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中心城区未纳入政府主导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项目重新认定的通知》,对经市政府2016年以前审批,但未纳入政府主导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项目库的7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认定,对部分进展较慢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取消了棚户区改造资格。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中心城区未纳入政府主导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项目重新认定的通知
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由市住房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区政府(管委会)对经市政府2016年以前审批,但未纳入政府主导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项目库的7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认定,对部分进展较慢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取消了棚户区改造资格。各棚户区改造企业向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出具了承诺书,保证3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到期完不成者,市政府终止其棚户区改造资格。
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快项目拆迁、建设进度,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市住房管理中心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完成。
附件: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名单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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