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09]1号)和《关于做好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职能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6〕137号)文件规定,经审核评估,拟同意认定阳春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阳江技师学院为阳江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申请认定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办学地址 | 联系电话 |
阳春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梁颖 | 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 | 0662-7712566 |
阳江技师学院 | 雷自南 | 阳江市江城区白沙镇望牛岗325国道旁 | 0662-2206122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662-223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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