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天悅龍庭小區的劉明,快到法院履行 還款義務

住在天悅龍庭小區的劉明,快到法院履行 還款義務

劉明

案件簡介:原告訴被告劉明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1月29日作出(2018)豫0102民初776號民事調解書,確定被告劉明於2018年2月15日前,償還原告欠款23,300元,2018年2月28日前償還原告剩餘欠款20,000元;如被告劉明未按第一項約定足額履行義務,原告可就上述全部債權申請強制執行。中原區人民法院於2018年3月6日立案執行,並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是,至今未履行。

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及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我院舉報,舉報電話:0371—86223673。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執行案號:(2018)豫0102執670號

被執行人姓名:劉明

性別:男

身份證號:4127021968****3216

住所地:鄭州市中原區秦嶺路冉屯路天悅龍庭小區3號樓2單元1901房間

執行法院: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8)豫0102民初776號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43753 元及其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