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認識這兩個人,他們在阜陽用假錢!作案手法曝光

注意:第一名男子將第一張百元現金收回放在錢包下,從錢包上抽出另一張現金(假錢)。

第二名男子就更誇張了,直接以有急事為由,連換錢的招數都懶得用了,直接用假錢,不斷催促店員以致店員分心。

更令人氣憤的是,王女士通過微信群發現,同一天,這兩人在阜城北京中路、潁州路、鼓樓附近多次作案,由於損失較小,很多商戶沒有報警。

在其他商戶提供的監控畫面中可以看到,這兩名男子是一夥的,騎著一輛摩托車,得手後就立即離開。

據被騙商戶回憶,這兩名男子均為阜陽周邊口音,大熱的天穿著長袖,令人印象深刻。

誰認識這兩個人,他們在阜陽用假錢!作案手法曝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至十萬元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並處二至二十萬元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至五十萬元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那什麼叫數額較大呢?

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總面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總面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市民發現上述二人

請注意不要上當受騙

並及時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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