驗單中,也並未檢出碳氧血紅蛋白。2月17日,家屬為夏薇辦理了出院手續,醫生在夏薇的診斷記錄上寫的是一氧化碳中毒,該手續備註:“家屬因治療費用拮据,患者目前生存情況渺茫,經慎重考慮,家屬要求自動出院。”實際上,夏薇最後是搶救無效死亡的。

餘南哲對深一度回憶,醫院認定夏薇死於“一氧化碳中毒”,是在夏薇父親的請求下補寫的。原因是當時殯儀館只接受有死亡證明的遺體,若死亡原因不明,醫院便無法辦理死亡證明。餘南哲說,夏薇的父親通過中間人給這家醫院的醫生塞了2萬元,這才辦理了死亡證明。深一度就此聯繫夏軍核實,夏軍予以否認。

2010年2月28日,啟東市公安局法醫作出鑑定。鑑定報告認為,夏薇系一氧化碳中毒後多臟器衰竭死亡。此後,啟東市檢察院以高英英涉嫌過失死亡罪提起公訴。2011年3月,啟東市法院以高英英犯過失致人死亡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判決賠償夏薇的父母56萬餘元。高英英服判,沒有上訴。

高英英雖然被追究了刑事責任,餘南哲卻認為,認定“一氧化碳中毒”沒有紮實的依據,辦案人員是順著家屬的猜測“往上爬”。此外,接受警方調查時,高英英與夏林林在筆錄中均表示,夏薇出事時,洗浴間的窗戶是開著的,高英英還說“我家衛生間的窗戶是一年四季都開在那裡,也不關的。”餘南哲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結合醫院起初並未診斷為“一氧化碳中毒”的情況,夏薇不可能發生一氧化碳中毒。

2010年7月15日,警方在夏薇昏倒的洗浴室內做過一次偵查實驗,擬測試該洗浴室在門關閉、窗戶打開的情況下,打開熱水器後的一氧化碳濃度。根據鑑定結果,在這樣的情況下,洗浴室的一氧化碳濃度恆定在120ppm不變。

在瞭解案情後,北京律師蔡其展接受了餘南哲的委託,代理了本案的申訴。蔡其展指出:“單獨安裝在燃氣熱水器旁邊的窗戶打開,有天然的排氣條件;東屋北牆中央頂部有百葉窗排氣,空氣可以流通。這兩處設施是這麼多年使用而沒有發生過意外的保障。”

目前為餘南哲提供法律援助的退休資深警官劉廣智亦指出:根據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閔銀龍主編的《法醫學》,在一氧化碳濃度在200ppm,吸入時間3小時的情況下,主要症狀為頭痛,濃度達到600ppm時,且吸入3.5小時,才會產生“自救力喪失、面色蒼白、昏迷”的症狀。

北京某鑑定機構的法醫王鵬接受北青深一度採訪時分析,警方在過了半年才做檢測,並不能真實反映當時的情況。“據檢測結果顯示漏氣狀況也不是很大,其濃度會不會導致人在短時間內意識昏迷是個問號。”

寄宿少女夏薇非正常死亡之謎

遺體上的傷痕

在夏薇去世四年之後,餘南哲在女兒的遺體上發現了傷痕。這讓她更加確信女兒死得蹊蹺,也堅定了其申訴的信念。

2014年,餘南哲在微博上聯繫上王鵬。同年5月,王鵬和一名法醫同事去了啟東市,以死者親屬的身份陪同餘南哲進入殯儀館,兩位法醫對屍體表面的情況進行了檢查。

王鵬所在機構事後出具的文證審查意見書認為,屍檢報告記載的多處皮下出血,“從損傷分佈特點、數量及程度綜合分析,難以用洗澡時摔倒於浴室一次形成予以解釋,不能排除其為他人外力所致。”此外,在夏薇腦後左側枕頂部也存在一處頭皮下出血,“提示其曾遭受外力作用,雖外力作用較輕,但是完全可能導致腦震盪發生。”

上述意見書結論認為:“‘夏薇符合一氧化碳中毒後多臟器衰竭死亡’的結論缺乏充分證據。”

接受深一度採訪時,王鵬分析:“在洗澡時站立狀態倒地,在地面平整的情況下,倒地之後沒有翻滾,身上的傷可以用一次外力解釋。而現在夏薇身上的傷前側、後側、左側等多處都出現了,這就不好解釋了。”

“雖然之前我就知道夏薇的死因很蹊蹺,但一直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直到這次和法醫一同看了夏薇遺體之後,我才知道原來夏薇身上有這麼多傷痕,這才發現在此前可能發生過暴力對抗。”餘南哲說。

2017年6月29日,餘南哲拿到了本案完整的卷宗資料。她第一次看到警方拍攝的事發現場佈局和夏薇遺體照片。餘南哲指出,警方辦案人員收集的現場照片也與原先高英英和夏林林的陳述存在矛盾。

根據夏林林的詢問筆錄以及一審庭審記錄,可以確定是他撬開了洗浴室門,並與高英英一起將夏薇抬了出來。而在啟東公安收集的門框照片上,並無貫通的木質凹槽痕跡。

“如果夏林林所說的用起子把這個鎖撬開的話,那麼肯定會有一個貫通的刀痕。像圖片上這樣的痕跡是根本沒法把門撬開的。”蔡其展律師說,這個細節不應該被忽略。

寄宿少女夏薇非正常死亡之謎

申訴律師認為,浴室門框上並無貫通的木質凹槽痕跡,與起子撬開鎖的說法不能相互印證

並不和諧的寄宿生活

餘南哲認為,高英英、夏林林可能向警方隱匿了一些情況,這兩人和夏薇相處的情況也沒有引起警方足夠重視。

高英英案一審的庭審記錄顯示,高英英和夏林林的說法是:“凌晨5時左右,高英英去上廁所,繼而發現夏薇。” 高英英的對門鄰居周某、徐某和樓上鄰居吳某等人均有作證,其證言與高、夏所述存在矛盾之處。

根據周某、吳某的證言:2010年2月1日的晚飯時間,夏林林與夏薇發生了爭吵。

周某稱:“2月1日晚上,夏林林是很大聲地罵夏薇,罵得很難聽,我們全樓的人都知道了。”

吳某稱:“夏薇吃飯後我聽到夏林林在罵夏薇,嫌夏薇飯吃的多。夏林林把筷子摔在桌上,筷子都摔斷了。平時我也看到、聽到夏林林經常罵夏薇。”

此外,周某等多位證人均稱2月2日凌晨聽到異常的敲門聲。

周某稱:“我睡到凌晨兩三點鐘時聽到敲門聲,敲了三四次。到早上我知道夏薇出事了,我判斷我聽到敲門聲應該是當晚夏薇昏倒。”

吳某稱:“我十點半睡覺的,睡了四五個小時被敲門聲驚醒的。我認為夏薇出事的時間是在當晚2到3點鐘。”

徐某稱:“2月2日凌晨,聽到隔壁XX室裡面有敲門聲和隱隱約約的呼叫聲。”

另一位鄰居季某也稱:“出事那天聽夏林林講,當日凌晨2點至3點,高英英就發現夏薇出事了。”

深一度記者嘗試聯繫高英英和夏林林核實相關細節,高英英的女兒表示,其母不接受採訪。夏林林則在記者表明身份後掛斷電話。記者分別發送短信表明採訪意圖,截至發稿,暫未收到回覆。

餘南哲回憶,夏薇與高英英、夏林林相處並不和諧。夏薇轉學到啟東唸書後,只在初二暑期放假時被父親允許回河北母親家,“夏薇回家的時候,跟我說過好幾次在高英英家住得不愉快。說夏林林經常辱罵她,說她是沒爹沒媽的孤兒。有一次還說夏林林摸過她的胸。”

餘南哲說,由於從小就父母離異,夏薇懂事得很早,“我也總教育她說遇事要忍一忍就好了。”對夏薇講述的不愉快經歷,餘南哲當時沒太在意,只是勸她忍一忍,“再熬半年讀高中了就可以住學校了。”

對女兒的死,餘南哲一直覺得愧疚。8年過去了,她仍未解開心中的疑惑:“既然孩子沒有洗澡,窗戶也常年開著,一氧化碳中毒的死因顯然不能成立,孩子為什麼赤身裸體地昏迷在衛生間?發生意外之前,她究竟經歷了什麼?”

至今,夏薇的遺體仍保存在殯儀館,餘南哲不同意遺體火化。“一旦火化了,遺體上的證據就沒了。我什麼賠償都可以不要,一定要還女兒一個公道。”

2018年1月,餘南哲向江蘇省南通市中院提交了申訴書申請案件再審,同年4月11日,南通市駁回了她的申訴。根據刑訴法相關規定,餘南哲仍可以江蘇省高院、最高法院和檢察機關申訴。餘南哲說,在窮盡法律途徑之前,她不會停止對真相的追問。(文中高英英、夏林林、夏軍、毛玉華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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