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的象姑館是什麼?爲什麼當時上流社會出現了逛象姑館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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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姑館,或者相公館,而非象姑館。一說相公館,大家就不禁會心一笑,正是大家心中所想。有公主自有少爺!

古時候不似現在法律嚴明,大多數時候娼妓合法,娼妓之類,亦有女妓、男妓之分。 女妓已經稀鬆平常,有趣的是男妓,而光臨他們門楣的又大多數是龍陽之胞,這就為我們今天的大多數人所不恥了。但其實,此事想來卻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古代權貴,十有八九有斷袖之癖,如我們所熟知的衛靈公與彌子瑕,魏王與龍陽君,乃至漢代幾百年江山,自高祖劉邦開始,漢惠帝、漢文帝、漢武帝、漢成帝、漢哀帝子子孫孫都有龍陽之癖,其中漢哀帝更是因為不忍吵醒臥壓著自己衣服的董賢,揮刀斷袖直接弄出了斷袖之故。

其實此事想來,男妓之類我們廣大男同胞也不必大驚小怪。當今文化與思想開放前衛,有不少的偽娘扮相更比女子妖嬈,如泰國就因此聞名,不少人似乎也趨之若鶩、垂涎三尺吧哈?!

古代男子,若生的膚白貌俊,飄飄長髮再飾以脂粉葳蕤生香,再加上一身長衣,乍看之下又與女子何異?


清曹雪芹筆下賈寶玉便為典型即有龍陽之癖足見滿清男妓之風。

概今之所謂像姑,多是盛傳以明清為多,像姑、像姑,既“像姑娘”,但不能稱呼為“相公”,因與官宦子弟同諱故避之,如當今“小姐”一詞也多有歧義不恭之嫌。

宋朝程朱“存天理,滅人慾”的理學思想在明清漸漸凋亡,自北京為中心傳至江南富賈之地,明清人的性思想漸漸解放、開放乃至大大發展至像姑館。此其發展理由之一也。

據明末學者沈德福認為,明宣宗曾於1429年頒佈的《禁娼令》始使天下人無法再娼女妓,於是有了市場與需求,便有了第一個跳出來的螃蟹與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而男妓卻不在律法禁錮之內,經過一個朝代的陸續繁衍、發展,男妓之風倒也變得形形色色,大有門道與講究,已遠非女妓所能比擬。


此其發展理由之二也!

舉一個例子說罷,當時男妓始於旦生、名伶,既戲臺上反串的男戲子,他們大多年齡不大,生得俊美又拿捏得一手好戲。比如我們所熟知的梅蘭芳大師就是名伶的代表,他的霸王別姬將旦角演繹得登峰造極。

(梅蘭芳大師情趣高雅,與相公之流無關)。

而所說像姑館的館一般是戲子們的大去處,既相當於集體宿舍,像姑館直指男妓之所,而那些有名或者有相當的戲迷的名伶多住在小去處,稱為像姑堂。所謂小去處,就是單人雅閣了,它們的裝潢大多品味高雅得體,內擺琴棋書畫等風雅之物。這些名伶的的戲迷多稱呼為“老斗”,作老斗沒有個家財萬貫或者官宦名流大多不敢自居,此事簡單,比如當今你迷上了某位戲子又與之常來常往,那需何等殷實家底?

(旦角) 老斗與普通的看客不同,一般戲班子散了之後,便會給自己所迷的旦角遞上名帖,你是想與戲子喝茶聊天還是喝酒談情或者飽口腹之慾望,都得清楚寫在上面。

不過戲子的名氣大了,慕名的老斗也就多了,一般戲子也得自己排序,本著職業精神,一天也只能接一位,你排到哪一天,自會有人親自將序帖送上,帖中內容多以風雅為引,以提醒你今天“小生(生旦)特邀( )至小堂一談風雅!”,你若當天有事或者剛好無意便只遞上空的紅帖回之就行了,管帖的人會回稟戲子一聲,戲子會按照排序寫帖給下一位老斗。


只是,排了序不去的人回頭還得遣人將歉敬費送上,以示歉意又不拂了彼此的情分。這歉敬費比較講究,不能送錢,多是一些日常的水果吃食之類,也可是擺設玩物或者風雅之物等等。倘若你不懂規矩,那麼你將再無與戲子接洽嘮嗑的機會。

如果你剛好有意與戲子一敘,便將自己提前準備好的拜帖交給管帖人,上面寫清楚自己幾時拜訪,是要喝茶,喝酒還是吃飯(費用依次遞增),這些大多消費驚人,有不少人為了戲子千金散盡。戲子戲散後便會回到自己小堂提前準備好,恭候老斗到來。

一般這種事情,多是一對一的,久而久之,居然也情難自禁,不知何時便延生出了像姑館文化乃至男妓之風。但是說到底,此事多是有錢人家才玩得起的,又有風雅的外飾,因此當時有身份的人皆以此為榮暗行娼合之事。當然,小去處的相公,無論各方面都堪屬上品,自然決定了他的後門是為權貴所開。

普通人又想一嘗斷袖之趣,那就去大去處像姑館了。這裡的伶角的姿色與花樣、才識自是差了些,但是一分錢有一分錢的樂趣與道理嘛!



古時候的人,不似現在到了晚上燈紅酒綠樂趣更甚白天,漫漫長夜只能自尋消遣,飽暖之後,黑燈瞎火,樂趣除卻你儂我儂之事,還能有什麼? 加上上面的分析,久而久之,女色厭膩,男色昌盛,加之“相公”毋論道德倫理又可掩人耳目、附庸風雅,有如此之人逗樂度過漫漫長夜,何樂而不為?

其實我更加願意相信他們大多數人就只是好兄弟,喜歡待在一起,漫漫長夜共榻長談罷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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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書公子


象姑館,男性賣淫之場所也。

中國歷史源遠流長,而同性戀的歷史亦可追溯到很早。清代紀曉嵐所著《閱微草堂筆記》雲:“雜說孌童始黃帝。”孌童即是同性戀的意思,民間野史傳說同性戀從黃帝時期就開始了,當然只是民間傳說並無確鑿證據。

《尚書·商書·伊訓》記載:“惟茲三風十愆,卿士有一於身,家必喪;邦君有一於身,國必亡。”三風者,指兩種巫風:舞、歌;四種淫風:貨、色、遊、畋;四種亂風:侮聖言、逆忠直、遠耆德、比頑童,其中的比頑童就是指同性戀。說明至晚在商朝,我國就出現了同性戀,而且被認為是歪風邪氣。

此後歷朝歷代均有同性戀的記載。最著名的有“餘桃”、“龍陽”、“斷袖”等典故。

衛靈公和彌子瑕是一對男同性戀。彌子瑕是個美男子,衛靈公非常寵愛他。有一次,彌子瑕摘下一個桃子,吃了一半感覺很好吃,於是拿去給衛靈公,衛靈公很高興,覺得彌子瑕自己捨不得吃,留給衛靈公。男同性戀也有喜新厭舊的,後來彌子瑕老了,不再是個帥小夥,衛靈公漸漸疏遠他,還為彌子瑕拿吃剩下的桃子給他而生氣。

龍陽君陪魏王釣魚,釣上魚後潸然淚下,魏王問其故,龍陽君說:我釣到魚之後雖然很高興,但是釣上大魚就想把之前釣的小魚扔掉。如今魏王寵幸我,而四海之內美人那麼多,到時候我就成了魏王丟棄的小魚。魏王很感動,便下令:有進獻美人的滅其族。後來“龍陽之癖”、“龍陽之興”、“龍陽之好”成了男同性戀的代名詞,只是不知道龍陽君所謂的美人,是指男人還是女人。

西漢董賢英俊瀟灑,深受漢哀帝寵幸,兩人同床共枕形影不離。《漢書·董賢傳》記載:“出則參乘,入御左右,旬月間賞賜鉅萬,貴震朝廷。”有一次漢哀帝一覺醒來,而董賢沒醒,還壓住了漢哀帝的袖子,漢哀帝不忍心驚動熟睡中的董賢,拿刀割斷衣袖,斷袖也是中國古代男同性戀的代名詞。

明朝萬曆年間,社會經濟充分發展,國庫充盈,百姓豐衣足食,所謂飯飽思淫慾,此時貪圖享樂之風盛行,官員、商人、文人爭相嫖娼。只不過玩法多了,妓女已經不能滿足這些人的需求,於是他們開始玩妓男,象姑館即是在這個時候產生的,是專門供妓男賣淫的地方。

明代謝肇浙《五雜俎》雲:“今天下言男色者動以閩廣為口實,然從吳越至燕雲,未有不知此好者也。今京師有‘小唱’專供縉紳酒席,蓋官妓既禁,不得不用之耳。 ”

明沈德符對明武宗正德皇帝孌童的記載雲:武宗初年,選內臣俊美者以充寵幸,名日老兒當,猶雲等輩也。時皆用年少者,而日老幾,蓋反言之。

晚明張岱《自為墓誌銘》雲:“少為紈絝子弟,極愛繁華。好精舍,好美婢,好孌童,好鮮衣,好美食,好駿馬,好華燈,好煙火,好梨園,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鳥,兼以茶淫橘虐,書蠹詩魔。”直接把同性戀當做自己的諸多愛好之一。



揚州八怪之一鄭板橋《板橋自敘》雲:“酷嗜山水,又好色,尤多餘桃口齒及椒風弄兒之戲。”跟張岱一樣,直言不諱地說自己喜歡“餘桃”,即前面說的餘桃,同性戀。

《燕京雜記》記載清代男妓的情況:“京師優童,甲於天下⋯⋯妖態豔妝,逾於秦樓楚館。初人都者,鮮不魂喪神奪。”妓男比妓女還銷魂,孌童是正當娛樂,嫖娼反被恥笑,真是讓人費解。

清代梁紹壬作詩云:“軟紅十丈春風酣,不重美女重美男。婉轉歌喉嫋金縷,美男妝成如美女。”

明清兩代是中國古代同性戀發展的巔峰時期,尤其是明代中晚期到清代的四百年期間。中國古代同性戀又以男同性戀為主,這期間巔峰到何種程度呢?同性戀幾乎與異性戀平起平坐,官員士大夫等上流社會對其趨之若鶩,以致出現了“不重美女重美男”、“有歌童而無名妓”之說法,男風盛行導致妓院的市場份額急劇下降,甚至有官員士人視孌童為風流韻事,視同性戀為彰顯身份的標誌,可見同性戀之風規模之大,影響之深。

何以明清時期男同性戀如此盛行?

第一:中國傳統性文化不排斥男同性戀。一般認為,男女性交會導致男子折損陽氣,因此主張節慾,而男子與男子性交,由於射精損失的陽氣可從對方體內取回,故不會損失陽氣。

第二:中國傳統封建家庭倫理對男同性戀持中性態度,不褒不貶。男子履行成家立業,傳宗接代的任務之後便不受道德約束,與其他男子性交,妻子無權過問。男女之間的異性戀會擾亂家庭和宗室的秩序,而男同性戀不會影響封建社會家庭倫理。這種道德上的默認與縱容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第三:社會經濟不斷髮展,人們對宋明理學積怨已深,性解放是人們衝破禮教束縛的形式之一。明初對禮教的推行比宋代還要嚴厲,存天理滅人慾的思想長期束縛著人性,晚明上流社會從長期的性封鎖與性禁錮中解脫出來,性得到了充分地解放,當然也包括男同性戀這種形式。

第四:明清律法對異性戀的束縛。明清法律均嚴禁官員士人嫖娼,卻忽略了同性戀這種情況。乾隆皇帝雖然下令禁止男性賣淫,但並未起到實質性作用。一方面法律禁止嫖娼,另一方面道德和法律對同性戀均無有效約束,於是士大夫另尋途徑以滿足需求。前面也提到過明代謝肇浙《五雜俎》雲:“今京師有‘小唱’專供縉紳酒席,蓋官妓既禁,不得不用之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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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姑”的由來,應該江南地區等地有人以方言稱“相公”,而聽者是北人,耳中就成了“象姑”。(類似的情況,比如東南沿海多稱母親為“姆媽”,全國各地有稱“阿媽”“媽媽”“娘“媽”等十多種)

提供性服務的男妓稱為孌童、龍陽等。明代時稱為小官,清代則稱為相公或象姑,開設有象姑館。男妓有時亦被俗稱為兔子。在現代,為他人提供服務的男性俗稱為牛郎。

最早體驗過男妓的中國人,可能是黃帝他老人家,當然這是清代文人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寫的“雜說孌童始黃帝”,當然這個記載當不得真。

若是紀昀說的屬實,那麼男同性戀恐怕是貫穿中華歷史了。

明清時期,士大夫皆好男風這有很多原因:

1、資本主義萌芽(兜裡有錢)

商品經濟開始發展,工商業發達,金錢帶來浮華之風。因而文人中科舉之後,立刻納妾大興土木興建宅邸,歌舞酒宴,奢華不止。(明初就有沈萬三這樣的鉅富,鉅富人家玩弄孌童不稀奇,喝人奶吃胎盤都有;阿拉伯土豪們獅子老虎獵豹鷹隼等等都能開動物園。簡單的形容,就是有錢閒的慌,到處找樂子。恰好士大夫們喜歡孌童,下面的人效仿,隨後蔚然成風)

2.思想開放(注重享受)

中國古代封建王朝都主張重農抑商,因為封建統治者都實行愚民政策,農民質且樸,沒了土地啥也不是,啥也幹不了。好不容易出了幾個讀書人,就拉攏他成為統治集團的一員。而商人刁滑,事事偷稅漏稅,僅僅做個二道販子,利用信息差就能很快富裕起來。整體上商人比農民聰明的多,對於統治者來說很難管理。

商人思想開放,腰包也富裕,商業上官商勾結很普遍,因此協同前往“象姑館”狎男妓(大保健)以談談生意,促進感情,是比較普遍的方式(雖然朱元璋嚴禁貪汙,但明後期貪腐嚴重,廣為人知的崇禎要錢沒有,叛軍攻城搜出無數白銀)。

還有談到宋人經濟更加繁榮,更加開放,為什麼沒有大量“象姑”?因為宋人一直生活在遊牧民族的壓迫之下,文化方面更加繁榮,如“東華門外以狀元唱出者乃好兒,此豈得為好兒耶”的典故。不像明代已經被宋明理學這座大山壓的喘不過氣,而朱熹等代表的程朱理學要在作者死後才得到推崇。

3.溫飽思淫慾

“秦淮十八絕”是青樓文化的集中體現,長期處於安定富裕的生活都會造成大量的人滿足於感官刺激。這有很多例子,如盛唐玄宗獨寵楊貴妃;西班牙航海發現後,大量白銀被用於購買奢侈品,都是買給妻子和情人。

對於有錢有閒的古代紈絝子弟而言,女妓嘗過味道了,換換口味試試象姑也無妨。(如《紅樓夢》賈寶玉就差點愛上了一個戲子)

以上


木劍溫不勝


象姑館,即男性出賣身體的場所,提供男妓的青樓。明清時期,男妓多被稱為相公或象姑,象姑館的稱號由此得來,當時為了滿足一些好“男風”之人的特殊需要,出現了許多這樣的館子,為達官貴人、富商大賈提供遊樂狎妓的場所。

至於為什麼會在明清時期上流社會出現了這種逛象姑館的風氣,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看待這一問題:

1. 商品經濟的發展。在明清時期,伴隨著農業生產技術的提高和手工業的發展,商品經濟也有了長足的發展,商品流通逐漸擴大,一批工商業市鎮興起,都顯現出明清時期社會經濟的繁茂景象,為這種風氣的出現奠定了經濟基礎。

2. 道德觀念和思想文化上的“開放”。眾所周知,明清時期不能算是一個思想管控鬆弛的年代,理學的興盛和統治者大興文字獄使得人們的思想受到很強的禁錮。但在另一方面,這又是一個或可稱之為“開放”的時期,當時的一些文學作品都很袒露地描寫了男性之間的情愛,顯現出這一時代風氣之“開放”,也為上流社會出現逛象姑館行為的出現提供了條件。

3. 國家和社會的穩定。明清時期都曾有過較長一段時期的比較安穩的時期,國泰民安,百姓豐衣足食、安居樂業,在這樣安穩生活的促使下,享樂之風興起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4. 也有人認為,逛象姑館風氣的出現與政府禁娼令的頒佈有關,如明宣宗時期就曾頒佈過這樣的禁令並對違禁者處以嚴厲的處罰,使得一些人選擇鑽制度的空子,轉向男妓群體。

總而言之,逛象姑館是明清時期特有的一種社會現象,在當時也引發了統治者的關注,清代的乾隆皇帝就曾頒佈法令禁止這種行為,把它當做危害社會的事情來處理,成為一件獨特的歷史事件。


國家人文歷史


首先糾正一下,應該是“像姑”,也稱“相公”。這種地方一般不稱為“館”,而是“堂”。另外,明代沒有這種東西,它是在清代才出現,清代中期比較多。

“像姑”,也稱“相公”,一般是指年紀幼小的、表演旦角的男性伶人,是北京特有的一種稱呼,“都人稱雛伶為像姑,實即‘相公’二字,或以其同於仕宦之稱謂,故以‘像姑’二字別之,望文知義,亦頗近理,而實非本字本音也。”

《側帽餘譚》中如此解釋像姑:“雛伶本曰‘像姑’,言其貌似好女子也。今訛為‘相公’”。

問題中說的“象姑館”,是指這些男性伶人的住處,清代時又稱為“下處”,有“大下處”和“小下處”之分。

清代北京每個戲班子的普通伶人都聚居在大下處,稱為“公中人”。只有表演小生和旦角的年輕伶人,因為戲迷比較多,比較吃香,收入也多,一般就不住在大下處,而是有自己單獨的下處,稱為“某某堂”,北京人叫白了,一般就稱為“像姑堂子”。伶人的名字後面都會註明他所屬的戲班和他的下處。

這種地方通常都有獨特的醒目標誌,一般會在門內懸掛一盞角燈,明白的人一看就知道這裡是幹什麼的。

這種小下處一般都佈置得雅緻、體面,乾淨、奢華,各有特點,以方便接待賓客。也因此,它的開銷比較大,只有一些年輕或者當紅的伶人才開得起。

每一個伶人都有自己的戲迷,一些有錢有勢的戲迷,稱為“老斗”。老斗平時會去戲園子為伶人的表演捧場。散戲之後,還會到伶人的下處來,消費的內容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是喝茶閒聊、擺酒、擺飯。

喝茶的花費最少,其次是擺酒,酒是免費的,沒有熱菜,只有水果、乾果、糖食、冷葷,酒後只喝一點粥,沒有飯。

擺飯比擺酒更高級,添加了烹炒的菜餚,算是正式的宴席。擺飯一次需要幾十兩銀子,還不算給下人們的賞錢,一般人擺不起。

老斗來下處喝酒、擺飯,加上平時饋送禮物等等,花費驚人,有的老斗甚至因此傾家蕩產。伶人對自己的老斗當然要另眼相待,十分殷勤。他們互相之間,有時候也會發展成為特殊的關係。

除了老斗,一些官員、富商、趕考的外地書生,也經常到像姑堂子來,把這裡當成交際的場所。

總體而言,下處還算是比較高雅體面的地方,其他下流的勾當,自有下流的去處。

乾隆年間,北京伶人的下處比較分散,到了道光年間,趨向集中,主要在北京的陝西巷、韓家潭、櫻花斜街等地。


於左


小官——相公——象姑,這幾個詞語發音接近,其實是一個定義,指向都是明清時代出賣肉體為職業的男性,說白了即是男妓。

娼妓這種職業,各國起源雖然難以考證,但發展方向全都一樣,那就是會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永遠伴生,一直會陪著人類文明走到盡頭。

男妓從產生到現代,卻是走了彎路,最早的服務對象是高官顯貴、上層階級中的男性,發展到今時今日,卻多半是以服務權貴女性為主,實在是有違祖師爺們的初心。考慮到這個職業的來源和走向,多數是為的一個利字,那麼不應對他們的服務對象有所指摘,有錢能使磨推鬼,連鬼都見錢眼開,何必苛求籍籍眾生。


中國古代男同性戀歷史悠久,從戰國時龍陽泣魚的龍陽君,到漢代玩斷袖之癖的董賢,芳名一旦被記入歷史,總是不缺少後來競爭者。但一直到宋代以前,“嬖人”、“孌童”一類似乎仍然是比較私密的居家屬性,以自家享用為主。
到了宋代,風氣開化,更兼商品經濟發達,“嬖人”、“孌童”也大膽的邁出深宅,紛紛走入市井勾欄之中,襄助盛世。這也是娼妓業的一項變種和精細化分工服務,哪裡有需求,哪裡有交易,哪裡就有產出皮肉交易產供銷三端皆旺。從事這種生意的專業場所也有專業名稱,叫做“
蜂窠”,成語“狂蜂浪蝶”大約就是形容這些從業人士,他們塗脂抹粉,扮作婦人,公然成群出現在市井街頭。

明清時節,他們有了專業名稱“小官”,也有喊作“相公”、“象姑”的,蓋因諧音,此外,象姑一詞,除了諧音因素,似也有“很像是姑娘”之意,怕是文人雅士琢磨出來的旖旎專稱。

華夏大地,開始到處湧現“象姑館”,到了清朝的嘉慶道光時期,“象姑館”更是堂皇的入駐久負盛名的京師八大胡同,與傳統女性從業者同場競豔,很多文人雅士也絕不隱瞞自己的這種口味,像鄭板橋就大方承認自己有斷袖之癖,老鄭自認又老又醜,也知道這些“餘桃口齒及椒風弄兒之戲很耗費錢財,但既然自己有錢,為何不去享受一下,放飛自我?
明代“象姑館”風潮方興未艾的另外一個根本原因是正常的娼妓市場屢遭打擊,從朱元璋開始,就對官吏宿娼現象大力整治,制定出“杖責六十”的嚴峻刑罰,專門收拾官場人士。到了明宣宗時期,對適用人群範圍又加上了士子,刑罰程度也得到加強,一旦發現,革除功名,永不錄用。官員士子階層實在是被逼的沒辦法,只好把目光投到了非姑卻象姑的“姑娘”們身上,假如應承場合
酒酣耳熱之際,見到唇紅齒白的超正爆紅偽娘,動一點興致也實屬正常反應,完全可以被家屬原諒。

古代不正確的健康觀也是象姑館興起的另一原因,中醫認為男女結合屬於陰陽互補,但是補大了就會有陽精流失的悲觀考量,如此,陽性與陽性的交融,自然可以避免掉如上煩惱,久而久之,這種惡趣味便根深蒂固。


歷來現實


象姑,字面的意思是像姑娘一樣。擴充一下句子就是男人像姑娘一樣。男人怎麼能像姑娘一樣呢?我以前想不明白這事兒,後來鹿晗橫空出世,我終於明白了男人怎麼像姑娘一樣,有的甚至比姑娘還像姑娘。

中國古代其實是不禁止同性戀,有的甚至將之當成一種炫耀的資本。


同性戀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斷袖分桃。


有一天漢哀帝要上朝,發現身邊熟睡的董賢壓著自己的衣服袖子,看著董賢睡夢中的嬌美容顏他叫醒,於是用一把刀把袖子割斷,然後去上朝。


至於小董為啥晚上沒走還睡在了漢哀帝的龍床上,大約是因為倆人鬥了一宿地主吧。


清朝時同性戀也很興盛,著名的揚州八怪之一的鄭板橋就是其中的愛好者。

到了清朝末年民國初年,有一種叫“象姑館”的生意火爆異常,這種象姑館裡的青年男子長相俊美,名曰象姑,就是字面的意思,像是大家豪族所蓄養的孌童。


這些象姑大多是窮人家的孩子,由於走投無路,為了吃口飽飯,被賣或者自賣自身進了象姑館。


象姑館其實不叫館叫私寓,也叫堂子,小男孩被賣入堂子後和堂子的經營者以師徒相稱,但是其關係卻和妓院裡的老鴇和姑娘無異,甚至堂主比老鴇還狠。


象姑經過培訓山崗,如果象姑受歡迎,能為堂主賺錢,那麼很多資源就會向他傾斜,華服美食應有盡有。

清末民初油膩中年男人的飯局是沒有姑娘來穿插捧場的,社交名媛要到20年代以後才逐漸興盛,這時候的北京流行的是請一個或者幾個象姑來給酒席助興。


畢竟象姑都有才藝,能彈會唱,能給主人家臉上爭光。


如果請象姑到家裡坐堂,只要主人寫一張紙條,象姑就欣然赴會,他一般會帶著一個車伕,一個很壯的僕人,僕人進門不進屋,往屋外一站,手裡握著倆大個山核桃,這僕人就是象姑的計時器,一旦他揉響手裡的核桃,象姑就得立即離席回去。


不過如果有人在象姑住的堂子裡請客,那時間就很充裕了,他們會用盡手段挽留你,反正吃飯住宿都是要花錢的,一壺酒最便宜都要四兩銀子。


清末的一兩銀子相當於五六百塊錢,也就是兩千多的酒,在堂子裡是最便宜的,再加上吃住小費,這筆花銷真的蠻大的。


有常年泡堂子的人,被業內稱為老斗,有些和老斗相好的象姑會央求老斗為自己贖身。


重獲自由的象姑大多是不會兩畝地一頭牛的,他們會繼續找相熟的老斗給自己投錢,自己招小徒弟,自己開象姑館當師父,當年在韓家潭、百順衚衕、大外郎營、李鐵柺斜街的象姑館遍地都是,很多堂子裡的姑娘的受歡迎程度甚至不如這些象姑們。


民國元年,象姑館被禁止,很多變成了地下營業,不是相熟的人介紹都不能得其門而入,由於這種神秘感,象姑館又興盛了很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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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薛白袍



薛白袍


象姑館說通俗點就是男妓館,一種出賣男色的工作,這種職業起源於春秋戰國,發展於商品經濟發達的兩宋,盛行於明清。

每個時期對於男妓的叫法都不一樣,比如春秋戰國時稱為孌童、龍陽,現代稱牛郎,明清特別是清稱作象姑的,由“相公”轉變而來。說起來可能難以相信,男妓其實並不是現代這樣給女性提供的,而是給男性。有些皇公貴族或者富商厭倦了女色,往往會選擇男色來彌補空虛!比如戰國龍陽君與魏君、漢哀帝與董賢。




後來隨著時代的發展,市民階層擴大,男妓形成職業。北宋陶谷就在《清異錄》描寫過男妓盛行的場景稱:目下京師出賣色相的戶頭將近一萬家,乃至男娼自賣肉體,進退怡然。

到了明清時期,象姑館大大小小排列著,蔚然壯觀,城市幾乎都有上千上萬的象姑館。清嘉慶道光時期,京城的男妓更是進佔八大胡同。清代梁紹壬曾作詩云:“軟紅十丈春風酣,不重美女重美男。婉轉歌喉嫋金縷,美男妝成如美女。

”這充分說明了男色在當時重要性,有些時候甚至讓女性工作者都沒飯碗!相當的恐怖!

至於為何明清如此盛行,說到底還是離不開當時的背景。

明清時期社會相對穩定,出現資本主義萌芽,工商業發展迅猛,不僅使市民階層擴大,還讓人們都有錢了,有錢又沒事幹,就得享樂。有錢閒的發慌,啥都想試試!畢竟溫飽思性慾,對於有錢又閒的人而言,女妓嘗膩了,換個口味試試象姑也不錯!

當然還有個直接原因促使當時上流社會形成這種風氣,那就是禁娼令。明清律法均嚴禁官員士人嫖娼,這就讓這些人很難受了,於是士大夫只能另尋途徑找男色來以滿足需求了。


夏目歷史君


“像姑”就是孌童,不過這個詞應該寫作“像姑”,搜索“象姑”兩字,一無所獲,估計是網文誤傳。

有意思的是,我簡單翻了一下本題答案,前幾個裡面只有一個答主提到了這事。想來諸公的知識來源都是網絡科普吧。

像姑這個詞的由來,有兩種說法。《清稗類鈔》說:

都人稱雛伶為像姑,實即相公二字,或以其同於仕宦之稱謂,故以像姑二字別之,望文知義,亦頗近理,而實非本字本音也。


像姑為相公之音轉,即伶人也。

按這種說法,是先有的“相公”,後有的“像姑”。

但也有另一種說法。《春明夢錄》:

而優則不然,優以唱戲為生,唱青衣花旦者,貌美如好女,人以像姑名之,諧音遂呼為相公。

《清代燕都梨園史料正編》引《側帽餘譚》:

雛伶本曰『像姑』,言其貌似好女子也。今訛為『相公』。按此名古惟宰相得而稱之,至大家子弟及茂才亦膺是稱,然已嫌其濫。今竟加之至賤之伶,致京官子弟,其僕轉不敢以此相稱。以同音之故,而使冠履倒置,正不獨『伍髭鬚』、『杜十姨』之足資人笑柄也。

那麼倒是“像姑”在前,“相公”在後了。

兩種說法也不知誰錯誰對。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在清朝筆記小說中,仍然有不少用“相公”來稱呼人的實例。也有“優伶被稱為相公”的記載。

關於中國古代的孌童,常有人簡單歸結為同性戀,其實兩者有很大的差別。所謂男風,大多數情況下,只是男女關係在男性身上的一個扭曲投影。

同性戀作為和異性戀不同的一種戀愛關係,理應和男女戀愛有所區別。但中國古代對於孌童的描寫,從來都和描寫女子毫無分別。讚美形式按例是“狀如好女”。很顯然,這裡的年輕男性,只是女性的一種複製品。

既然如此,那嫖男嫖女同屬一嫖,下像姑館——說實話我沒查到這個詞——就和逛窯子沒有區別了。而上青樓逛窯子這風氣,歷朝歷代從來如此,也沒什麼特別的了。

值得疑問的是,同樣是下窯子,為何明清時很多人選男而不選女?

起初可能是因為官方對叫妓女的限制比較嚴格,二次人們鑽管理漏洞,用男色代替。但後來恐怕逐漸形成一種風氣,有些人發現男色之樂,也就一發而不可收拾了。


北門猿


中國明朝萬曆年間,當時浮華世風盛行,使娼妓業方興未艾。與此同時,男妓賣淫的象姑館也應運而生。但是覽看中國歷史的發展,同性戀還是處於被世人默認的狀態,所以到了萬曆年,男娼業蓬勃發展,其勢之盛,直逼他們的女性對手。



整個中國歷史,對同性戀還是相對寬容的,不像同時代的西方國家,採取的打壓,火燒的策略!

例如在1861年以前的英國,法律明文規定這種死刑可以強制執行,有些人只是因為有“扮異性症”就被當作同性戀者而被逮捕處死。



1828年,一項新的法案重新規定:“任何與人或動物從事雞姦行為者,需以重罰處死。”

在法國,放棄了火燒“女巫”的陋俗之後,有很長時期改為火燒同性戀者。這種野蠻的風俗在歐洲許多國家一時曾甚為流行,直至中世紀的結束。

中國文人對此還喜歡舞文弄墨番,比如清代文人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稱"雜說孌童(男同性戀)始黃帝"。



同時代的曹雪芹在《紅樓夢》中,寫曹公對同性戀情的描述,無論是戲班裡的女戲子,還是寶玉和秦鍾、蔣玉涵之間的同性感情,都沒有絲毫的貶斥和鄙棄之意。

也正因為以上的那些原因,同性戀在中國歷史上一直存在也一直慢慢發展,無所謂什麼特意爆發什麼的,大家正確看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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