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还本续贷”火了,但也有银行说“NO”!

近日,“无还本续贷”在金融圈突然火了。

2018年8月,央视新闻联播《稳金融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头条新闻中,山东德州银行推行的“无还本续贷”被作为地方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予以报道。

报道中提到,德州一家生产辣酱的企业因为享受了“无还本续贷”的政策福利而节省了500万元,同时德州银监分局副局长王国恩表示:“有中小企业局的推荐,目前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后,还没有发现一笔不良贷款,这就实现了双赢。”

这句话可谓是一波激起千层浪,在金融圈引起广泛的关注和热议,有网友调侃称,“还不起本金不算不良贷款,还不起利息才算”。

“无还本续贷”火了,但也有银行说“NO”!

那到底“无还本续贷”的实行是真正意义上解决了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周转问题,还是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一种方式呢?

当多地方银行跟风实行“无还本续贷”时,也有银行表示,“不宜大力宣传”。

“无还本续贷”火了,但也有银行说“NO”!

“无还本续贷”的由来

“无还本续贷”指的是,在企业向银行的借款快到期时,由于企业没有资金进行还贷,提前向银行申请延期还贷的行为。

有人可能把它理解为贷款展期,虽然形式看似一样,但贷款展期有严格的展期时间限制和申请次数限制,“无还本续贷”却到目前为止还未规定具体的申请次数和限制时间,因此有人理解为,可以无限申请下去。

此前,由于企业必须在还完以前的贷款之后,才能向银行重新借款,但是由于每次向银行的借款周期最长为1年,有些企业在还款期到了之后并未有充足的资金还款,由此产生了高负荷的“过桥贷”。

所谓的“过桥贷”是指,企业向民间贷款机构短期贷款以此用来还银行的账,然后重新向银行借到款之后再来还贷款公司的钱的行为。

民间借贷有些是银行的客户经理推荐的贷款公司,有些是小微企业自行找到的贷款机构。

“过桥贷”一般按月利息计算,有些月息达到3%甚至6%,利息畸高。因为重新向银行借款,银行又会对企业进行重新评估,如果在银行没有再次借到款,那么中小微企业很可能被民间借贷的利息“拖死”,这就是我们称的“高利贷”。

因此“无还本续贷”的出现就是为了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让中小微企业省了这笔“过桥费”,而不至于经营压力过大的问题。

“无还本续贷”火了,但也有银行说“NO”!

其实“无还本续贷”早在5年前,福建就已经出现了,只是叫法不一样。2013年,泉州银行结合小微企业的融资难点,突破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必须“先还后贷”的传统续贷模式,创新研发出“无间贷”还款方式。

据悉,当时泉州银行存量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约超过29亿元,按企业续贷常用的过桥贷款平均费用率1.77%计算,“无间贷”可为小微企业节约超过5亿元的融资成本。

“无间贷”创新模式的推出,获得多方认可,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都在随后的几年内多次发文,调整考核指标,推动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

2014年7月23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下简称36号文),并提出只有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小微企业才能申请续贷:

1、 依法合规经营;

2、 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 是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

4、 是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

2015年6月,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无还本续贷”政策。

2017年,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监管政策,制定内部配套制度文件。

同时,《通知》还提到,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提高无还本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并根据自身风险管控水平和信贷管理制度,自主决定办理续贷业务的范围。

原银监会几次出台相关要求,积极鼓励银行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而且根据自身的风险控制,相应提高“无还本续贷”在贷款中的比重,可见监管对中小微企业的重视。

在2015年政策出台不久,福建多家银行开始推出类似的创新产品,包括兴业银行的“连连贷”、海峡银行的“续贷通”、招商银行的“自动转贷”、华夏银行的“年审制贷款”等。

除了山东、福建之外,江西各市、浙江省台州市也有银行陆续推出了新的续贷方式。虽然形式有些不同,但实质都是一样的,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对于“无还本续贷”许多业内人士争论不休,有人表示,“这明明就是以新还旧,不但没有解决实际问题,还可能因此让企业产生依赖,导致故意不还款”。

“无还本续贷”火了,但也有银行说“NO”!

“无还本续贷”不宜大力宣传?

按道理说,“无还本续贷”都被央视当成正面且积极的举措进行报道了,而且银保监会也大力支持,说明“无还本续贷”是值得所有银行去推行的啊,那为何还会引发反面的声音?

“到期了还不上本金,还需要通过民间借贷才能还上银行的借款,本身就说明了这家企业有经营问题,为何还给它续贷?”一位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士表示。

疑惑的是,既然银行为了节省企业的“过桥贷”而推出“无还本续贷”,那为何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如果银行给中小微企业的借款周期能够长一点,让企业有时间进行生产运营并盈利然后还钱,这就不需要短时为了还银行的借款从而产生不必要的“过桥贷”啊。

“无还本续贷”火了,但也有银行说“NO”!

通过查阅资料,发现,通过大数据显示,目前中小微企业平均存活期限仅有3年,如果银行给这样的中小微企业借款周期过长,很有可能企业跑路了导致银行的坏账率上升,所以银行给企业的最长借款不超过1年。然而矛盾的是,中小微企业需要资金进行运转往往超过了1年,因此产生了所谓的“过桥贷”。

但是,“无还本续贷”就真正解决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吗?从原银保监会2014年发布的4条准许规则可以看到,其中要求企业必需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既然企业都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了,为何当约定的时间到期时欠款却还不上?同时银行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也是政策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无还本续贷”并没有严格的规定条例和相应的操作规范,目前由各银行自行决定,这样或许会引发一些金融系统性风险。”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虽然“无还本续贷”已在多地悄然实行,但也有银行表示,不宜大力宣传,都是企业自行申请银行才会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大力推广可能也会导致一些本来有还款能力的企业趁机不还钱。

从目前来看,“无还本续贷”确实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在银行审核方面,没有严格统一的标准,对于企业来说也可能存在故意欠款不还的风险。

看来,要真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无还本续贷”政策,任重而道远。

P2P作为普惠金融的一个重要部分,事实上一直把解决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这件事,作为自身发展目标之一,相比之下,爆雷过后,风控还将更严谨,但相比之下,只有严谨地发展,才是更好的发展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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