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淇鎮趙永亮借款5.5萬元不還,速來圍觀!

案情介紹:原告丁文增訴被告趙永亮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林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2017)豫0581民初5832號民事調解書:被告趙永亮於2018年2月12日之前給付原告25000元,於2018年6月14日之前給付原告30000元。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趙永亮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丁文增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趙永亮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其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臨淇鎮趙永亮借款5.5萬元不還,速來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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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趙永亮

性別:男

年齡:30歲

身份證號:4105211988****3816

戶籍所在地:林州市臨淇鎮臨淇村

立案時間:2018年2月28日

執行案號:(2018)豫0581執1058號

執行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581民初5832號民事判決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林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55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舉報電話:(0372)616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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