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工作全覆盖 永康16个镇街区监察办公室成立运行

2018-08-13 10:06 | 浙江新闻客户端 永康报道组 谭孝军 通讯员 永轩

监察工作全覆盖 永康16个镇街区监察办公室成立运行

日前,在永康市古山镇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前园村顺利完成了总投资100多万元的黄氏宗祠修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即将进入施工阶段。“有了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农村招投标工作就像多了一双监督的眼睛,变得更加规范透明,村干部在招投标过程中也将更加注重自律自省。”古山镇监察办公室主任应光辉说,监察办公室的成立运行,让基层一线非党员村干部、临聘人员多了一层约束。

为探索强化镇(街道、区)、农村基层监察监督工作机制,推进监察体系向基层拓展延伸,永康于近期完成了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机构设立和人员任职工作,共任命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主任16名、副主任16名,监察员40名。各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与镇(街道、区)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对永康市监察委员会负责,接受永康市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监察办公室管辖范围监察职责有哪些?永康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监察办公室管辖范围与镇(街道、区)管辖范围一致,管辖对象一般包括镇(街道、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辖区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经市监察委员会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根据管理权限,监察办公室的监察职责主要包括:依法对镇(街道、区)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经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对行使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作用等。

在具体工作中,监察办公室可以依据授权行使部分监察权限。监察办公室可以使用谈话、询问调查措施,需要采取其他调查措施的,必须报市监察委员会同意,以市监察委员会的名义行使,或者由市监察委员会相关内设机构组织实施。需要注意的是,监察办公室不得采取留置措施。根据监督、调查结果,监察办公室可以对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可以按照管理权限,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不需要作出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可以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或者交由其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镇(街道、区)管辖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则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处置。

“向(街道、区)派出监察办公室,就是将监察职能延伸至镇村,让监督覆盖‘最后一公里’,实现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永康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围绕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监督力量分散等实际问题,还将推行派出监察办公室片组协作机制,实现交叉式监督,切实提高基层监察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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