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利用金融手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一种方式,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强自立方式解决上学费用的一种重要途径。
为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同学顺利成功贷款,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贷款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绝大部分省份)提供,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按时自付利息、按时归还本金,是一项严肃的金融业务。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可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
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携带《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前往指定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内仅需由一个资格认定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均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一、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2、家庭贫困、生活节俭,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河南省永城市。
二、助学贷款详细流程
学生登录www.csls.cdb.com.cn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贷款申请。
注意:1.凡是有关地址栏均要具体填到永城市XX乡(镇)XX村XX号(与派出所登记地址一致),选填内容的联系电话及邮编等内容均为必填项,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
从网上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毕业高中、乡镇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对在校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加盖公章。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到永城市学生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贷款学生提交的材料有:加盖公章的贷款申请表(1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人身份证正、背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和收费证明一份(不复印)。续贷的学生,不需进行“贷款申请”过程的资格认定,只需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提交申请表一份,学校收费证明即可。
三、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四、贷款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根据学费及住宿费而定,但不得低于1000元,不得超过最高限额(本、专科8000元,研究生12000元)。
五、助学贷款利息
1、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2、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共同借款人)负担
六、助学贷款还款
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后第三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七、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完成提前还款申请后,借款人在还款日前可随时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或POS机进行还款。
★毕业前提前还款的学生,不用承担利息。
PS:当前正值贷款申请高峰初期,借款学生较多,工作人员工作非常紧张。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希望续贷的同学尽量在8月底以后再行办理,确保让首贷的同学及时办理、及时入校。
办理地点:
永城市东城区铁北路东段教师进修学校院内
办理时间:
7月中旬-9月20日(7月底以前办理续贷,8月1日后办理新生贷款)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www.csls.cdb.com.cn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5018612、5881516、5118612、 5886126
我市各学校负责人联系电话:
13837095187(一高刘老师)
13569380621(三高齐老师)
13598363639(职院闫老师)
18738053127(二高聂老师)
13598336635(一职高高老师)
13937013967(职教中心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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