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查处4起典型案例 共9人被查处

永川查处4起典型案例 共9人被查处

重报移动传媒8月3日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仙龙镇原畜牧党支部书记马晓军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

2012年2月,重庆市环保局下发《关于补充申报畜禽养殖减排项目的通知》。仙龙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马晓军在辖区内组织7家养殖场进行项目申报并取得补助资金后,收取养殖场业主“好处费”7万元,收取重庆某环保标志有限公司(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辛苦费”1万元。

2018年6月,马晓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永荣镇白云寺村原党委书记张金海等人违规套取沼气池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期间,白云寺村在实施国家沼气池项目建设过程中,张金海通过项目承建商罗某某用35口旧沼气池充当新建沼气池,套取资金46480元,同时收受罗某某好处费3520元,共计5万元。张金海伙同白云寺村村委会原主任陈通辉、原综治专干尹九德、原会计全利、原计生专干周世碧、原社保员杨宇将这5万元予以私分。

2018年6月,陈通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7月,张金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对尹九德、全利、周世碧、杨宇进行通报批评处理。违纪款项已收缴。

3、卫星湖街道小竹溪村三块碑村民小组原组长陈文金违规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6年期间,陈文金先后挪用天保工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4935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2018年6月,陈文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上缴。

4、南大街街道八角寺村村委会主任刘大金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

2011年,八角寺村实施生态移民户房屋搬迁改造工程过程中,刘大金帮助村民吴某某上报了生态移民房屋搬迁改造相关资料。2013年,刘大金在家中收受吴某某1000元感谢费。

2014年9月,刘大金主动将1000元上交村集体。2018年7月,刘大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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