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惩罚食品造假者?这力度放在今天非常有震慑作用

食品造假者古来有之,《癸辛杂识》这本书中就有对造假的记载:奸商们不仅仅是往酒里掺水,还往鸡的身体里塞沙子,往羊和鹅的身体里打气,鱼肉中灌水。看完是不是很熟悉,原来这些造假者的伎俩一直流传至今。

古代如何惩罚食品造假者?这力度放在今天非常有震慑作用

针对食品造假一事,历代王朝对此都有严厉的规定及惩处措施。唐朝的《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发现食品药品有毒,要迅速焚毁,违令者杖九十;如果食品致人得病,判处流放一年;如果食品致人死亡,判处绞刑。可见,唐朝律法对于食品造假者惩罚力度非常严格。

到了宋朝,对于造假者的惩处力度更是又上了一个高度,只要查到造假者,就按伤人和杀人罪处理,在宋朝,因为食品造假而被斩首的案件比比皆是。从唐宋的惩处措施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对于这样的造假者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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