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石宝宝”父亲索赔雅士利集团2.7亿,三鹿事件究竟对受害家长有多大影响?

李顺Leesun


5年的牢狱之灾,近10年的维权之路,对于这种事情,即使大家骂我崇洋媚外也好,我还是想说“如果在美国,这个赔偿已经算低了...可惜....”

三聚氰胺的受害者,却为何变成敲诈勒索的罪犯?

让我们把目光回到2008年,那是一个多事之秋

1、2008年,全国范围爆发“毒奶粉”事件,黑心厂家往婴幼儿奶粉内掺杂三聚氰胺,导致全国又进30万名婴幼儿患上肾结石。

2、在此背景下,作为孩子的父亲即本案的当事人郭利自然对自己的孩子是否会遭受毒奶粉的损害感到担心,于是就带着自己2岁半的女儿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

3、郭利女儿喝的是雅士利集团的施恩奶粉,他将剩余奶粉送去检验,发现该奶粉内的三聚氰胺含量超过了国家限量的132倍

4、郭利手握实权,于是成为了当时媒体的“宠儿”,以“维权斗士”身份频频收到媒体的采访邀请。在此情况下,雅士利集团迅速和郭利达成了40万元的赔偿协议

5、2009年6月29日,由于郭利依然大肆接受媒体采访,雅士利公司迫于舆论压力,再次联系郭利,希望再次协商赔偿事宜。郭利在谈判中提出300万元赔偿要求。施恩公司及广东雅士利认为:郭利在勒索公司,并于6月30日向警方报案。

6、2009年7月,郭利在与雅士利集团约定的交付赔偿金的杭州被潮安县的警方抓捕。

7、2010年,郭利被潮安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利有期徒刑5年。

8、2014年,郭利坐满了整整五年的牢后,刑满释放,出来后他开始搜集自己无罪的证据,并开始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9、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郭利无罪。

合法谈判,为何变成敲诈勒索?

正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陈述的理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一切行为进行合法监督。

我们每个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有权采取一切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有权在谈判中让自己的权益最大化,我很想问,郭利“何罪之有”?即使郭利利用媒体给自己造势,利用媒体给雅士利集团施加压力,要求其给予更高的赔偿,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郭利并没有实施任何的非法手段,没有任何威逼、胁迫雅士利集团的行为,只不过是雅士利集团“做贼心虚”,才愿意给予更高的赔偿,这个属于“敲诈勒索”吗?这个只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

1000万赔偿,3000万赔偿,国家赔偿

对于郭利提出的要求雅士利集团履行1000万赔偿协议,如果双方真的签订了这个协议,那他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因为这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而且省高院已经认定了郭利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因此该协议真实有效。

对于郭利提出的要求雅士利集团赔偿3000万美金的精神损害赔偿,观之我国司法实践,这个数额确实是前所未有,我国一般支持的民事赔偿只限于实际损失,即使是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也很难超过50万元,所以这个3000万元美金除非公司主动愿意履行,否则法院难以支持。

除了要求雅士利集团赔偿,郭利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因为他坐了5年的冤狱,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这个冤假错案,受害人是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赔偿的。


李钦宇


看到这个新闻已经没有惊讶的感觉了,因为现在打官司的数字都是惊人的,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大众的关注,当然每个高价索赔的背后都有一段心酸的故事,郭利有资格这么要求,这是他的权利,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最后肯定不可能实现。

最近因为三鹿奶粉前老总减刑的报道刺痛了很多受害人家属的心,郭利的起诉也是这种情绪的反应,3000万美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也许在外国可能实现,因为他们的惩罚性赔偿数额一直惊人,几亿元的判决都看到过,郭利知道这一点也努力过,因为在国外没有找到该公司办事机构才最终放弃。在中国这样索赔却是几乎没有可能,且起诉的损失以精神损害赔为主,即使支持也不会太多,其实申请国家赔偿才是最务实的,因为被再审宣判无罪,失去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都是必须赔偿的,只是数额肯定不会有几千万元。这样起诉更多的是争取舆论支持,震慑所有可能的公司,当事人自己也表明了态度,希望有这样的效果。

子女是父母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毒奶粉摧毁的不仅仅是千千万万弱小的儿童,更是整个国家的未来,无论怎么从严惩罚都不为过,郭利的遭遇虽然不具有普遍性,也是值得唏嘘的。本来是正常的索赔,却因为一次比一次高的索赔抬价行为,最终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到底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还是主张民事赔偿要求太高,两者的界限也许真的难以把握,一审法院是认为是借索赔进行敲诈,高院最终认定其实索赔要求过度,也不否认是争取民事赔偿的目的,这次最终改正了,但是郭利失去的不仅仅是时间和名誉,更是失去女儿和妻子,也许一开始就是单纯的索赔,但是如此多不幸,争取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权益,更是为其他人发声,无论其怎么采取行动,只要是法律范围内的,所有人都应该宽容理解。


孤独1749


三鹿奶粉事件爆发距今已有10年的时间了。最近又爆出三鹿前董事长被减刑的消息,从无期减到16年。再结合最近的假疫苗事件,一时间,公众的视线似乎又聚焦在了这些危害儿童的案件之中,我们甚至都不知道还有多少隐藏的危险在伸向我们的孩子。



然而在三聚氰胺事件中,甚至还有着这样一起冤案,那就是郭利起诉雅士利案。在9年前波及近三十万婴幼儿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郭利女儿服用的“施恩”牌奶粉,被检出两个批次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较高,未满3岁的女儿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郭利开始了维权之路。



获赔40万元后,2009年7月23日凌晨,郭利被广东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带走,并入狱5年;2014年7月22日,郭利刑满释放,因拒不认罪,未减一天刑。

出狱后,郭利一直没有工作,为翻案四处寻找证据。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郭利敲诈勒索案再审改判无罪。



10年前的郭利年薪百万,10年之后,从牢狱中出来的郭利每月领着1000元的政府救济,退休的母亲再每月补贴1000元给他。10年前的三鹿事件让郭利走上维权之路,然而,维权带来的结果却是他被企业构陷勒索而入狱,妻子离婚,9年大好光阴白白浪费。一个家庭就这样顷刻间被毁掉了。


傅斯鸿


事情背景题主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但是有个重点没有说出来的是:

在郭利与雅士利谈判的第二天,雅士利向潮安县公安局报案,称郭利“以接受媒体采访报道,造成无法控制的局面相威胁”,向雅士利集团进行勒索。第二年,潮安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利有期徒刑5年。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改判郭利无罪。

用新京报的时评说,这一幕简而言之,就是一个曾经的民事侵权者通过公权力的不当追究,让一个所谓的“敲诈勒索者”付出了过于惨重的代价。

而如今郭利发布《致雅士利(国际)乳业公开信》,重新要求千万赔偿,村姑觉得,对一个失去了自由、家庭、事业的人来说,再多也不为过。但有些网友泼冷水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一介小民告不倒人多势众的企业财团,无异于以卵击石。但是村姑觉得,公道自在人心,我国法律是站在正义这一方的,而且也在越来越完善,相信这位父亲能够得到一个公道的结果。更何况人家正在为此而奔波努力,我们就连说一句鼓励支持少说一句风凉话也做不到吗?

另外新闻媒体没有报道的是,既然判郭利敲诈案无罪,那么原告雅士利集团是否有诬陷罪呢,而已经收购雅士利的蒙牛是否要对雅士利昔日的过错负责,原来的幕后主使又是否能得到法律与正义的严惩,希望更多网友留言分析或者等待媒体报道后续。


肥脸村姑


郭力坚持维权是正当的,无可厚非。

问题奶粉对宝宝的损害是长期的,不确定的,一次性的赔偿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应该设置一个基金会专门处理该问题。郭力为了给女儿维权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当初公检法为什么认定郭力构成敲诈勒索罪呢?判错了好像简单但是对当事人来说可不简单,因为坐牢郭力的家庭发生了巨大的变故,对他的影响很难弥补。我还是很佩服郭力的,在监狱里坚持自己无罪,就是不减刑也不认罪,以为本来就没有罪。我们一定要坚持真理,要有坚定的信念,真相就是真相。像郭力这样,坚持虽然很难,但是乌云还是着不住太阳的,郭力的坚持有了理想的结果。如果全社会受害者都像郭力这样不放弃,让违法者付出巨大的代价,赚昧心钱的企业就会越来越少,社会就会越来美好。

法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实施,说明国家有决心把社会生活纳入法治轨道。公民一定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我们一定要信仰法律,相信法律。在维权时可能会很难,但是一定要坚持,不要轻言放弃,不要怀疑法律。

三事件给受害家长鹿奶粉带来巨大的伤害。

每一个家长都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当孩子被伤害时家长一定非常痛苦也非常害怕。他们在维权时一定会影响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甚至给家庭带来巨大影响,像郭力就是非常生动的例子。更多受害家长的命运可能因为不法企业的侵害而发生逆转,每一个受害家长请你们在痛苦的同时一定要为孩子维权,可能会很难,但要坚持,相信法律的力量。


刘辉律师


这个问题,霍小姐最有发言权,因为审判郭利的两级法院、以及雅士利集团就是曾经生活过的城市,此前还发表过相关评论文章。

大伙已经了解的内容,不再重复赘述,只针对性地适当加以补充。

一、郭利向雅士利索赔4000万到底多不多?

其实,依据国外类似食品违法的索赔标准,按照雅士利的资产和营收,还有问题奶粉给郭利一家带来的巨大损失来讲,郭利索赔4000万,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为过。
即便是在郭利冤案得以昭雪,甚至被央视关注报道、是非分明,对错立现,舆论出现一边倒的情况之下,令人颇为遗憾的是,当事受害人郭利一直没有见到雅士利的出面道歉,抑或是赔偿损失的诚意出现,作为食品生产巨头企业,出了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却消极不想承担社会责任,这怎不能让郭利气愤难消,提出巨额索赔?!
要知道,郭利无辜被关押入狱五年,可是付出了金钱难以衡量的、极其惨重的代价——不仅丢掉了年薪百万的同声传译高薪工作,而且老婆离婚,家庭被毁,孩子健康受到损害,自己也落上了腿部的残疾,真真是身心俱损,让人怜悯。

二、刚开始郭利为何告不赢雅士利?

在DF保护主义严重的潮汕地区,堪称当地支柱企业的雅士利集团董事长兼亿万富豪张利钿,可是鼎鼎有名的食品大王、QGRD代表,地位显赫,其社会影响力无处不在,无人可及。

当2008年,北京的郭利带女儿去医院检查,发现一直食用所谓“美国施恩婴儿奶粉”(实际生产厂商为广东施恩公司和广东雅士利,而施恩又是雅士利集团在美注册的“空壳公司”,等于潮州雅士利就是唯一幕后始作俑者、赔偿主体
)双肾功能受损; 2009年4月,郭利把女儿吃剩的奶粉送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发现其中部分奶粉的三聚氰胺含量高达132.9mg/kg,超过国家限量132倍。

通过交涉,郭利得到施恩公司的40万元赔偿和“假洋品牌”的道歉,但是郭利经调查认为,问题奶粉涉及的婴儿近30万人,危害极大,便将自己对(雅士利)的赔偿数字提高到300万元。这个时候问题意外出现了,在雅士利的一边暗中报警(以敲诈勒索罪),一边设置杭州协议签订陷井之下,郭利在途中不幸被潮州警方“跨省抓获”。并在2010年1月,经潮州潮安法院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将郭丽判刑五年。而郭利的上诉仍然被潮州中院驳回维持原判,随后将其押往邻市的揭阳监狱服刑。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而言,郭利的悲剧,更准确说是DF保护主义的牺牲品。

三、此次郭利向雅士利追偿的4000万,为何却是蒙牛买的单?!

2013年6月,蒙牛成功收购雅士利,一举获得了雅士利和施恩两个奶粉品牌,奶业收入一下狂增30多亿。由于雅士利已经易主为更大的上市公司,故而郭利追偿雅士利的4000万,理当由雅士利的新东家蒙牛集团出资赔偿。

四、央视“午间新闻”对郭利事件进行了专题报道,从此郭利事件扬名天下,已是路人皆知。

在郭利常年坚持不懈的上诉下,2015年5月,广东省高院认为原审裁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直接提审此案。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院当庭宣判国利无罪,郭利的沉冤终于得雪。与此同时,郭利这一典型案件也引起了央视的高度重视,于2017年5月23日午间黄金时段,播出了“无罪”的受害者新闻专题,一举将郭利案件推举到了全国的高度,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空前重视。


霍小姐的八卦炉


10年前,也就2008年8月其产品爆发三聚氰胺污染事件,企业声誉急剧下降。2008年12月24日,三鹿集团被法庭颁令破产。2009年02月1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布三鹿集团破产。如今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但还是让大部分家长感到伤心,给家长们的精神上带来了沉重的伤害,也给婴儿的健康带来了疾病,这些婴儿、儿童可是祖国的未来!

现在我觉得赔4000万都不嫌多,真的,生命比任何东西都贵,是无价的,只给4000万给补偿各位受害家长的精神损失费,得到一个好的说法!

这就是我的观点,不知道说的合理不合理,不合理的地儿希望能理解理解。欢迎关注:琥狸450,感谢大家!


田径怪咖


4000万美元的赔偿多吗?如果你真正了解这起事件,你会认为一点儿都不多。虽然这4000万美元的赔偿很可能不会实现,但我们还是支持郭利的维权行为。

就像郭利说的“这也是震慑造假的人,那些假酒、假药、假奶粉的厂家,应该知道造假的代价,不是几千几万块钱,就能把一件事情铲平。”

正是因为有郭利这种人的存在,才能让那些造假者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倘若多几个像郭利一样的人,那些造假者就能体会到什么是倾家荡产、什么是得不偿失、什么是善恶有报。

虽然有人会诟病郭利已经得到40万赔偿却仍不知足,才落到现在的下场,但我认为正是他这种人的存在,才会推动某些事情做出改变,才会让更多人注意到:对待造假者需要有死磕到底让其付出惨重代价的勇气。

10年了,在这场奶制品污染事件中,被确诊为三聚氰胺的受害者达30万,当时的受害者补偿方案是:死亡病例补偿20万元,重症病例补偿3万元,普通症状补偿2000元。而郭利得到了40万赔偿,是普通赔偿的200倍。按理说,一般人都会选择偃旗息鼓,但郭利是个例外。

他在依法维权过程中发现了真相,却也遭受了“钓鱼式赔偿谈判”,最终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5年。2017年4月7日,他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

为了追求真相,郭利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入狱前,他曾是年入百万的同声传译的人才。因为两岁多的女儿成了毒奶粉受害者,他将剩余奶粉送检,发现女儿服用的施恩奶粉“三聚氰胺含量高达132.9mg/kg,超过国家限量的132倍”。和大部分受害者不同的是,郭利拥有同声传译的专长,也具备追求真相的勇气。然而,在现实面前,郭利栽了一个大跟头。10年索赔之路换来了5年牢狱之灾、浑身伤痛、无家可归还有妻离子散的无奈现实。10年,39岁正值壮年的郭利变成了49岁浑身毛病的中年大叔。唯一没有变的,是他的执着和坚持。

对于造假者,4000万美元的赔偿金额真的不算多。而国外动辄以亿为单位的赔偿,确实做到了让造假者倾家荡产,不得不说,提高造假成本是遏制造假行为的有力手段。

郭利的坚持很像现实版的堂吉诃德,他一个人无所畏惧地冲向巨大的风车,而我们能做的只是声援。

最后,我还是希望郭利能够维权成功。希望通过他的努力带给更多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力量和勇气。希望通过他的努力能够给其他企业带来一种震慑:做企业要有最起码的良知和道德,倘若造假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夜雨如书


看到这样的赔偿,很多人或许以为这个人想钱想疯了,4000万美元,对于一个坐过牢的人,对于一个妻离子散的人,能花完吗?有必要让赔偿那么多钱吗?

如果这样想,4000万美元的赔偿金的确太离谱。

但是!

我认为他是英雄,今天是八月一日,但是有一部分人也可以算得上英雄。比如这位敢于和一个企业集团作战的结石宝宝父亲。他的名字叫郭利。

尽管因为这件事她进了监狱,她妻离子散,但他始终在为自己维权,敢于维权,这几乎成为了一种信仰!令人敬佩。

反过来,如果有人让你的宝宝健康受到威胁,你会怎么做。

我想,很多人会像郭利一样,谁对自己的宝宝下黑手,你肯定不会放过他,即使像三鹿奶粉这样,也要让他们付出代价,最好赔个破产!

郭利这样做有错吗?我觉得他是个敢想敢做的真丈夫!

我们就应该团结起来,与这种危害孩子健康的企业真正较量,虽然,作为自然人,我们处于不利的境地。

郭利提出,为了帮助其他未能维权的孩子,他将捐出部分赔偿款项给相关病童和公益机构。

看看郭利的品德,还没有正式开始,他都把可能获得赔偿的款项捐出!也可以这么说,他不是只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和他有同样遭遇的人。

第二个问题,三鹿奶粉对受害家长究竟有多大的影响!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现在都是一个孩子,对孩子下手,就是对整个家庭,甚至两个家庭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

这样的事情可以发生在大人的身上,绝不允许发生在孩子身上,孩子一出生就喝的毒奶粉。无异于慢性毒药。我不想回答对孩子家长有多大影响,因为影响太可怕了。不敢想!

愿从此没有毒奶粉!愿从此不再有伤害宝宝的事发生!

郭利联系女儿食用奶粉的施恩品牌,对方拒绝赔偿,理由是郭利购买的施恩奶粉,不在国家披露的有毒批次内。郭利将剩余奶粉送检,发现女儿服用的施恩奶粉“三聚氰胺含量高达132.9mg/kg,超过国家限量的132倍”。

当看到这样的检测报告,你的心情是怎么样的!是懊悔!懊悔!还是懊悔!

4000万美元与你孩子的健康,你觉得哪个重要!

孩子的健康是无价的!

最后,通过这件事,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比如这位结石宝宝的父亲,最后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当然,2017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郭利敲诈勒索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再审改判郭利无罪。

希望通过更多人的力量,让这种行为,这种无良厂家望而却步。别再伤害!


乡村小二哥


十年前所谓的的三鹿事件,其实当时不止三鹿一家奶粉有问题。

北京人郭利,从事翻译工作,因为女儿喝了施恩(雅士利控股公司)产的含三聚氰胺问题奶粉后检查出肾异常,同时他还发现这家奶粉在美国注册的是空壳公司,于是发起天价索赔,要求百万赔偿。

但不曾想,却被雅士利报警敲诈勒索,最后其被判入狱五年,在广东的监狱里,他坚持不认罪,所以一直没有获得减刑。

出狱后,他通过不断申诉,最终得到了无罪的的判决,可谓是迟到的正义。

天价维权会构成敲诈勒索吗?不会,他们有着天然的界限。

首先,维权具有目的正当性,即使提出天价索赔,这也只是受害消费者对自己和家人权利的评估,即便是要价一个亿,他也有权提出这个要求,当然,商家同不同意也是他自己的自由。

其次,世界各国法律对于消费侵权大多支持惩罚性赔偿,特别是对于儿童身体健康造成的侵权。因为从个体角度而言,侵权所造成的危害,对一个企业的赔偿而言,代价并不大,并不足以对企业产生足够的震慑作用,因此索取远大于损害的赔偿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因此对于该类企业,我们不仅支持有关部门对其天价的罚款,也支持消费者对其天价索赔。

最后,并不是说只要有威胁就构成敲诈。受损的消费者威胁向法院提出起诉、向媒体曝光,是消费者正当合法的维权行为,郭丽不仅曝光了企业的销售毒奶行为,还发现了雅思利空壳公司的行为,与敲诈有别,反而对社会有益。消费者已曝光起诉为要挟,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敲诈勒索具有天壤之别。只能说,本案最终改判无罪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则,一起错判,足以造成一个家庭一辈子的悲剧,郭利索赔多少都不过分,让相关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让相关受害人获得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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