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電三輪「上牌才能上路」局面?

本報訊(記者餘嘉熙 通訊員王佳寧)一方面是交管部門“上牌才能上路”的要求,一方面卻是車管所“無法上牌”的回應——連日來,一場在鄭州市展開的“史上最嚴”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行動讓市區範圍內的80多萬輛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無所適從”。

7月中旬,很多習慣了在鄭州市區用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出行的人士發現,一旦在路上遇到交警,都會被查扣。這些被查扣的車輛多數是以“老年代步車”的名義購買的,還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投遞車。

從7月11日起,鄭州市針對市區範圍內的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開啟專項整治,並明確規定,這些車無證上路、無牌上路,都將按照機動車標準處罰。交警可暫扣車輛,以無證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進行處罰。可處200元至2000元罰款,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

但市民很快發現,由於沒有被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目錄,自己的電動車在車管所那兒無法“上牌”。

鄭州車管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鄭州還未給電動三輪車上過牌。

既不能上牌,又不能上路行駛。這就讓鄭州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陷入尷尬境地。

不過,對於此次交通整治行動,不少市民表示理解和支持。在鄭州,部分電動車銷售廠商長期以“老年代步車”等名義在市場上銷售相關車輛。而由於駕駛人大多未經駕駛培訓考試,交通安全意識差,逆行、闖紅燈等違法駕駛行為普遍存在。除違法行駛擾亂正常交通秩序、帶來交通隱患外,這類電動車生產資質混亂,安全技術問題也很突出。這讓很多市民在出行時頗有怨言。

但是,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鄭州“一刀切”式治理並不合理。鄭州某品牌車輛的經銷商介紹說,城市對這類電動車是有現實需求的,比如給老年人和殘疾人出行、快遞物流業運輸帶來便利。有關部門應出臺相關管理法規,將其納入監管範疇,增加有關電動車的管理條款,解決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的安全性和路權等問題,規範產業發展。

據悉,鄭州有關部門已經開始為之前的政策“打補丁”。8月1日,鄭州快遞電動三輪車的管理有了最新動向,鄭州有關部門初步擬定《關於加強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擬對快遞電動三輪車的管理設置1個月的過渡期。

“在《意見》正式公佈後的1個月過渡期內,准許快遞電動三輪車在市區行駛,暫不以無牌無證查處。過渡期結束後,對未按照規定上路行駛的,依法予以查處。”鄭州交警方面表示。

目前,《意見》仍處於各方討論階段,何時正式出臺有待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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