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又有30人被处分!鄂尔多斯有4人

内蒙古又有30人被处分!鄂尔多斯有4人

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6起落实管党治党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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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1.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院长沈琦、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雪松因发生非暴力性死亡事件,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8年6月1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额尔登朝鲁,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门德巴雅尔和该院正科级检察员敖登格日勒,原党组成员、副科级检察员朝鲁门格日勒及该院司机宝音陶格陶等人在巴拉嘎尔高勒镇午间用餐期间饮酒,发生宝音陶格陶非暴力性死亡事件。2018年6月,沈琦、包雪松二人因对下属疏于管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西乌珠穆沁旗委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分别给予额尔登朝鲁、门德巴雅尔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给予敖登格日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朝鲁门格日勒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8年7月,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给予敖登格日勒、朝鲁门格日勒撤职处分;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党组对包雪松、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苏和进行诫勉谈话,并进行通报批评。

2.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商务外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炳贤因本单位人员长期不在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1年6月,额尔古纳市商务外事局工作人员许晶晶考取国家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于2011年9月至2015年9月带薪学习4年。许晶晶毕业后未能回市商务外事局工作,于2015年9月提出辞职申请(未办理手续),该局于同年10月停发其工资,并通知其退还上学期间的工资及交纳违约金。市商务外事局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许晶晶在未履行相关协议约定、未办理辞职手续的情况下长期脱岗。2018年5月,额尔古纳市纪委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炳贤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该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许晶晶辞职等事宜。

3.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委宣传部网信办主任温和因意识形态管理存在风险隐患,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7年4月18日,新浪微博炒作化德县第三中学学生打架事件,负责此项工作的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在应对网络舆情时,只是简单地将网上内容删除,没有在网上对事件进行正面回应、引导,致使该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温和作为宣传部互联网信息办主任,因工作中履职不到位,2018年3月,化德县纪委给予温和党内警告处分。

4.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华因本单位多人办公用房超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3名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用房面积均超标,其中李华的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4.62平方米。李华身为旗委候补委员、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单位超标配备办公用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月,达拉特旗纪委给予李华党内警告处分。

5.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街小学校长王珍因本单位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08年8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王珍作为乌达区巴音赛街小学校长,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因其对学校资金疏于监管,导致该校报账员韩晓燕利用职务便利,于2009年12月18日违反规定,挪用公款30万元,用于帮助其亲属从事营利活动,此事件在本地区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2017年10月28日,乌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韩晓燕进行立案侦查。2018年2月,乌达区纪委给予王珍警告处分。

6.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曼德拉苏木纪委书记王国成因推动上级纪委重点工作缓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8年以来,王国成作风漂浮、办事拖沓、不负责任,对于上级纪委安排的重点工作推动进度缓慢,对上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件不进行审核把关,对上级纪委督查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2018年4月,阿拉善右旗纪委因王国成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

包头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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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包头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九原区哈业胡同镇新胜村村委会主任吕金林虚报冒领集体资金问题。2010年,吕金林以修复新胜二村变压器的名义分两次从镇经管站领取20000元、40000元现金支票,并用一张项目为村工程款的60000元发票进行了报账。而村内购买变压器实际支出27350元,吕金林未将虚报的32650元存入村委会账户,而是转交给时任新胜二村村小组组长的武某某,导致该笔款项至今没有收回(尚在追回中)。2018年6月4日,九原区纪委给予吕金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九原区哈业胡同镇永丰村村委委员、五村村小组长陈永亮公款私存的问题。2014年4月永丰五村将场面地对外承包,陈永亮没有把收到的12万元承包费及时存入集体账户,而是存入自己的个人账户,用于村内集体日常开支。2018年6月19日,哈业胡同镇党委给予陈永亮党内警告处分。

3、土右旗明沙淖乡虎羔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凤林挪用危房改造款问题。刘凤林在任虎羔营村支部书记期间,虎羔营村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刘凤林负责协调联系施工方,统一管理、支配危房改造资金,与施工方进行工程费用结算等事项。2014年工程完工进行工程款结算时,刘凤林把26000元作为工程“质保金”暂扣,并挪用于个人家庭购买种子、化肥等支出,2015年刘凤林将26000元工程款给付施工方。2018年6月26日,土右旗纪委给予刘凤林党内警告处分。

4、土右旗海子乡黑训营村村委会主任张瑞平向村民私自收费问题。2014年,张瑞平在协助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时,私自收取刘某某等10户村民住房押金共计2万元,且由本人保管未入村集体账户。2018年6月26日,土右旗纪委给予张瑞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押金全部退还村民。

5、固阳县西斗铺镇南头分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文华、张振国,原村委会副主任张云龙、赵明玉私分办公经费问题。2011年至2015年期间,张文华、张振国、张云龙、赵明玉四人,以开具虚假发票方式,每年从西斗铺镇政府报支办公经费,核算完该村实际开支后,将每年结余办公经费进行私分,其中张文华19995元,张振国19996元,张云龙7000元,赵明玉14995元,共计61986元。2011年,张文华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17100元救灾救济款以虚假报账的方式私自截留,2013年3月,用该款支付修路费、修坝费8960元,给张云龙6000元,自己侵吞2140元。2018年5月21日,固阳县西斗铺镇党委给予张文华、张振国、赵明玉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张云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包头对3起扶贫领域

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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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包头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农业办原工作人员高永琴、乔圪堵村村委会副主任刘换柱虚报冒领温室大棚补贴款,乔圪堵村党支部书记周培欢、村委会主任贺永恩包庇刘换柱,哈林格尔镇农业办原主任杨海林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造成群众和集体损失问题。2011年,高永琴(已退休)利用职务便利,在制作乔圪堵村温室大棚补贴款花名表时以漏报为由虚报三人,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负责发放乔圪堵村补贴款的刘换柱发现后,将69450元补贴款套取并占为己有。刘换柱在得知有人举报后,找到周培欢、贺永恩,经过三人协商,决定将该款项伪造成用于村内修理水管的费用。贺永恩、周培欢在明知刘换柱将国家补贴款占为己有的情况下,仍制作假会议记录包庇刘换柱犯罪行为。杨海林未对乔圪堵村温室大棚补贴款花名表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便签字确认,造成国家补贴款被套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15日,九原区监委决定降低高永琴基本退休费,九原区纪委给予刘换柱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周培欢、贺永恩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杨海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土右旗双龙镇张子淖村党支部书记赵之恒违规使用救灾款问题。

赵之恒在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将发放给村民的53126元救灾款用于缴纳全村村民自来水水费。2018年5月24日,土右旗双龙镇党委给予赵之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固阳县兴顺西镇兴顺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兴亮在贫困户识别过程中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兴顺西村委会兴顺西村小组村民李某某入股一家酒业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监事,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国贫户条件。2017年,刘兴亮在主持召开国贫户资格研判会议时,对包村干部提出的不同意见未予采纳,将李某某错误认定为国贫户,刘兴亮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6月28日,固阳县纪委给予刘兴亮党内警告处分。

鄂尔多斯市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

8月9日,鄂尔多斯市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苏里格分局苏北派出所原所长特木尔巴图以权谋私收受贿赂问题。自2009年9月起,特木尔巴图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苏里格分局苏西、苏北派出所所长期间,为王某非法经营凝析油予以照顾并收受其人民币60000元。同时,特木尔巴图还利用担任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以借款名义先后三次向王某索要人民币共计270000元。2017年7月21日,特木尔巴图被执行逮捕,主动退赃330000元。2018年6月8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给予特木尔巴图开除党籍处分。

2、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糜地梁嘎查原党支部书记胡伊拉图、原会计马春政虚报冒领国家公益林补贴等问题。2009年,时任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糜地梁嘎查党支部书记胡伊拉图、会计马春政,私自将糜地梁嘎查四社与珠拉图嘎查交界处的3075亩林地空挂他人名下。2010年至2017年,以他人名义先后领取国家公益林补贴及各项惠农补助款共计300026.67元,且未纳入嘎查村集体账务,直接用于嘎查村伙食招待费、办公经费等支出共计228408.67元。2018年7月23日,鄂托克前旗纪委监委给予胡伊拉图、马春政2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l来源:北方新报(记者 周蕾 范亚康 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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