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數據顯示,中國離婚七成都是有女性提出,這意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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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製作的一份關於離婚糾紛的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出爐。報告顯示,在全國離婚糾紛一審審結案件中,73.40%的案件原告的性別為女性。

這個數據意味著,面對離婚,中國的女性越來越主動,越來越有話語權和選擇權,無疑,這是中國婚姻史上的巨大進步。

這種進步意義至少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改變了女性在傳統婚姻中忍氣吞聲,逆來順受的地位。

眾所周知,中國傳統婚姻最大的弊端,就是男女的不平等。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女性由於在經濟上無法獨立,婚姻是她得到供養的唯一方式,也是證明她生存正當性的唯一理由。如果一個女人選擇獨身,在經濟上等於斷了後路。所以,自古以來,中國女性的婚姻被形容為“嫁漢嫁漢,穿衣吃飯”。

中國男人可以堂而皇之地休妻,納妾,女人卻只能低眉順眼,逆來順受。男人出去亂搞,就是去了一趟度假村,吃喝玩樂,不用對老婆交代,不用在外面負責,反正遲早都要回家。女人如果紅杏出牆那是要被浸豬籠的。

如今隨著女性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越來越高,女性提出離婚的比率也隨之水漲船高了。

2008年全國共有1049.9萬對夫妻結婚,而離婚的夫妻則有226.9萬對。每5對佳侶新婚燕爾之時,就有一對夫妻分道揚鑣。從民政部門和人民法院瞭解到的信息則表明,在所有離婚案件與訴訟中,女性提出離婚的比率高達70%至80%。

這一結果,顛覆了人們之前對於在傳統婚姻中女性逆來順受的觀念。面對不和諧的婚姻,中國女性維權意識逐漸增強,在家庭生活中,女性不一定需要依附於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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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說明了當代女性更加註重婚姻的質量和自己的精神追求,不願意在那種“啞巴式婚姻”和“守寡式婚姻”中委曲求全。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過,中國古代社會的婚姻模式講求的是“明媒正娶”,即必須遵從“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男女雙方的家長給兒女提親首先考慮的是不是門當戶對,其次怎麼樣傳宗接代,至於愛不愛,情不情的反倒不太重要。

在這種包辦婚姻的情形下,男女結婚無異於“圈養牲口”,兩個素不相識全無感情的一對男女,甚至在此之前連面都從未見過,暈頭轉向地拜了天地,稀裡糊塗地進了洞房,從此一張床拴住了兩個陌生的男女。

這樣的婚姻只關乎門第無關乎愛,只關乎生育無關乎性,由此,“無愛之婚”成了中國傳統社會最常見的婚姻狀況和婚姻方式了。

雖然時代的車輪早就跨過二十一世紀了,包辦婚姻也被自由戀愛所取代,但大多數中國人的婚姻質量依然不高,夫妻之間缺少交流的“啞巴式婚姻”和丈夫長年在外打拼、妻子獨守空閨的“守寡式婚姻”屢見不鮮。

但是,這兩種婚姻模式不符合絕大多數女性的心理。

在我所著的《男人是野生動物,女人是築巢動物》一書中我分析過,女性作為築巢動物,一生唯情最重,結婚對她們意味著構築愛巢,意味著和最愛的那個男人白頭到老。倘若緣分未到,女性,尤其是受過高等教育的職業女性大都寧缺毋濫。

這些年,北京、上海、廣州等一些大城市“剩女愁嫁”之所以成為突出的社會問題,並不是她們找不著男人結婚,而是找不著她們所愛的男人結婚,缺了愛情的婚姻她們寧願說NO。

可男人不一定這麼想,只要具備結婚的條件,即使不經過熱戀階段,男人也會順理成章的組織家庭。

在大多數男人看來,婚姻就是一日三餐,就是洗衣做飯,就是傳宗接代,愛情不愛情並不重要,在婚姻中,男人更看重責任感和現實的因素,而女性更看重彼此之間的濃情蜜意和相知相守,即便是相親結婚,也有很多女人宣稱:相親只不過是個契機,雙方最終還是要跨過戀愛這道門檻才能無怨無悔地步入婚姻的殿堂。

雙方這種南轅北轍的婚戀心理,一旦衍變到婚姻中,就是女人一直在不斷地找尋愛情,昇華愛情,而男人呢,就把婚姻當成了保險箱,覺得既然把老婆娶回家了,一切萬事大吉了,渾渾噩噩,得過且過,這必然導致婚姻觸礁或逐步走向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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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體現了當代女性的獨立意識越來越強,不再依附於男人,而是活出真我的風采!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女性在經濟上完全獨立,家庭地位也就相應提高。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和城市,尤其是白領階層,女性的收入基本與男性持平,甚至還高於男性,這是女性追求高質量的婚姻或面臨不幸婚姻時勇於說“NO”的主要原因。

這些年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的大規模單身潮,實際上就跟女性的獨立意識抬頭有關。

女性的獨立,首先來自經濟獨立,然後伴隨著精神獨立。

從不花男人的錢,到不再依附於男人,兩個人的結合是平等的,是組成經濟共同體,而不是獲取長期飯票,婚姻不再是弱女子的保護傘,過得好就一起過,過不來絕不勉強。

女性主動提出離婚,顯然是對離開男人以後的未來充滿了信心,可以找到更優秀的男人,也可以大膽地消費小鮮肉,哪怕選擇單身,也可以活出一份絢爛的人生。甚至有的離異女性喊出:與其跟男人在一起不停地添堵,不如養一隻小狼狗或寵物貓更開心!

可見,離婚讓女人變得更從容,卻讓男人變得更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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