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按摩椅处休息,3岁男孩独自扶梯处玩耍坠亡,家属索赔180万,你怎么看?

熊猫赛事


孩子没能抢救过来真的很心疼,我真的很想把这对父母抽两巴掌,自己忙着去享受,孩子都不看。出了问题还要狮子大张口,你以为天下间的人都是你孩子的监护人?

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平时在外游玩都是寸步不离,更别说撇下孩子自个去享受了,自己没看好孩子现在反倒怪商场看护不周了?这个理可不是这样说的。

我想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这种无理的巨额索赔也说不过去,相信最后你不会判这么多钱,要是真赔了这么多,今后商场估计要专门请几十个保姆来帮某些“甩手掌柜”看孩子了。

出门在外游玩,作为家长的我们千万不要放松,特别是孩子还很小的必须时时刻刻盯紧了,不然出了事你会后悔终身的!


大熊叨叨叨


一家四口,其乐融融,谁也没想到会突降不幸!

8月9日下午13时左右,湖北孝感市保丽广场。1个3岁大的男孩,独自在3楼扶梯处玩耍,他的父母和姐姐在一旁的按摩椅处休息。

男童在扶梯处玩耍时,因扶梯滑动身体被带起,等身体倾向外侧时,他母亲才发现,这时起身却没能阻止。

男童从3楼扶梯处坠落至底层,经抢救后宣布死亡。

家属提出商场赔偿180万!


一家人遭逢惨剧,旁人本不该在说三道四。

但惨剧不能转嫁给商场呀。

三岁大的孩子,还不能认知危险、保护自己,所以,法律规定了其父母为其监护人。

发生危险时,他的父母在哪里?在按摩椅上享受!其完全没有尽到作为监护人的义务。


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什么: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上述是其法定义务,未尽到法定义务就是违法的。


在自己法定义务都没有尽到的情况下,不宜对商场狮子大开口。

相信事件刚发生,这是这两位父母的不理智想法。

这样的事件实在让人唏嘘!

呼吁责任意识并不仅仅是限制别人,方便自己。有了责任意识,责任时时、事事都在提醒自己,想必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惨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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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吉律师


父母按摩椅处休息,3岁男孩独自扶梯处玩耍坠亡,家属向商场索赔180万,看来孩子父母是把孩子坠亡的责任全部算在了商场电梯防护问题上了,没有反思自己在整个悲剧中扮演了怎样一个角色!

视频描述


通过观看视频,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孩子父母在按摩椅处休息,其与孩子并非面对面,而是后脑勺对着孩子,这样一来,孩子的一举一动并不在父母视线范围内,孩子做了些什么父母也就不得而知了!孩子爬上扶梯扶手,由于最开始扶梯处有一段距离的玻璃隔挡,孩子并没有直接掉下去,随着扶梯扶手的滑动,将孩子带离了玻璃隔挡的范围,孩子由于无法掌控平衡随后向扶梯外翻去,脚虽然落在了扶梯外不宽的平台上,但由于惯性造成最终坠亡的悲剧!



父母安全意识不容忽视

这是一个下行的扶梯,三岁的孩子就是没有爬向扶梯扶手也会面临滚下扶梯的危险。父母两人带孩子,难道没一个有点责任心的吗?就是再累,看个孩子不可以轮流分工吗?生孩子、养孩子,还是二胎,父母对孩子在某种环境内的安全意识就没有一定认知吗!扶梯存在的安全隐患,所带来的凶险别说孩子,就是大人也是躲不过的,因扶梯发生的惨剧也屡屡发生,父母就应该具有安全防护意识,带孩子远离扶梯。

父母应承担80%以上的责任

显然在这起悲剧里,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没有尽到看管好未成年孩子的义务,如果他们在孩子爬向扶梯扶手的腿刚刚抬起时就厉声制止,就不会发生这起人间惨剧!

客观的说,这起悲剧孩子父母由于监管缺失最起码应该承担80%——90%的责任,作为商场,由于扶梯防护问题也应该承担小部分责任。孩子高空坠落,没有伤到其他人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高空坠物的力道之大从那起“高楼苹果坠落砸伤女婴”的事件中大家就所领教!

商场应该对扶梯的安全问题进行一下治理,如果因为其它原因造成高空坠物伤及他人,对于这些无辜者来说,这种安全只能靠商场对环境安全的防护,由于安全防护缺失给无辜者带来伤害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结果!


惠风和畅207547485


事情发生地离我们不远,几个人看不好一个3岁孩子,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找商场讹钱,难道钱能换回人命?



01 事件回顾:

2018年8月9日下午1点左右,3岁男孩孝感保利广场3楼玩,父母姐姐一旁按摩椅休息,孩子离开视线没有及时发现,3岁的孩子在电梯扶手玩耍,因扶梯向上滑动,身体被带起,带到扶梯外沿,直接从三楼摔倒一楼,当场死亡。



3岁孩子死坠亡,作为父母伤心难过是肯定的,值得同情。但是,人死后不找自身原因,反而赖上商场,这个举动就不值得同情了。



02 孩子死亡是商场的责任吗?

造成悲剧发生的责任在于父母。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而孩子没有满10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这样的孩子,监护人要做到始终将孩子纳入自己的视线,不能疏忽大意。父母自认为商场比较安全,就只顾自己休息,没有看护好孩子,这是事情造成的原因。



商场的电梯不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存在质量等其他意外原因,就是因为孩子看护不到位造成,应该没责任。

既然造成孩子死亡的后果的责任在于父母,那么父母向商场索要180万就没有道理。商场不应该赔钱,至于商场出于人道捐些钱那是另说。



孩子死亡本是伤心事,很多时候死了人,就想着让人赔钱,填补心理的遗憾,因而变得蛮不讲理。这种风气不可长,长了就有失公平,就会败坏社会风气,就会让更多的人刁蛮无理。

不能让胡搅蛮缠者得逞,那是对公平的蔑视,对正义的挑战。因此,不能赔钱!你说呢?


文轩阁


三岁儿子从商场三楼坠落,当场死亡,家长在一旁玩耍,却要求商场赔偿180万。如果这件事是真的话,我觉得这个家长就是一无赖。

只要是父母都知道,三岁的孩童他还没有身处危险境地的意识能力,这个年龄段的幼童,父母无论带他上街还是逛公园,逛商场都得时刻不离左右的呵护他,同时,把保护幼童生命安全的责任放在第一位,才是完全尽心尽责的家长。父母带着三岁的幼童和女儿在商场三楼,只顾自己在按摩椅上尽情的享受,把保护三岁儿子的责任扔在了脑后,儿子发生了意外,却把责任推给商场,要求商场赔偿180万,单就这一行为来说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商场是商家提供给消费者舒适购物的地方,在这种人多杂乱的环境里,每个带着不懂事幼童的父母,都必须手牵着孩子,就是为了防止孩子丢失和发生意外。而一个三岁幼童,正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年龄段,父母却把他的生命安全保障交给了天,任其在一旁玩耍,脱离自己的视线,家长的行为就是严重的失职,发生了意外就应当负全责。孩子在商场玩耍坠落死亡,与场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这对父母却把商场讹上,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道德沦丧,没有担当耍赖的行为,就连法院也不会支持。

从这件事情的发生,敲响了那些初为人父人母小夫妻的警钟,要不忘时时刻刻保护好儿童生命安全,这才是作为父母的首要职责,同时还要教会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其次才能说得上培养孩子,让孩子在幸福中快乐的长大。


老蒋闲言


一朵花又凋零了!花朵凋零以后,其在按摩椅舒服的父母“悲痛欲绝”,问商场要180万元。在他们的心理觉得180万买一场“悲痛”是值得的。


如果这个道理成立的话:

第一,那些毒辣的、不喜欢某孩子的(特别是有某种疾病的孩子)是不是大家都可以带着孩子去商场按摩椅舒服去?让孩子去帮他们赚180万?

第二,商场为了防止有上面这些人,从此在电梯的上下两端各站两人,无论上下的人都一个个的“监护”通行?

这个事情要一码归一码的看待,首先厘清责任:假如父母在孩子身边,这种悲剧会不会发生?

曾经有一段时间鼓吹危险要“标识清楚”,电梯危险同样要有告示牌。于是全社会马上学乖,到处是标语,当时我就说了,小孩子不认字,标语有什么用?危险不危险的监护人判断的,不然要监护人干什么?


电梯是好的,没有机器故障,能够提供安全而准确的服务,这就是商场的责任。甚至要这样说,或许电梯有无安全提醒标识,或许规范还是不规范,这些也是有关部门来鉴定的。要罚款、要整改,也是有关部门来做的。

所有这一切都不能给躺在按摩椅上舒服,不去管孩子,任由孩子爬电梯发生的悲剧背锅。因为一个简单的逻辑:如果监护人在身边,悲剧不会产生。

老龚说势,不违心说假话:

商场也是运破当灾,无论理由有多么充分,管理有多么规范,毕竟在里面发生了惨剧。这一阵子一定会不得安宁,而且有可能需要接待有关部门的严厉检查。


但是,个人觉得大家还是需要站在公道的立场看问题,商场明显无责任的话,分百分之多少的责任给他们也是毫无道理的,这是纵容不负责任的监护人的“恶行”。积德行善是个好事,分一点责任给商场带给孩子的父母一点经济利益,这是积小德。而通过公平公正的事例,让监护人更加精心的照顾更多的孩子,这是积大德。

所以,我个人建议商场据理力争,绝不妥协,厘清责任,洗刷污秽。至于给不给一点抚慰金,给多少,那是你们的良心,而不是责任。


老龚说势


双胞胎姐妹被大海卷走的悲剧还尚未散去,湖北孝感又再现因家人看护不周引发的身亡惨剧,到底还需要多少残酷的教训才能警醒父母的安全意识啊。

和双胞胎妈妈玩手机不同,孝感的这对父母行为更让人痛恨和气愤。双胞胎姐妹8岁了,多少还能有点自主安全意识,而这个小男孩仅仅3岁,完全不具备一丁点的安全意识,需要父母全天候的监管看护,但他们一家三口居然看不好一个孩子,可见其麻痹心理有多严重。

男孩的身亡,百分百的责任在父母身上,如果他们稍微留意就完全可以杜绝悲剧的上演,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要接受相关的处罚,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代价。要求索赔可以,那么请先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吧。

家属索赔商场180万,于情于理都很过份,在我们的常识和传统伦理观念当中,是绝对开不了这个口的。但是,情归情法归法,家属的索赔虽然看上去不合情理,但在法律上他们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支持,支持的理由就是因为事发现场为商场内部,商场负有安全管理上的责任。

当然,这对家长的巨额索赔不会得逞,商场只是会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给予一定的赔偿。


元芳有看法


西门观点:如果商场电梯经鉴定没有问题,那么,死者家属属于无理取闹,即便有问题,监护人负有主要责任,也不可能赔偿180万。

事件大略:8月9日上午13点左右,湖北孝感市保丽广场发生一起悲剧,一对父母带着女儿和三岁儿子在商场三楼按摩椅处休息,三岁儿子私自离开父母到附近电梯处,爬上电梯扶手玩耍,结果坠落到一楼,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其家属向商场索赔180万。

索赔多少先不说,先说孩子坠落,谁要负责?其实,这起事故并不复杂,责任人只有两个,一个是监护人,孩子父母,一个是商场,主要是电梯质量。

首先,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孩子的父母。而孩子坠落时,父母在哪里?他们在远离孩子的按摩椅处休息,三岁的孩子离开他们,独自一人在存在危险的电梯处玩,是不知道,还是视而不见?无论是什么,他们都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所以,在电梯有无质量问题鉴定结果出来前,至少应该负主要责任。

其次,才是商场。商场的责任主要体现在,电梯质量有无问题,电梯处有无安全提醒标识。当然这需要有关部门的鉴定。如果鉴定结果,电梯存在质量问题,生产厂家要负责赔偿,但也是部分责任。

总之,这起事故的责任人应该就是监护人和商场。监护人肯定负主要责任,至少一半责任。这是铁定的。如果商场电梯质量有问题,可能要负40%或者50%责任,如果电梯质量没有问题,那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因此,带小孩子外出,一定要十二万分操心,一刻也不能让孩子离开你的视线。之前,青岛海滩发生的双胞胎姐妹溺亡悲剧,应该还没有被人忘记,就是因为孩子母亲发朋友圈的一瞬间,孩子被海水吞噬的。

血的教训太多了,请所有父母一定牢记!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父母和姐姐姐在一旁的按摩椅处休息,3岁男童独自扶梯处玩耍掉下负一层意外身亡,索赔180万,你怎么看?

事件发生在8月9日,湖北省孝感市保丽广场三楼,父母带孩子到保丽广场游玩购物,累了父母和姐姐在按摩椅处休息,3岁男童独自跑到电梯处玩,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男童爬上了正在运行的电梯扶手,快到顶端时不幸坠落至负一层身亡。

本来发生这种事很让人悲痛同情,一个可爱的小生命就这样夭折。但事件后父母向商场索赔180万,这就很让人无语了。父母做为孩子的监护人,你们带孩子去商场,自己在一旁休息不注意孩子的行为,发生意外让商场负责,商场有给你照顾孩子的义务和责任吗?简直是无理取闹,道德沦丧。

孩子逝去让人悲伤,但父母的行为就让人无语了,甚至愤恨,唾弃,相信法律也不会纵容他们的无理要求吧!



老贾😀


看到这个小视频,好难受啊,可怜的孩子,才三岁,就因为大人的不负责,和商场的安全隐患,消失了,所有做父母的,看到这个视频,估计都跟我一样的心情,伤心难受悲痛欲绝。在评论前,告诫所有家长,一定要随时随地看好自己的孩子,因为,在他们成长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隐性的安全隐患,也许,哪天我们一不小心,一不负责,或者一个大意,就让娃娃受到伤害,甚至失去生命,宝宝们的安全,首先在大人,其次才是留下安全隐患的相关单位。



我每次家在里厨房做饭或烧开水的时候,都不让孩子进入厨房,煮东西完了,会在第一时间,将废弃的开水倒掉。每次外出,都是要随时随地把孩子看管好,尤其是过马路,手抓的紧紧的,甚至背着抱着并给他讲解安全认识,就是担心相关安全隐患。因为,作为父母,对安全的疏忽,就可能会给孩子带来致命的自己的伤害。

我的孩子,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大意,也曾于去年9月受过伤害,那是当月的28晚上,从小区附近一个广场回来,路过马路时,走在斑马线上,孩子突然松手,飞奔跑向对面的一个铁门处,想按门铃(觉得好玩),因为是一时挣脱,还没反应过来,娃娃(3岁多)就跑过去了,但还没有到达铁门处,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车飞驰而过,一下子就把娃娃撞飞,倒在地上,滚了三圈,瞬间全身脑袋都是血。

当看到电动车要撞上孩子的那一瞬间,多想用自己的身体去挡住、多想被撞的是自己、多想无论自己受多大伤害,哪怕是用生命去换取,那一刻,希望被撞的是自己,而不是孩子。

但一切都是假设,根本来不及,我和孩子的妈妈,就眼睁睁地看到,宝贝在眼皮底下被撞,却无能为力,那种心疼,时撕心肺裂的。当看到孩子被撞的那一瞬间,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我飞奔过去,抱起孩子,立即打车送到附近的医院,在车上,孩子血流不止,作为父母的,真的,心都碎了!幸好,最后拍CT,做脑部、肺部全面检查后,内部没受损,最后是门牙被撞断两颗,脑门被了一个口子,缝了四针。

至今,我都不敢带他走那条路,已经留下了心理阴影,每次出门,手都抓的紧紧的。

说了自己的遭遇,再说说湖北孝感商场这个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但大部分责任在父母,父母没有看管好孩子,明知道跟前有电梯,却让孩子随意玩耍,大人在干嘛?说白了,就是大人不负责任,看孩子没有责任心、不够细心,是父母的疏忽大意,杀死了孩子,如果父母再有责任心一点、细心一点,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何况,不仅仅电梯有危险,没护栏,还容易摔下去呢?父母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去哪儿了?即便人家赔你180万,能挽回孩子的性命吗?何况,人家也不可能赔你180万,能给你赔18万就不错了。


此外,商场也有责任,安全意识不够,没我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中,没有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明知那么低矮的电梯,孩子有可能会爬上去,却没有做任何的提示、警示和给予做围挡、护栏等防范措施,商场也推卸不了责任。

这个事情,最终,我认为父母责任占70%,商场的责任在30%,不管是谁的责任,不管你能拿到多少赔偿款,但孩子生命的消失,却是挽不回来的,所以,做父母的,把安全放到第一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看好你的孩子,不让Ta有任何的伤害,才是父母应该要做的。

时时刻刻,我们都要打起万分精神,在马路上、商场等有危险地方,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以免悲剧再次发生,此事,警醒每一个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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