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沙交警查獲一起使用僞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行爲

龙沙交警查获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

2018年8月6日晚高峰時間,龍沙交警大隊三中隊中隊長趙洪斌帶領中隊人員在永安大街三十四門前路段維護現場交通秩序時,一輛裝載鋼筋由北向南在非機動車道行駛的三輪摩托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要求三輪摩托車停車接受檢查。

經民警現場檢查,發現原本4米長的三輪摩托車拉載了30根9米長的鋼筋,超出車尾近5米長,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當民警趙洪斌要求駕駛員陳某出具機動車駕駛證時,陳某明顯猶豫了,磨蹭了好一陣子才將駕駛證遞給民警。這一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懷疑,趙洪斌通過大隊執罰辦調取了陳某的機動車駕駛證信息,經查駕駛員陳某的駕駛證狀態顯示為“違法未處理、超分、停止使用、扣留、逾期未換證”。

民警立即將陳某帶回大隊做詳細核實。經過詢問,駕駛員陳某陳某交待了其在2018年1月3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建華交警大隊處罰,駕駛證一次記12分,暫扣6個月,而後陳某一直未參加科目一考試,並未恢復其駕駛證。2018年春節前夕,陳某通過路邊廣告電話郵寄了一本摩托車駕駛證,自己明知是假證但是抱著僥倖心理繼續駕駛摩托車,直到今天被交警查獲。

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駕駛員陳某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違法行為處以共計罰款5900元,拘留15日的處罰。

以案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 第一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