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15日,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45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7,074,8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丹
联系电话:010-88085057
传 真:010-88085059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閱讀更多 證券時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