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起事故:石头负同等责任!

2018年5月11日,在福永街道机场隧道路段路中,突然出现一块石头,而正是这块石头,引发了一起“惨案”。

—案 情 速 递—

2018年5月11日22时10分许,张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宝安区宝安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福永街道机场隧道路段时,该车前轮与该路段路面上的混凝土块发生碰撞,导致无号牌轻便摩托车失控倒地,造成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损坏、张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这一起事故:石头负同等责任!

2018年5月11日晚,深圳交警突然接到报警称“在福永街道机场隧道北行方向看到一人骑摩托车摔倒。”接报后,深圳交警立即赶往现场,伤者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然而,不幸的是,张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突然辞世,对其家人朋友来说,犹如晴空霹雳,悲痛欲绝。悲痛之余又引发深思,宽敞的道路、平坦的路面,怎么好端端的就出意外了?显然,这块石头就是关键

这一起事故:石头负同等责任!

那么,笔直而宽敞的道路上,怎么会出现石头呢?这块石头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抓住这一疑点后,深圳交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进一步侦查,对掉落在路面上的混凝土块归属进行跟踪。经过视频监控结合公交车行车记录仪监控排查,深圳交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BDV169的重型自卸货车有重大的涉案嫌疑。

经过调取11日当晚途经事发路段的公交车行车行车记录仪视频发现,第一辆公交车在22时2分许经过隧道时,路面并没有掉落的石头。而3分钟后,22时5分许另一辆驶入隧道的公交车行车记录仪拍摄到了路面的石头

这就说明,这块石头是在两辆公交车先后进入隧道的这四分钟内出现。民警掌握这一线索后,抽丝剥茧,立即调取沿路的视频监控画面,并初步推测,这块石头就是两辆公交车中间的这辆重型自卸货车掉落的。

这一起事故:石头负同等责任!

民警立即传唤了粤BDV169的重型自卸货车的驾驶人李某乾到交警队接受调查。经询问,李某乾称5月11日22时许,其确实驾驶该货车装载砖渣等建筑垃圾经过宝安大道机场隧道,但并不确定车上是否有货物掉落。

随后,深圳交警委托相关单位对两轮摩托车、粤BDV169号重型自卸货车安全技术进行了鉴定,对事故地点提取的混凝士块与辆轮摩托车进行痕迹定,对事故地点提取的混癡土块与粤BDV169号重型自卸货车装載源头(宝安区西乡固戍红湾工地)提取的混凝土块进行同类鉴定,对张某的死因进行了鉴定。

经过鉴定,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1、死亡原因鉴定:死者张某符合钝性物体(如车辆地面等)作用于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2、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石头碰撞痕迹鉴定:

(1)石头碰撞刮擦痕迹上黑色附着物检材,与张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前轮轮胎右侧碰撞刮擦痕迹处黑色橡胶样本,二者颇色、光泽均相符

(2)张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车底支撑架固定件碰撞刮擦痕迹上灰色附着物建材,与石头条形碰撞刮擦痕迹处灰色石头样本,二者颇色、光泽均相符

(3)张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前轮轮辋、前轮轮胎右侧、车底支撑架固定件右前部碰撞刮擦痕迹,

符合事故发生时,张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与石头接触碰撞形成的痕迹特征

3.红湾工地源头提取的混凝土块与事故现场提取的混凝土块同意新鉴定:红湾工地源头提取的混凝土块与事故现场提取的混凝土块属于同种类物质

种种鉴定结果标明,张某的这起事故,与这块石头和装载它的货车逃脱不了干系。

这一起事故:石头负同等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

经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证实: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也无临时通行牌证的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交通情况,疏忽大意,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李某乾驾驶机动车违反装载要求,在道路上飘散载运物,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李某乾应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类似从运输车上掉下东西,造成悲剧的事故太多太多!所以,请各位货车司机,开车装载货物的时候,一定要多注意了,仔细检查!莫要因一时之便,超速超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另一方面,摩托车在深圳是全市禁行的!

这一起事故:石头负同等责任!

摩托车俗称“肉包铁”,车速较快,发生事故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而从张某的死因:颅脑损伤死亡来看,可见摩托车驾驶员保护好头部的重要性。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不佩戴骑行头盔者若在事故中受到头部撞击,往往会使大脑水肿造成出血,严重时会造成死亡。

这一起事故:石头负同等责任!

深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深圳全市“禁摩限电”!市民朋友们在骑行电动车时也要牢记交通规则,“靠右走、戴头盔、载一人”,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一块不该出现的石头,一辆不该上路的摩托,一桩不该发生的事故。只有珍惜生命,杜绝违法,才能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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