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因拆遷獲得的補償款,是否屬於個人財產?](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因拆遷獲得的補償款,是否屬於其個人財產?
用該補償款購買的新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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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自網絡
律師解答:均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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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遷補助費及延期補助費,均屬於對被拆遷人個人的補償。
夫妻共同居住,即使使用共同財產支付臨遷房租金,也屬於雙方共同生活費用的支出。
他方並不因此對房屋臨遷補助費及延期補助費享有份額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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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以居住為目的用上述款項購買房產並登記在其個人名下,實質上仍屬於個人婚前的房屋產權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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