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门严打炒房和黑中介,重点整治哈西、群力、松北

我省专项行动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

8部门严打投机炒房和黑中介

重点整治地区:哈市所辖哈西、群力、松北新区等

生活报讯(记者于燕)14日,生活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全省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即日起至12月底,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等房地产市场乱象。

重点整治投机炒房、黑中介、虚假房地产广告

整治重点: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虚假房地产广告、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等乱象。

重点地区:此次专项行动以哈尔滨市为重点,哈尔滨市所辖哈西、群力、松北新区等房价上涨较快区域为重点地区。

◎投机炒房行为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同一预(销)售许可证上全部准售房源;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等。

建立企业“黑名单”开通投诉举报咨询热线

各地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全面实行房屋交易合同(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制度,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变更管理。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将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提醒群众审慎选择中介机构;推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对诚实守信企业进行激励,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联合有关部门通过限制市场准入等方式进行联合惩戒。

哈尔滨市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将所有行政许可的商品房预售项目相关信息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下发之日起5日内报送省住建厅备案。省住建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在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下发10日后对项目预售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哈尔滨市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罚,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提级办理,责成哈尔滨市停止商品房网签业务,直至问题整改。

各地要通过开通投诉、举报、咨询热线等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要将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及时进行公布。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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