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通报第26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长兴2家企业上黑榜

日前,湖州市通报第26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长兴2家企业上黑榜▼

湖州市通报第26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长兴2家企业上黑榜

长兴县夹浦周建化纤丝加工厂

未安装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案

2018年5月28日,环境执法人员对长兴县夹浦周建化纤丝加工厂开展检查,发现该单位化纤丝造粒生产车间正常生产情况下,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中的水喷淋动力马达已被拆除,没有进行及时维修,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外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长兴县环保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湖州市通报第26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长兴2家企业上黑榜

中国非金属材料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及采取相关措施案

2018年4月8日,环境执法人员对中国非金属材料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在长兴县境内施工点开展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施工4号隧道出口与进口贯通作业时,形成二端开挖泥浆水迅速向一端汇集,造成现有的三级沉淀池来不及处理,发现后又未对外排污水采取相关应急措施未及时启动环境污染应急方案,造成污水外排,造成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长兴县环保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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